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健康监测要求
健康监测:期间个人门铃码赋红,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苏康码”赋黄码管理,单人单间,不得出门,上门采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1. 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第1、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含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全程专车闭环转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苏康码赋红码,离开风险区域的第1、2、3、5和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3. 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含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全程专车闭环转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苏康码赋红码,离开风险区域的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4. 7日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且有社会面传播风险或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7天健康监测、7天5检):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的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后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到的当日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个人门铃码赋红、落实健 康监测,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5. 对7日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且有社会面传播风险或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市)的旅居史人员(3天3检):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的第1、2、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后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到的当日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6. 对7日内省外非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3天2检):自离开省外非涉疫地区之日起的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后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到的当日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入无锡的最新规定
无锡核酸最新政策
出无锡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锡,市区居民确需离锡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无锡
来锡落地检
我市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路卡口、省界服务区等设置核酸采样点,来(返)锡人员抵锡后,应积极配合进行免费的“落地检”,自驾游来(返)锡及包车返工人员抵锡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来锡隔离要求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含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全程专车闭环转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苏康码赋红码,离开风险区域的第
1、
2、
3、5和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含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全程专车闭环转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苏康码赋红码,离开风险区域的第
1、
2、
3、
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7日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且有社会面传播风险或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7天健康监测、7天5检):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的第
1、
2、
3、
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后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到的当日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个人门铃码赋红、落实健康监测,
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对7日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且有社会面传播风险或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市)的旅居史人员(3天3检):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的第
1、
2、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后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到的当日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7日内省外非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3天3检):自离开省外非涉疫地区之日起的第
1、
2、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后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到的当日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7日内有省内非涉疫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人员(“3天2检”):落地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继续在我市旅居的,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无锡最新疫情政策如下:
1、全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各类合法经营市场主体,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限流、扫场所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正常复业。药店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一退两抗”药品的销售、登记及管理;
2、除高风险区外的各类企业、项目工地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有序复工复产;
3、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培机构,返校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4、所有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禁止红码、黄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
5、全区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3号通告(无锡市疫情防控26号公告)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3号通告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高效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加强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和上海市旅居史的来锡人员,提前2天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抵锡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严格健康管理。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旅居史、上海市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街道旅居史的来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住所实施“单人单间”“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应提前向社区报备。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进入歌舞厅、棋牌室、浴室、影剧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锡人员,实行7天健康监测,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强化人员排查。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涉疫地区来锡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
4、严格扫码通行。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场站车辆等各类场所须严格落实“门铃码”查验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并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并通报警示。
5、落实核酸检测。省外及行程卡带“*”人员抵锡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未在规定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门铃码”赋红色警示,限制进入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检测后恢复正常。
6、主动接种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率,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
7、加强个人防范。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避免网购境外和重点疫情发生地区商品,拆取快递、邮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先消毒、再取用。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在“两站一场一码头”、社区和各类公共场所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常态化开展防范提醒,引导公众对疫情保持警惕不放松,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共同构建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9、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实;个人要履行自我管理责任,自觉做好自我防护,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一篙松劲退千寻。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继续保持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毫不松懈抓细抓实各项防控举措,不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守护锡城平安!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附:来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