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
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
1、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2、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3、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乙类乙管防控政策
乙类乙管防控政策如下:
一是报告时限方面。对于“乙类甲管”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对“乙类乙管”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二是隔离措施方面。“乙类甲管”传染病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乙类乙管”传染病根据病情需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三是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
四是交通卫生检疫方面。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乙类乙管”传染病不实施该措施。
乙类乙管的措施解读:
1、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2、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3、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做好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4、实施“乙类乙管”,仍然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要继续坚持近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始终做好个人防护。
2022年邢台平乡县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河北邢台平乡县疫情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4月29日
平乡县疫情防控便捷查询工具
两地往返风险等级
平乡县疫情防控热线电话:0319-7832579
平乡县关于“五一”期间非必要不离平的倡议书
一、非必要不离平。
“五一”假期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聚集性强,出行易发生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倡议在外人员暂不来平返平,平乡县域内人员暂不离平,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并请您向在外亲人或朋友宣传我县疫情防控政策,倡导亲人朋友就地过节。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劝导和告知身边亲朋近期非必要不离平返平。
二、来平返平主动报备。
请确需来平返平人员,务必在抵达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村、工作单位、包联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落实管理措施。所有来平返平人员返回途中需做好个人防护,并提前准备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情况等。自觉遵守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做好自我防护。
出入商超、宾馆、饭店、市场、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时,主动配合测温,查验场所码、行程码及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并第一时间向村报告。
四、不举办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或不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五、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请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面免疫屏障。
六、拒绝传播谣言。
坚持做到从官方媒体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4月7日紧急通告:
自3月24日以来,凡是邯郸全市来返平人员,必须马上主动向所属村和单位登记报备。请积极配合防疫规定,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
请广大居民相互监督,实行有奖热线举报,每举报一例查实者奖励500元。有奖举报热线:7822082;783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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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国内非风险地区人员来平返平要提前三天主动向所居住村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抵达居住地后主动配合村干部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提倡进行至少三天的居家健康检测。
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1人1室,期间每天向村网格员报告体温检测及身体状况。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保持充足睡眠、保持心情舒畅、保持家庭环境卫生。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先向网格员或包联人员报备,并做好自身防护。坚决不参加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可能,把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
三、主动做好健康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3月23日以来,凡是有鸡泽县经停史或与鸡泽县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如您有浮图店镇旅居史,将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如从鸡泽县其他地方来返,请主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请积极配合防疫规定,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
二、如果您从鸡泽县来返,不如实报告,不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置。如您知晓家人、亲戚、朋友从鸡泽县来平返平的消息,请积极提醒其本人及时向村报备,根据指令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其不听从劝告,您有义务向所属网格员或村、乡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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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平乡县全体居民的倡议书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单位报告登记,不要心存侥幸,导致疫情扩散。
二、对自己身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知情者要主动提醒、劝导、报告,不要事不关己,无动于衷。
三、所有来返平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之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要参加聚集活动、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有感冒、发烧、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做好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要离开,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不要参加聚集活动。
五、要尽量居家生活、减少不必要外出,不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原则,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六、要及时关注疫情变化,没有极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本辖区。
七、全体居民外出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要流于形式、麻痹大意。
八、无论在家还是在工作场所都要勤通风、常换气,不要在密闭场所长时间停留。
九、商场、影院、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错峰限流,不要疏于管理。
十、要相信权威信息,不要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小道消息,自觉抵制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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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高风险的人员2+1+7。成都市内除中高风险的人员做1次检测或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中、高风险区域来潍返潍人员,免费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阴性的,进行7天的健康监测。
最新消息
12月7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通知明确,以“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为原则,结合各地传染病防控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当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实现“哨点”功能。
此外,通知指出,发热诊室应当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
所有到发热诊室就诊的患者,必须登记有效身份信息或扫“健康码”。基层医疗机构需对全部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需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
加强疾病早期诊断和传染病筛查,对于需要集中救治的传染病患者,尽快转至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并按规定进行病例登记、报告。
对于诊断不明确且不能排除传染病的患者,也应当及时报告,并对患者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
对于有重症高危因素或病情进展迅速的患者,需及时转至有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