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城区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拆零销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清远市疫情防控药械特别是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需求量剧增,市场出现短缺情况。为缓解市民购药购械难题,最大限度满足患者用药用械需求,保障相关药械有序供应,现对我市零售药店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拆零销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布洛芬(不限剂型)、对乙酰氨基酚以及抗原检测试剂盒实行拆零销售。顾客单人单次购买以上退热药品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只能购买1瓶),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顾客须持本人身份证购买;零售药店须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药械拆零销售,避免拆零药械受到污染,并建立拆零台账,妥善保存药械原包装。

二、零售药店要做好服务疏导工作和合理购药用药用械宣传,尽力满足患者用药用械合理需求,把药品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积极引导顾客理性购药,避免盲目囤药。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指导顾客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拆零药品,科学合理用药,切勿盲目服药、叠加用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三、全市药械经营企业要积极争取货源,合理调配,全力保障我市药械供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严禁出现囤积药械、哄抬价格、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

拆零销售时限将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