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满足社区工作需要,吸纳优秀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落实〈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邯组通字〔2021〕37号)及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4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主要面向参加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8日至2004年12月8日之间,均不含当天);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往届毕业生;

4.本人为肥乡籍或父母、配偶为肥乡区户籍(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对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8.身体、心理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正式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正式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编教师);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封建迷信以及邪教组织活动的;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8日。

2.发布渠道:

①本公告通过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www.fx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②通过微观肥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邯郸市肥乡区广安社区1楼大厅(肥乡宾馆大门南侧)。

3.报名方式:报名前,考生需在“肥乡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请点击下方附件下载),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三份,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报名时,提供《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照(小2寸、5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再进行单独考试、面试。审核对象确定后,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需出具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

2.资格审核期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组织体检

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区委组织部确定,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所在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其他事项

(一)凡聘任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本人应聘。(三)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公告发布平台发布通知,考生应在整个招聘期间及时关注发布相关内容,因个人未能及时了解并参与招聘活动的,责任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市肥乡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310—8569151,0310—8569158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

2022保定竞秀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2021年保定市社区招聘信息)


为更好的加强和改进保定市竞秀区城市社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保定市竞秀区公开招聘78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此次招聘采用委托第三方招聘的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组织。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8人。按照“区聘街管社区用”的方式,录用后将分配到各乡镇、街道社区,由各乡镇、街道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及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社区工作者A
39人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女性
社区工作者B
39人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男性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能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残疾、无烟疤、刀痕等明显外伤;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等问题。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保定市、区、县户籍。
5、同等条件下,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者优先;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复转军人优先;党员优先。
优先事项设置一定分值的加分项,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中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加分项如下表:
加分项
分值
1
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
3
社会工作师
2
助理社会工作师
1
2
有社区工作经验

