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粤康码申请流程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粤省事”,并点击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在小程序首页点击“粤康码”进入申请页面;

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获得粤康码。

清远粤康码反复黄码如何处理?

近期因疫情防控的需要,部分人员需要进行三天两检或七天三检,建议市民随时留意粤康码的情况。若黄码人员做了核酸后恢复了绿码,后续又重新赋黄码,显示防控区域未做核酸人员,请向社区报备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粤康码怎么设置主码

即为申请个人粤康码流程
“粤居码”申领操作流程
1、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栏搜索“粤治安”
2、点击“粤治安”后在个人中心内进行实名验证,并按照流程进行验证。
3、验证完毕后点击页面上的“粤居码”图标。
4、界面如显示有效的二维码
说明系统已经根据相关申报数据关联了相关居住数据(居住地有关联地址责显示:“有效”的绿色标签)。退回上一步主界面后点击“住址管理”;
系统将显示已经采集的相关居住地址(可能一人有多条居住地址),按实际选择其中一条设置为“设为常住地”,至此粤居码已经完成相关流程。
广东省内户籍的,界面上会显示户籍地址、居住信息;外省户籍的,如果做了“居住登记的,会显示居住地址;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均可设为常住地。)
5、关于小孩、老年人的数据录入,请点击添加同住人一栏,填报信息。

外国人如何申请粤康码

法律分析:1.进入申领页面,点击页面右上角“Languages”可切换语言;2.验证:请您填写本人手机号并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3.申领:请您选择“证件类型”,输入您的证件号码和证件上面的姓名,选择您的“国家/地区”,点击“申领粤康码”;4.查看: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标识为“红码”,非防控重点人群标识为“绿码”;5.添加同行人:对于同行的老人、小孩等不便使用手机的人员,可通过入境人员“粤康码”首页增加其入境人员“粤康码”。在本人的入境人员“粤康码”页面底部点击“我的同行人信息”,可通过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同行人信息来添加同行人的入境人员“粤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如何生成场所粤康码

一、粤康码怎么生成场所二维码
1、登录微信,点击发现,进入界面。
2、点击小程序,进入界面。
3、点击粤省事,进入小程序界面。
4、点击扫码进场,即可生成场所码。
二、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申请操作指引
1、打开微信,在小程序栏搜索“粤省事”
2、点击左上角“粤康码”
3、下拉,点击右下方“防疫工作台”选择“公共场所人员健康情况采集”
4、选择“公共场所管理员”进入
三、如何在微信查看出入场所的体温检测记录
1、我们打开进入微信后,点击进入粤省事公众号;
2、然后进入粤省事的粤康码页面,点击健康信息入口;
3、进入页面后,我们点击体温检测记录选项;
4、最后跳转到页面,即可查看到出入场所的体温检测记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