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税申报指南

第一种情况:如果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3。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第二种情况:2023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想修改2023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图源:“金华发布”

第三种情况:202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者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注意: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图源:“金华发布”

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若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

2023个税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打工人千万别忘了这项国家福利,符合要求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软件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填写。那么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到几月几号,什么时候申报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什么时候申报
12月5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更新,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12月1日正式开始确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申报方式如下:
1、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功能将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3年。
2、对于信息有变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快捷填报页面完成相关信息的修改,确认无误后才可以在扣除年度生效并予以扣除。
注意:
由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事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个税APP系统又在不断升级调整,个人信息变化或者之前申报填写错误,都很可能会造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失效、单位无法获取个人的信息等问题。
所以即使2023年度个人附加扣除内容和2022年一样,纳税人最好还是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然后手动“一键带入”,在主动点击确认后扣缴义务人才能在2023年1月份完成相关项目的扣除。
政策规定: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
1、面对纳税人没有及时确认的情况,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也就是说,未及时填报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2、如果纳税人没有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确认,可以让扣缴义务人从确认月份的次月开始进行扣除,或者选择在次年的3月至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两种情况都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和去年相比,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信息,对于有新生儿或者有3岁以下子女的家庭,今年在页面确认信息时需要首次填写。

202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项目可以申报


哪些项目可以申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税总局2022年初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公告》,从2022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
1、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2、继续教育
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证书的,比如同一年度同时取得CPA和税务师,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
3、大病医疗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时,不得享受,需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若纳税人本人和其配偶在婚前均由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各自根据自己名下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二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其贷款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了以上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周岁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个税办理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金华市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
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023年扣税什么时候申报

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202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办理时间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若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
注意: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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