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愿意公开个人财产”的广州政法委原书记再被通报:曾收受陈年普洱茶及象牙制品)

12月26日,广东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谢晓丹成为反面典型之一。

通报显示,2013年至2021年,谢晓丹先后收受7名公职人员所送礼金共计43万元、港币28万元。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谢晓丹曾收受公职人员礼金。

落马前4天还露面

谢晓丹,出生于1963年12月,广东潮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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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等。

2010年8月,谢晓丹成为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2012年1月,谢晓丹成为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后履新广州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10月,谢晓丹跻身广州市委常委,并兼任政法委书记。之后,谢晓丹成为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

观海解局注意到,谢晓丹成为广州市副市长不久,曾信誓旦旦强调反腐。

2012年8月,谢晓丹出席了广州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百日教育整顿千人动员大会。那次会议提到,对城管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接受吃请等问题进行整肃查处。

2013年10月,他出席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大会。当时,他在会上说,“有些干部顶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结果就倒下来了”“你今天不倒并不代表明天不倒”。

他还说,“我们队伍不要为了蝇头小利,那些是不长久的,收了一点点钱,结果就雨后春笋”。

谢晓丹还曾公开表示,“愿意公开个人财产”。

2013年,时任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谢晓丹曾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当时,他提到,“作为官员和公职人员,个人行为必须受到一定的约束。财产公开只要上级有规定,我们肯定执行,如果有规定,我肯定愿意公开,因为作为公职人员必须受到约束。”

广州政协官方微信消息显示,谢晓丹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在今年的3月25日。

仅仅4天后,3月29日,谢晓丹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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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收受7名公职人员赠送礼金

今年9月13日,谢晓丹被双开。

广东省纪委指出其存在不少问题:

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以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

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亲属在承建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

生活腐化,搞权色交易;

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提到,谢晓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被处分3个月后,12月26日,谢晓丹再被通报。其被指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通报显示,2013年至2021年,谢晓丹先后收受7名公职人员所送礼金共计43万元、港币28万元,以及12名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酒水和陈年普洱茶一批、象牙制品2件等礼品。

“老虎”万庆良的下属

谢晓丹是近20年间第二名被查的广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和广州市委政法委原书记。

在他之前,2015年11月,曾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吴沙在2015年11月落马。2017年12月,吴沙因受贿罪获刑10年。法院审理查明,吴沙敛财超1157万元。

观海解局注意到,谢晓丹曾是“老虎”万庆良的下属。

万庆良曾担任广东省副省长,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广州市市长,2011年12月任广州市委书记,2012年5月跻身广东省委常委,并继续兼任广州市委书记,2014年6月被查。

在万庆良担任广州市市长期间,谢晓丹曾是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万庆良担任广州市委书记之后,谢晓丹成为广州市副市长,并掌舵广州市公安局。

另外,谢晓丹还曾和曹鉴燎是同事,后者在2007年至2013年担任广州市副市长。2013年12月曹鉴燎被查。

资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广东省纪委监委官网 北京青年报等

延伸阅读:

万庆良曾拜清官海瑞 后因受贿超1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2月7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广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苏泽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移送司法。

退休6年后被查,长期接受“老板”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苏泽群于去年8月落马,当时其已经退休6年。

苏泽群 资料图

经查,苏泽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以低价购房形式或退休后以提供咨询服务名义收受他人财物,长期接受民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

滥权妄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行政执法;

利用职权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牟利,家风不正,伙同家人收钱敛财;

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要保佑建设系统没有腐败分子”,他曾和万庆良一起拜清官海瑞

苏泽群出生于1953年1月,广东中山人,早年在广东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后任珠海市委常委、斗门县委书记,江门市市长等职。

1999年1月,苏泽群调任江苏省扬州市市长,2001年8月回到广东,任广州市副市长,2006年12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殚精做事四十年,坦诚待人每一天,十年一觉羊城梦,留得街坊直呼名。”2012年1月,苏泽群卸任广州市副市长,写下这样一首告别诗。此后,他转任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2014年12月退休后获聘任广东省政府参事。

任职广州期间,苏泽群主管过民政、劳保、城建、环保、国土房管等工作。2011年10月,修复后的广州城隍庙正式免费对市民开放,恢复烧香等传统民俗活动,时任广州市长万庆良、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出席了开放仪式。

当时,在明朝著名清官海瑞像前,万庆良停住了脚步,并双手合十拜了一下,“我们要多拜拜清官。”

紧跟万庆良身后的苏泽群也上前拜了一下,并说“要保佑建设系统没有腐败分子”。

事实证明,万庆良、苏泽群“拜清官”的行为,只不过是掩人耳目、自欺欺人之举。万庆良后因受贿超1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苏泽群也将接受法律的制裁。“拜清官”不如“学清官”,真正像海瑞那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才可保一世平安。

“房价飙升是不可能的”

从2001年开始,苏泽群在广州市工作了多年,曾分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务、环境保护等工作。

在过去的报道中,苏泽群曾多次就房地产发声。

比如,2008年,针对“广州房价曾经相当稳定,为何近年涨势迅猛,均价一度跃升全国第三”的问题,苏泽群还接受了媒体采访。

2008年2月,苏泽群曾公开谈到,跟一些大城市相比,广州的房价是有上升空间的。现在住房供需趋于平衡,房价飙升是不可能的。

他说,房价并不是越低越好,始终有个价值,有个供求关系的问题,“从价值的角度来说,房价应该逐步提高才对,因为广州的城市环境好了。”

2010年9月,他还曾在公开场合,呼吁开发商不要让房价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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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和同事中有人被查

在广州工作期间,苏泽群曾是万庆良的下属,和曹鉴燎当过同事。上文提到的万庆良受贿超1亿元,而曹鉴燎受贿数额也不小。

曹鉴燎长期在广州工作,担任过广州市海珠区委书记、市委副秘书长等,2007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广州市副市长,后任上被查。

2017年4月14日,曹鉴燎被判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曹鉴燎提出上诉。当年8月,广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1991年至2013年,曹鉴燎在先后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镇长、镇党委书记,天河区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租赁、“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23万余元。

另外,官方简历显示,2012年1月,苏泽群任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

另据报道:

广州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苏泽群被开除党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伙同家人敛财

2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苏泽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泽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以低价购房形式或退休后以提供咨询服务名义收受他人财物,长期接受民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滥权妄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利用职权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利,家风不正,伙同家人收钱敛财;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泽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泽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苏泽群简历:

苏泽群,男,1953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6月任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1987年12月任广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1990年5月任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1年4月任珠海市委常委

1992年6月任珠海市委常委、斗门县委书记

1997年4月任江门市委副书记

1997年10月起历任江门市委副书记、江门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1999年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扬州市政府市长

2001年8月任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06年12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市长

2007年1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0年2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1年12月任广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2年1月任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

2014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