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8日汕头市金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根据当前金平区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决定对我区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高风险区鮀江街道鮀新路6号1座、大学路197号B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金平区全域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执行。感谢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