2022年12月3日保定市莲池区调整疫情风险区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0时起,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将东高庄村、太保营村、南常保村 、清真寺小区42号楼、红星小区20号楼、美地小区9号楼、维多利亚上院小区11号楼、蓝湖郡4号楼、朗月蓝庭1号楼、新建华小区6号楼、新东方凤凰城小区A区6号楼、河大紫园小区5号楼、河大第一生活区13号楼、河大二区5号楼、河大三区2号楼、枫林花溪1号楼、华舜学府3号楼、岳庄村、保运嘉苑小区2号楼、隶城心巢小区B2号楼、金昌西7号楼、金台驿一区1号楼、褚庄村、任达佳苑小区2号楼、文津花园2号楼、未来石商务楼、东盛佳园小区6号楼、世纪华庭2号楼、警盾家园小区2号楼,解除高风险区。
至此,莲池区无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全区域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