1年以上
1
3
复转军人
有退伍证或优待证
3
4
党员
党员证明材料
2
备注:同一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不同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参与、蛊惑群众上访或本人无理上访的;
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管理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7、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招聘流程及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自2022年12月28日起通过优考务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网站:优考务考试网。报名流程: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后台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缴费。超过规定时间,系统会自动关闭。
2、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3日。
3、报名期限:2022年12月28日9:00至2023年1月3日17:30。
4、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7:30。在线缴纳考务费200元。
5、准考证打印:在优考务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打印纸质版,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优考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6、报名时需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扫描件证明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学历毕业证书;
学信网下载的6个月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
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备优先条件的,需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是党员的,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有社区工作经验的需上传该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明确从事岗位及从事工作时间等。
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2023年1月5日16:00前将报名资料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竞秀区民政局进行审核,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注意: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对应格式原件的扫描件。
7、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本次招考实行自律机制,报考者必须承诺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中要求,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即视为遵守考生诚信承诺,并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提交。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并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9、报名咨询电话:0312-5938261
0312-593827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缴费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并阅卷,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社会管理服务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时,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报名网站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为准。
资格复审
1、按照招考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前,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提报资料: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及所有报名上传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竞秀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
4、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优考务发布的公告为准。
5、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
1、面试按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安排考官进行。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报名网站。
4、面试时,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前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的,专业对口的。同等条件下,本市户口、长期在市区居住人员优先。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优考务公众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第三方组织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优先顺序同体检优先顺序。
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优考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取消招聘资格者,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任职、待遇和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竞秀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薪酬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特别提醒: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在招录期间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公众号的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考生本人手机不畅影响到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政审等事宜,责任自负。
七、声明
本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只在网上收取考务费200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收费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
举报监督电话:0312-7916733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石景山区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服务站岗位、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一)社区服务站岗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在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各类公共服务和公益活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4.负责本岗位相关的社区建设工作,完成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
1.指导楼宇内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协助做好党、团员的接待、咨询和管理等工作,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
2.协助楼宇内开展妇联工作,促进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协助楼宇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员工在劳动用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楼宇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协调处理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公共事件;
5.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服务;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名额
共计425人,其中社区服务站岗位302人,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123人。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社区服务站岗位262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12人,老山街道10人,八角街道64人,古城街道73人,苹果园街道57人,金顶街街道22人,五里坨街道24人。
2.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103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7人,鲁谷街道5人,老山街道4人,八角街道10人,古城街道40人,苹果园街道26人,金顶街街道3人,广宁街道3人,五里坨街道5人。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1.社区服务站岗位2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2人,老山街道2人,八角街道4人,古城街道4人,苹果园街道4人,金顶街街道2人,五里坨街道2人。
2.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2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3人,鲁谷街道1人,老山街道1人,八角街道3人,古城街道7人,苹果园街道4人,五里坨街道1人。
(三)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
社区服务站岗位1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角街道2人,古城街道2人,苹果园街道4人,五里坨街道2人。
(四)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
社区服务站岗位1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1人,八角街道2人,古城街道3人,苹果园街道2人,金顶街街道1人,五里坨街道1人。
四、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外地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高校的不在招录范围内)。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在石景山区;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
(2)2023年和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至报考期间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由用人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由用人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外地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高校的不在招录范围内)。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在石景山区;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三)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6.已办理无业随军进京手续,配偶所在部队驻石景山区,未领取自谋职业补助金。
(四)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SJSSG/
2.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6日下午15:00登录石景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网站(SJSSG/)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者无法进入报名的审核程序。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如审核未通过,请及时查看原因并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而导致报名失败,由本人负责。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3.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
报名时只能报考某一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多报。
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准予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预计笔试时间在4月上、中旬进行,具体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及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2.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3.笔试内容:
含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基础、人文历史、社会建设知识、石景山区区情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也不编辑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招聘培训。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请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时需本人持下列材料。
(1)报名表(A4纸打印),并由考生本人诚信签字;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石景山区,但经常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居民还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A.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成人均可以查到;提供含有二维码且在有效期的打印件;
B.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C.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可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如录用,毕业后需提供认证报告;
D.省级及以上党校学历的可在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查询;
E.军校学历的,可签署承诺书,在考察阶段查阅档案。
(5)其他可以证明上述证件的相关材料;
(6)报考面向随军家属的人员还须提供《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配偶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证件号与军官证不一致的由团以上部队出具为同一人的证明);
(7)报考面向退役士兵的人员还须携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剔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对于不够1:3面试比例的,可根据考生意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后组织面试。
(四)政审和体检
对入职资格组织综合性审查,并由所报考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
如政审、体检名单中应届高校毕业生、随军家属、退役士兵数量不足定额数量,用人单位可按总成绩依次向下不超过5个名次安排相应人员进入体检范围,如仍然没有符合条件人员入围,可由社会人员占用相应招聘名额参与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档案关系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六、任职、待遇和管理
符合条件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由相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聘用期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
正式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休假按照石景山区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为社区服务站岗位的人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可推荐为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候选人。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参加选举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仍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有关规定执行。
七、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特此公告。
报名
1.技术
010-88370870、010-68330342
咨询时间:
3月17日—3月26日
9:30-11:30 14:00-17:00
2.政策咨询电话
(1)社区服务站、商务楼宇岗位:
010-68810340、010-88927681
(2)应届高校毕业生:010-68863643、010-88902755
(3)随军家属:010-68863368
(4)退役士兵:010-68853056
咨询时间:
3月17日、3月20日—3月25日 9:30-11:30 14:00-17:00
3月26日 9:30-11:30 14: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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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徐水区2022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保定市徐水区招聘信息网)


保定市徐水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充实社区工作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7人。按照“区聘城区管社区用”的方式,录用后将分配到城区办,由城区办分配到社区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仅限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户籍报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应届毕业生原籍在徐水区且尚未迁回的可以报考;
4.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读考生需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
5.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6.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方法、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
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公告流程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需根据报名网站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户口本原件照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照片。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8日17:00。
3.注意事项:一是报名费用,考生报名成功后需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200元,由第三方招考公司网上代为收取,用于此次招聘考试工作经费,考务费缴纳截止到4月29日12:00。二是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件: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笔试时间第一时间在报名网站公布并开放打印笔试准考证入口,考生应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件。
2、笔试科目及题型: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笔试准考证》和考前14天内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徐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网站下载后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应届毕业生需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升学迁出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及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经证件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面试
1.面试入闱资格: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相关事项在招考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考网站,防止错过重要信息,并及时登录打印面试准考证件。
3.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在候考室就坐。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打分参照体操打分法。
4.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
1.确定人选:根据个人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的,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有公益岗、见习岗工作经历的,学历较高的,专业对口的。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相关要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
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城区办主要位置张贴公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如发现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聘用和薪酬标准
由城区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徐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落实“五险一金”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只限在城区办的社区服务岗位工作,调离该社区服务岗位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五、其他相关事宜
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对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等内容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区卫健局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技术咨询电话:0311-87857678
政策咨询电话:0312-8901556
徐水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