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有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近日一审宣判,其造成国有资金损失7个多亿的案情获得披露。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消息,2022年12月30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对被告人何有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已扣押的何有成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并继续追缴何有成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何有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何有成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何有成利用担任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副书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柳江县委书记,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宏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广西一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盛世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殷振川等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入股国有控股公司、违规开展贸易、调整职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4年至2021年,何有成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等人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39.00426万元。

宏桂集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广西宏桂汇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望公司)是宏桂集团于2018年11月设立的子公司。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公司)是宏桂集团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2019年4月,宏桂集团将国威公司划转由汇望公司管理,原由国威公司管理的广西银利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利达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汽车队修理厂(后改制更名为广西汇望桂政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政公司)同时划转由汇望公司直接管理。

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何有成在担任宏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为增加宏桂集团营收业绩、谋取私利,违反国有公司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无真实货权流转贸易的相关规定,同意莫焱管理的国威公司、汇望公司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贸易,并提供大量资金支持。2018年7月,莫焱指示银利达公司、国威公司和桂政公司先后与詹建宙、李善军、宋冰等人实际控制的天津冠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下游公司开展所谓的平行进口汽车贸易,陆续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桂政公司等国有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购车款给上游公司,下游公司按照购车款使用时间乘以8.5%年化收益率加本金回款给桂政公司等国有公司。上游公司将国有资金转到詹建宙等人控制的关联公司,至2021年8月,有10份合同没有按期回款。经鉴定,造成桂政公司国有资金损失7.21786874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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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有成的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应数罪并罚。何有成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何有成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其他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何有成于2022年1月被查,同年7月被通报双开。

经查,何有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淡漠,不信组织信鬼神,目无法纪、滥权妄为,私欲膨胀、贪图享乐,靠企吃企、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借机谋取个人私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进行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利;搞权色交易;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开展明令禁止的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纪监部门点评:何有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有成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此前报道:

春节前被拿下的厅官又被公开点名,通报中曾现罕见细节

2022年中秋、国庆节将至,多地陆续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比如,9月1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月2日,浙江、陕西两省份又连续曝光了典型案例。

9月4日,广西又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的五人中,第一个就是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

何有成是2022年1月27日被查的,当时距离春节还有4天。今年7月23日,何有成被“双开”。

1月被查的国企“一把手”

何有成出生于1962年12月,今年60岁,湖南新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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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1984年7月,何有成从武汉工学院机械工程系锻造、冲压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后到广西柳州汽车厂工作,此后在柳州汽车厂历任车架车间主任助理、轻型车总装车间主任、销售服务部副部长等职。

1998年,何有成离开柳州汽车厂进入政府部门任职,先后担任过柳州市柳南区委常委、副区长,柳州市鱼峰区委副书记、区长,柳江县委书记,柳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

2011年8月,担任柳州市委副秘书长刚刚两个月后,何有成调任钦州市副市长。

在钦州市副市长岗位上工作几年之后,2016年5月起,他开始担任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直至2022年1月27日落马。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首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成立于2008年7月,现有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

2016年6月,也就是何有成刚刚开始担任“一把手”之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广西宏桂集团确定为了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

据官网介绍,该公司目前主要产业板块涉及仓储物流、产权交易、酒店管理、资产经营、科技实业、房地产开发、资产租赁、招投标代理、进出口贸易等领域。

据媒体报道,在何有成被通报“落马”前十多天的1月14日,该公司党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何有成作为宏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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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的通报中提到,2019年至2021年下半年,何有成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的礼金共计9万元;多次参加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安排的“一桌餐”宴请;与家人2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前往贵州、湖南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通报中的罕见细节

何有成的问题不仅仅是上述这些。

今年7月23日,何有成被双开。纪委的通报显示,何有成的第一个问题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淡漠,不信组织信鬼神,目无法纪、滥权妄为,私欲膨胀、贪图享乐,靠企吃企、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

此外,他还被指:

·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借机谋取个人私利;

·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长期进行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牟利;

·搞权色交易;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开展明令禁止的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谓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

《上海证券报》报道指出,在现实情况中,由于一些贸易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很难从银行通过自偿性的贸易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

为解决自身资金需求,其中一个办法便是通过与拥有良好银行信用的国企合作,让国企加入贸易链中,以国企名义与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销售货物后返还一定手续费给相关国企。

但一旦实际贸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企则成为最后支付人,将承受巨大损失。

且在这样的贸易过程中,由于上下游客户都由他人控制,存在极大的资金风险、法律风险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报道中,纪委在通报中提到落马官员开展“融资性贸易”的情况,并不多见。

不过,去年8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原分党组书记、局长袁昌模被“双开”,通报中也曾出现类似表述。他被指“强令、指使下属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另外,2017年3月,国资委曾通报两起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其中提到:

2009年至2013年,中国铁物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宋玉芳,原党委书记李文科,原副总经理许强、李志民、冉昶、王采等人,曾主导并推广中国铁物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对抗国资委指示,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对子企业疏于管理,放纵风险发生,造成巨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