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海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的若干举措

支持企业稳工稳产抢生产先机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和服务,切实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稳工稳产。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要根据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和春节假期,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升产能利用水平。做好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的建筑材料、民爆物品供应及运输和施工企业用水用电等协调服务保障为项目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2、以“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3、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宁海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县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T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4、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新增配套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含)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 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6、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7、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8、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县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9、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10、有序安排外来员工节后返岗,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县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11、加密招聘活动场次,开展“新春引才月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专场招聘场次,其中开展现场招聘会10场以上。深化“五省八城”劳务协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省,结合实际组团赴省外开展招聘活动。我县企业参加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补助。

12、充分发挥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强化监测跟踪,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和企业用工变化趋势,对缺工比较严重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安排专人跟进帮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为元旦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提供用工和实习服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企业合作开展大学生技能实训,为企业生产性技术岗位培养并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采取“以亲带亲”“以友带友”“以老乡带老乡等方式缓解用工矛盾。依托社区(行政村)基层平台、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服务对接,引导本地劳动力就近就业。

开展暖心留工过大年活动

13、发放“留宁海过年”系列新春福利春节期间,面向留宁海过年的外地员工,随机发放100万元留宁海过年专属消费券。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举办文旅活动月,定期推出文旅出行特惠抢购。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提供新春套餐、宽带、手机流量等特惠服务。

14、开展“留宁海过年”系列暖心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间,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举办“在宁海过大年”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年货展销会,开通职工健康服务热线,开展向留宁海员工赠送购书券、公益培训、防疫礼包和免费体检等活动,工会文体设施、体育场馆、博物馆向留宁海外地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15、保障留宁海员工合法权益,强化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与员工合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大力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双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严肃打击查处“黑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6、指导生产企业加强健康知识宣传,由企业向留宁海员工发放防疫礼包,向返宁海员工推送防疫提醒引导员工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2023无锡梁溪区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有序生产、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除全面落实市级政策以外,梁溪特制定春节稳产政策“十一条”,促进全区经济发展良好开局。
1、支持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稳岗留工奖励政策,鼓励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纳入全市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其当月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20%的,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梁溪区规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且同比增幅达到15%以上的,分档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2、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在春节期间组织梁溪特色老字号企业举办线上新春年货节,利用抖音平台开展8场带货直播和2场逛展直播,并向在锡过年的消费者送上总价值超50万元的梁溪精选消费券;
对企业在无锡太湖购物节冬季消费活动期间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和发放消费优惠券,视活动成效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贴;
鼓励区内景区、影院等场所春节期间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尤其针对外地留锡职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根据其实际减免金额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限上批零住餐贸易在库企业1-2月零售情况,按照百货零售、餐饮住宿、汽车、家电、石油零售等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消费类别,对相关类别零售增量和增速排名前列的在库企业给予表彰,评选出消费竞赛奖10家,根据名次给予2到10万元不等的消费促进奖励;
鼓励全区零售药店积极加入梁溪区24小时网订到家药店并积极开展网络销售。
3、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依托“12345”服务热线,围绕在锡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春节期间项目立项审批“不打烊”。针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行政审批局开通24小时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线。服务范围覆盖全区、服务内容覆盖审批全流程、服务领域覆盖全部投资项目,做好各类项目的咨询、指导服务。
4、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活动
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鼓励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配合用工单位做好劳务派遣职工留锡相关工作,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提供“互联网+”就业服务,不间断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促进各类务工人员春节后有序返岗复工;
对纳入首批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内的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根据1月当月营收情况、经营面积和稳岗情况分档给予超市2-10万元、批发市场15-20万元的稳岗补助。
5、深化人才招引和服务举措
加快“梁溪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经费申请拨付兑现,加强对各类人才、科技专项资金的争取使用;
积极开展新春纳才云端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提供招聘岗位不少于5000个;
对来梁溪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大学生,按规定给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用餐补贴、380元住宿补贴或提供青年驿站7天免费住宿,向符合条件的来梁溪就业全日制应届大学生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贴;
2023年1月到2月28日期间,招用在梁溪初次就业的市外本科及以上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保障劳动者权益
开展欠薪治理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春节期间加班人员工资,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矛盾。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
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补贴。
7、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不超过500元/人给予交通补助。
8、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为在锡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建筑工人等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
春节当月,对市区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用工补贴资金由企业和属地政府各承担50%。
9、丰富留锡职工春节生活
推出面向外地留锡职工畅游古运河、“今夜梁宵”崇安寺新春集市、“古运梁霄双旦献礼”、新春庙会等活动。
区图书馆节假日期间阅览、借阅服务照常开放,并推出“正能量脱口秀”、“阅游梁溪”等主题活动。
区文化馆推出2023年“送万福进万家”春联展示书赠活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书画展等新春活动。
10、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11、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指导建筑业企业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供现场指导服务。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2023年余姚春节留甬福利补贴大汇总(宁波余姚2021春节不回家有补贴吗)


