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发布重要通告:有序恢复堂食!
1.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务必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所有员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上班前扫场所码并进行晨检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入场工作。
2.进入餐饮场所堂食人员,务必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小型餐饮机构以外卖为主经营,实行单人单桌;大型餐饮机构包间开放,公共就餐空间上座率不得超过50%,举办宴席单次规模不得超过50人,不在同一开放场所承接多家宴席。
3.农村宴席坚持不超过50人并进行抗原检测。提供公筷公勺,提醒堂食人员做好防控保护。
4.各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务必做到食材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
偃师区市场监管局
偃师区致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偃师区致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寒冬将至,全国各地疫情多发,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更好地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现向全区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避免聚集。请您保持“单位——家庭”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模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聚餐、不聚会、不堂食,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减少流动。请您时刻关注疫情动态和政策变化,非必要不流动或者不跨镇、不出区,不前往高风险所在县和地市,如确需前往请提前向所在村、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往返。
三、主动报备。倡导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回,如从偃师区域外返回须主动提前3天报备,配合“落地检”和相应隔离或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您与核酸异常人员有交集,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村报告。
四、注意防护。请您时刻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亮码、测温,自觉抵制虚假谣言,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五、规范采样。为避免核酸采样过程中交叉感染,非必要不去核酸采样点,如确需采样,请您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戴好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以上间距,采样时与前者保持5米以上距离,待采样工作人员完成消杀措施后再上前采样,采样后尽快离开。
六、规范就医。如您和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村、单位报告,不带病上班上学,要及时到正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用行动保护自己、呵护家人,共同筑牢防疫堡垒,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2022博山区恢复堂食时间及要求
2022博山区恢复堂食时间及要求:
关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的通告: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复工复业,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从4月6日起全区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二、严控聚集性餐饮活动。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集活动,聚餐聚会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和加工、顾客服务、应急处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扫描“场所码”,检验健康信息,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就餐座位保持1米以上间距,以及顾客预约、就餐限时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就餐场所内人流密度,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50%,避免人员聚集。主动采取“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方式提供分餐服务,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四、加强通风消毒。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经营期间,按照防疫要求,每天至少三次对加工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每周至少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每天不少于两次进行测温并做好记录,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从业人员要着装规范,工作服、帽干净整洁,佩戴口罩。
六、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提倡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禁止经营野生动物;禁止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感观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未经“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提供“冷链三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对恢复堂食后不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依据情节及影响采取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11月7日起西安高陵将有序恢复堂食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7日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自11月7日起规范有序恢复堂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除未解除的风险区外,可有序恢复堂食。风险区至管控措施解除后方可恢复堂食。
二、恢复堂食的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接50人以上婚宴、宴会等聚餐活动。要安排专人督促所有进店人员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及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决不能进店。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要倡导扫码点餐、网络订餐、抽号排队,防止顾客在店门前扎堆聚集,严格落实限流50%、隔坐就餐、餐桌就坐后间距不少于1米等措施。落实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保持良好运行。提供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经营场所每日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公示消杀情况。
四、各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每两天1次核酸检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每日健康监测、缺勤追踪等要求,服务过程中加强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暂停员工工作,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五、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每日对餐饮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立即停业整顿。对私自营业、明关暗开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定期进行通报、曝光。
六、顾客进店面前,要主动扫码亮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商家查验,对于故意瞒报和逃避查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022临淄恢复堂食时间+要求
2022临淄恢复堂食时间+要求:
根据2022年3月31日市疫情指挥部发布《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现经研究,临淄区餐饮服务单位4月7日24时起有序恢复堂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防控措施
1.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候餐区、收银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1米间隔线,就餐座位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2.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测体温、扫描“场所码”,检验健康信息;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主动采取“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方式提供分餐服务,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4.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经营期间,应当每天做好全面消毒清洁;定期开门、开窗,确保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通风消毒。
5.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采取顾客预约、就餐限时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就餐场所内人流密度,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避免人员聚集。
6.严格落实“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聚餐聚会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
7.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提前1天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举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须提前1天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二、加强员工管理
8.员工上岗应当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在岗。
9.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员工,应当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应当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责任
10.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11.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精准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在复工复产的同时,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12.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餐饮服务单位稳妥有序复工复产。对拒不履行上述规定的,有关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采取公开曝光、停业整顿等措施并列入诚信经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