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囤”不可取,“备”是必要的。常备一些药品在秋冬季节是必要的,备上几天够用的就行。目前新冠感染者90%以上都是无症状和轻型,没必要大量地、非理性地抢购药品。不论是预防,还是治疗疾病,都必须以权威、专业、科学的指南为准,切不可无病乱吃药、病急乱投医。新冠治疗没有一个绝对、完整的吃药顺序,需根据各自功效来服用。
备药请单:(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基础病用药:新冠感染可能导致慢性病、基础疾病的病情加重,如患有心脏疾病的老人可能出现心绞痛,血糖平时就控制不好的老人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因此,患有基础疾病的人日常一定要规律用药,控制好病情,家中要储备一个月左右的基础病用药。(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感染病中心ICU主任李粤平)
中成药: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藿香正气胶囊、小柴胡汤颗粒。注意:不要叠加,只选一种,以免出现药物过量风险。(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小汤山方舱医院医疗专家李侗曾)
退烧药:布洛芬、乙酰氨基酚等(李粤平)
止咳药:复方鲜竹沥液、宣肺败毒颗粒、急支糖浆(李侗曾)
止痰药:复方甘草片、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李侗曾)
流鼻涕:扑尔敏、氯雷他定、西替利秦、布地奈德喷鼻。(李侗曾)
咽痛咽干:华素片、西瓜霜含片等。(李侗曾)
>>> 面对疫情我应该准备什么?
进入冬季,全国气温跳崖式下降,给了不少病毒可乘之机。尤其是对于传播速度之快的奥密克戎,人们更是要加强防范。
有点头疼脑热,咳嗽乏力,不少市民朋友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中招了。别慌,今天就来说说,面对当下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为自己,为全家人做好准备。
面对疫情我应该准备什么?
面对新冠疫情,自己才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负责人,所以该做好的预防准备也要做好。
一、做好预防
1、接种疫苗
疫苗是抵御新冠肺炎的“防护盾”,如非特殊情况建议尽快接种,尤其是高危人群更要注意及时接种。
2、戴好口罩
许多地方的人对于戴口罩十分不重视,但是你知道吗?与阳性感染者擦肩戴口罩感染几率能够锐减。据@时间视频 报道;
①你没戴口罩,阳性感染者没戴口罩,感染风险90%;
②你戴口罩,阳性感染者没戴口罩,感染风险30%;
③你没戴口罩,阳性感染者戴口罩,感染风险10%;
④都戴口罩,感染风险1.5%;
⑤都戴口罩,且距离2米以上,感染风险0%。
所以,戴好口罩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将病毒拒之门外。
但是对于口罩的选择,很多人也犯了难,不知道严防病毒是否一直应该佩戴N95。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张周斌表示,除特殊情况外,市民日常出门没必要佩戴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就可以。
所以,对于口罩的选择大家可以科学按需储备。
3、勤消毒
由于新冠病毒可以在物体表面存活,所以在接触公共物品或是外出回家之后,要注意消毒,最好选择75%酒精进行消毒。
二、药品准备
说起备药,有些朋友甚至都开启了“囤药”模式。但囤药过多,有可能会导致药品积压过期,造成浪费。
科学备药才是最靠谱的,结合疫情防控居家防疫指南,由执业药师为大家整理出了这份家庭常备非处方药物清单。
这些药物在线上/线下都可以购买的,十分方便。
1、中成药
注意:同类药物不要叠加使用,只选一种,以免出现药物过量风险。
2、退烧药
3、止咳药
4、流鼻涕
5、咽干咽痛
当然,家里如果有慢病中老年人群,一些必备的常用药如降压药、降糖药等也要适当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三、其他必需品准备
除了口罩、消毒液、药物等,还有一些其他必需品也是要常备的。
1、抗原检测试纸
区别于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更方便、更快捷,15分钟出结果,而且可以在家自测,只要学会正确的方法,就可以自己在家自测,尽早发现尽早治疗。
2、体温计
体温是人体一项基本的生理指征,也是临床的重要诊断标准之一,一旦感染病毒出现体温上升的情况,就一定要积极做好体温自我监测,避免体温长时间过高引发身体其他问题。所以,无论如何家里都最好常备一款体温计。
说了说外在的准备,其实内在的准备也同样重要,面对疫情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的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平时可以适当的锻炼,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帮助身体构建免疫屏障,病毒自然就会“绕开”你。
特别提醒:本期内容经专业医生审核。以上科普内容仅限经验交流,考虑到个体差异,如您身体出现不适,可在线上向专业医生问诊;如您出现急重症,请立即前往线下医院就诊!
疫情期间个人急需药品怎么办
为保障疫情期间急需用品供应,现通告如下:
一、药品:市民遇到需求问题,向所在社区或物业反映,社区或物业立即与药品保供点对接代购。
二、瓶装燃气:市民遇到供应问题,由镇街或村居委会统一收取空瓶,消毒后再拨打诚燃公司各供应站电话。
三、油品:城区油品供应点(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四证绿码、核酸阴性、记录姓名、单位、车牌号码、证件编号)。
企业的医药产品或者产能被政府征用的,若企业因此而违约的,能否免除违约责任?
不能,但也不需要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企业的医药产品或者产能被政府政府征用,是行政征用的一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依据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抗辩,但是可以根据“情势变更”的规定予以抗辩。政府征用并不是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也不属于商业风险,但又的确造成了履行不能,进而引发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规定,企业可以据此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需要根据公平原则分担因违约给相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疫情需要准备什么用品?
疫情期间需要准备的用品如下:
1、水和食品
饮用水:矿泉水若干,建议按照两人三天的用量准备。
食品:饼干、方便面、罐头等保质期长、易存储的食物。
特殊人群:婴儿奶粉、儿童特殊食品。
特殊食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食品等。
2、个人用品
洗漱用品:毛巾/牙刷/牙膏;洗发水/香皂/沐浴露;手动剃须刀;护肤用品。
衣物:备用内衣裤、轻便贴身衣物。
女性用品:孕妇用品、卫生巾。
宝宝用品:尿不湿、奶瓶清洁剂。
其他个人用品:隐形眼镜药水、驱蚊剂等。
3、消毒隔离用品
消毒清洁类:75%酒精3-4瓶;滴露或84消毒液3-4瓶;消毒湿巾200抽;含酒精免洗手洗手液2-3瓶。
防护用品类:N95+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100个;护目镜家庭成员一人一个;一次性手套4盒;一次性雨衣1盒;一次性鞋套100个。
4、医疗箱
消炎用品:碘伏棉棒;创可贴;抗菌软膏。
包扎用品:医用纱布;医用弹性绷带;三角绷带;止血带/压脉带。
常用药品:消炎止痛药;止泻药;老人、儿童止咳化痰药;感冒药。
特殊药品:心脏病急救药;慢性病长期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