2023年余姚春节留甬福利补贴大汇总
留岗红包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姚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做好关键岗位的顶岗、调岗工作,以岗留工、以情留工、以薪留工。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市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充分发挥“共享用工”机制,支持暂时用工富余的企业与阶段性缺工的企业加强对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
其他福利活动
1、推出“我在余姚过大年”活动,向在姚新余姚人发放6万张“我在余姚过大年”活动专属消费券,发放总额为300万元的新春特惠消费券。同时,另发放各类消费券1000万元用以促进消费。
2.春节期间,随机发放文旅体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将宾馆、民宿、体育场馆、影城等纳入消费券使用范围。
3.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依托甬工惠APP平台,赠送年货礼包、健康礼包、火锅券、观影券话费券以及非工伤意外险等特惠产品,并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5000份价值100元的“优工礼包”。
4.开展“提技育才”培训行动,支持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鼓励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对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员工技能等级认定的,按对应个人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在春节期间开展“123”专项服务,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又有培训意愿的企业,实施“送培训进企业”活动,“一对一”制订培训计划并协助企业组织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稳就业。
5.举办“来姚过大年”美食、市集等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各地工会场馆、综合性广场、博物馆等,向留姚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6.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开展“清零守护”保障行动,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严肃打击查处“劳务工头”“黑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7.组织开展“稳岗优工促生产”寒假托管服务,开设若干期公益托管班。组织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录制家庭教育线上课程,可通过“浙里家连心桥”应用中的家庭教育版块开展学习活动。开展“把爱带回家”寒假特别活动,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困境儿童送温暖

余姚舜北什么时候单管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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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余姚核酸检测在哪里做?附检测点+医院
2023-01-03 09:22 余姚发布
导语 目前,余姚市关闭全市所有新冠病毒核酸免费采样点,保留21个收费的核酸采样点,点位信息详看正文。

  2023年余姚核酸检测在哪里做?附检测点+医院

  【更新时间:1月3日】

  根据《宁波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余姚市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最新便民核酸采样点位请见下表。后续将随市民需求和上级要求优化调整,请市民随时关注所在乡镇(街道)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交叉感染,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内设置的采样点仅满足院内就医患者及医疗管理等需要,并按现行核酸检测服务价格标准进行收费,不再向社会群众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序号 乡镇街道 采样点名称 地址 采样时间段
1 阳明街道 罗渡桥核酸采样点 阳明街道罗家渡大桥北面桥下 9:00-
18:00
2 凤山街道 阳明医检核酸采样点 凤山街道万成国际大厦北门 8:00-
17:00
3 兰江街道 兰墅大桥核酸采样点 兰江街道兰墅大桥北面桥下 9:00-
18:00
4 梨洲街道 最良桥核酸采样点 梨洲街道最良桥北面桥下 0:00-
24:00:00
5 低塘街道 低塘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低塘街道许家堰路10号 8:30–
11:00,
13:00–
16:00
6 朗霞街道 朗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 朗霞街道杨家村裘皮一条街7号 8:00-
10:30,
13:00-
15:30
7 泗门镇 市第四人民医院采样点 泗门镇河塍路1号 8:30-
11:00,
13:30-
16:00
8 马渚镇 马渚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马渚镇东二路115号 8:30-
10:30,
13:30-
15:30
9 陆埠镇 陆埠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陆埠镇禁河路1号 8:00-
10:30,
12:45-
15:30
10 临山镇 临山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临山镇车站北西路25号 8:30-
10:30,
13:30-
15:30
11 梁弄镇 梁弄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梁弄镇镇北路33号 13:00-
15:30
12 丈亭镇 丈亭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丈亭镇文卫路25号 8:00-
10:30,
13:00-
15:30
13 小曹娥镇 小曹娥镇卫生院采样点 小曹娥镇朗夹路193号 13:00-
15:30
14 河姆渡镇 河姆渡镇卫生院采样点 河姆渡镇河姆渡西路86号 8:00-
10:30,
13:00-
15:30
15 三七市镇 三七市镇卫生院采样点 三七市镇安捷东路83号 8:30-
10:30,
13:00-
15:00
16 黄家埠镇 黄家埠镇卫生院采样点 黄家埠镇北东路22号 13:00-
15:30
17 牟山镇 牟山镇卫生院采样点 牟山镇金牛中路67号 8:30-
10:30
18 大隐镇 大隐镇卫生院采样点 大隐镇学士东路31号 8:30-
10:30,
13:30-
15:30
19 大岚镇 大岚镇卫生院采样点 大岚镇丹山路3号 8:30-
10:30
20 四明山镇 四明山镇卫生院采样点 四明山镇梨洲村寺前 9:00-
11:00
21 鹿亭乡 鹿亭乡卫生院采样点 鹿亭乡上庄村兴庄路东46号 8:30-
10:30
  点击查看:余姚市黄码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

