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8日,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和疫情形势,优化调整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安排:
一是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可于2022年12月23日之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小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条件允许下,可在2023年1月13日之前,申请到校(园),学校和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
二是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2022年12月30日离校,其中初中三年级、中职高三年级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教学。
三是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二、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目前,各县(市、区)均已结束本学期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并均已明确本学期小学、初中不再组织期末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