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所有人员“尽量戴”

凡在绵阳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出行请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二、重点人员“必须戴”

下列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重点场所“自觉戴”

市民朋友们在下列场合或遇到相关情形时,做到“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在接种疫苗时、核酸采样前或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正确掌握“规范戴”

市民朋友们应当掌握正确佩戴口罩的方法,做到“规范佩戴”:

1.不同人群应根据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等不同类型,并规范佩戴。

2.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一般情况下,普通市民的口罩累计佩戴时间超过8小时应及时更换,医务工作者等职业暴露人员的口罩连续佩戴时间超过4小时应及时更换。

4.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应及时更换。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5.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

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小区(院落)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外来人员戴好口罩,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六、市民朋友们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身边人未戴口罩、未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等情况时,及时提醒其科学规范戴好口罩,让佩戴口罩成为大家的自觉文明行为。

七、广大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各类志愿者要带头规范佩戴口罩,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营造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社会氛围。

科学戴口罩,防疫更有效。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健康绵阳人!

宜阳县10月24日0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河南宜阳疫情防控交通管制


宜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在全县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10月24日0时起,统一调整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行有序、有限流动。县城区内,每户每天可出行1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性、经营性行业从业人员持工作证出行。进出小区严格查验“两码一证”,坚持不串门、不串小区,严禁前往重点管控区域。
二、暂缓开放服务娱乐场所。县域内早市、夜市、茶楼、酒吧、咖啡厅、棋牌室、歌厅、舞厅、电影院、儿童游乐室、景区景点、图书馆、城市书房、公园等休闲娱乐场所,洗浴馆、理发店、美容院、室内体育健身等洗浴美容健身场所,校外托管机构、各类培训机构等托管培训场所暂缓开放;农村集市暂缓开市;各类餐饮暂缓开放堂食。
三、有序开放民生相关场所。大中型商场、超市实行限流开放;涉疫场所经疾控中心严格消杀评估后开放;逐步开放快递收发件业务;药店开放但不能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各生产企业、工厂恢复生产;各在建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恢复建设。
四、逐渐恢复部分车辆运营。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缓恢复运营;私家车等机动车辆可在县域内上路通行,出入小区时需逐人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运送生活、生产物资的车辆及其司乘人员,必须提前报备,持通行证通行,严格落实“双检”及消杀工作。
五、恢复公共服务场所营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场所,金融、保险以及水、电、气、暖、通讯等公共服务场所恢复营业,严格实施预约限流,倡导居民“网上办、掌上办”。
六、落实行业部门主业主责。县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按教体局统一安排开展教学活动。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按行业监管要求实施封闭管理。
七、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所有开放的经营性服务性场所、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消毒、按时通风等防控措施,查验“两码一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经营者、从业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管理。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全县范围内居民非必要不出县,确需出县的,除提前向目的地报备后,必须向现居住地村、单位申请,报各乡镇、各单位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行。来宜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社区、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实行“落地即检”,落实分级分类闭环管控措施。
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如需举办,必须镇主要领导批准。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参与人员严禁超过30人,且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别提醒广大居民,不要组织和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开展全民“口罩行动”。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规范佩戴口罩的要求,设立醒目提示,设置监督人员,确保应戴尽戴。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场所,由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不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全县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组织的核酸检测工作,采样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即采即走。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予以赋码管理;对因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风险依然存在,防疫不可懈怠。请广大居民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其他未放开事项将视疫情形势逐步恢复,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10月24日

任泽区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一、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尽量不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控制参加人数,提倡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不超过10人。举办人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要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要邀请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者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如实报告、报备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二、群众个人自行举办聚集活动,要主动提前3天向属地村委会和单位同时进行报备,由村委会向乡镇报备。村委会、乡镇和单位要明确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要及时劝导。同时聚集活动承接方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前3日向属地村委会进行活动报备。
三、要落实好“十个常态化30项措施”和聚集活动举办人以及聚集活动承接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参加人员做好如实登记,落实好戴口罩、量体温、扫场所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全距离、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提倡清明前后文明祭祀、网上祭祀,不到公墓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祭扫。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减少举办聚集活动,对身边亲友、群众积极开展思想引导和解释疏导,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