  (一)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常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近就便完成一次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二)老人、小孩等没有智能手机的人群,请携带身份证等证明。

  (三)核酸采样时,需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有序排队,不聚集,不扎堆。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或从事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员暂缓参加检测。

  (四)健康码异常、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六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六个月内有新冠病毒既往感染史人员,请提前告知采样点工作人员,实行“单管采样”或到黄码人员采样点完成采样。

  (五)请所有宁波市外来(返)慈人员,在抵慈前填报“返甬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来(返)慈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扫描“返甬码”进入登记界面,提前进行来(返)慈出发地、在慈落脚地等重要信息报备。在填写“返甬码”和开展核酸落地检的同时,继续做好后续核酸检测(省外“三天3检”,省内市外“三天2检”),并在检查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群体性活动和前往室内密闭空间,注意佩戴口罩,从而更好地保护亲朋好友和周边人员安全健康。(点击查看报备入口+填报指南)

  (六)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关注【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核酸】可获取宁波核酸最新通知和政策规定、核酸采样时间+地点+对象、核酸检测结果查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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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


2023年北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
1月5日,《北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正式出台,围绕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强化企业要素保障、开展暖心留员工活动等方面提出16项举措,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确保重点企业不停产,重点项目不停工。
一、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
1.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以“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2022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2022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以样本权重在30及以上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为重点,1-2月同比增长25%以上的,每家给予4万元奖励;同比增长20%-25%的,每家给予3万元奖励;同比增长15%-20%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2.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仑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区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3.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新增配套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5.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二、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6.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7.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社会机构与高校、企业合作开展大学生技能实训,通过“实训+就业”的方式为企业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
8.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企业要素保障
9.有序安排外来员工节后返岗,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10.做好企业用工招聘保障服务,加密招聘活动场次,持续开展“立业北仑·好企待你”系列招聘活动,强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举办劳务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发挥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下沉招聘服务,推动人力资源市场与社区联动,打造“1+N”就业服务圈,就近举办新春小型招聘会,打造“家门口”就业集市。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500元/次的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招引服务,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鼓励新年企业多招新员工,自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吸纳首次来北仑就业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招聘。2023年3月31日前,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符合条件并参加“灵活保”的,予以保费全额补贴。
11.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
四、开展暖心留工活动
12.配合市里积极做好消费券的资金配套和发放,投入资金1500万元开展“喜迎新春·助你买单”消费促进活动,扩大参与商户规模和消费群体覆盖面,突出北仑特色,进一步优化餐饮、汽车、文旅、家电、商场等消费券结构,积极引导留仑过年员工参与促消费活动。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赠送快递抵用券、宁波特产礼盒、意外保险等特惠产品,定期推出文旅出行特惠抢购。
13.开展“留仑过年”系列暖心活动,举办“在北仑过大年”美食、市集、赏花、采摘等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工会场馆、国有投资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向留仑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14.推动义务教育段学校提供留仑员工子女的寒假托管服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区、青少年宫等开展多样化的托管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关爱留仑员工子女。组织“我与宁波这座城”研学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解除留仑员工后顾之忧。
15.强化助企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人社服务专员”助企制度,保障留仑员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大力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16.指导生产企业加强健康知识宣传,鼓励企业向留仑员工发放防疫礼包,向返仑员工推送防疫提醒,引导员工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