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东起京沪高速、西至新兴路(205国道)、北起瑞山路、南至205国道区域及市经济开发区;东起向阳路、西至翟良路、北起柴汶河、南至泰新高速区域及新汶街道;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驻地村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间以及中考、高考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禁止燃放区域内遇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市政府确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在本市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路线运输。途经禁放区域以内道路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不得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