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公积金服务中心元旦假期暂停服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将于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共3天暂停办理业务。2023年1月3日(星期二)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拓展:

为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账务结转工作,确保2023年住房公积金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将于2022年12月29日18:00至2023年1月1日12:00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结账工作。

结账期间,市中心和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及线上服务渠道(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手机公积金APP等)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等业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2023吗

住房公积金政策历来备受员工的关注。
2022年以来,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广东、河北、河南、浙江、山东等多地发布新一轮公积金政策。
但各地政策各有侧重。
部分地区放宽了公积金提取限制;部分地区调高提取额度、放宽异地购房提取。与此同时,不少地区降低了公积金贷款利率。
无论对于租房的人还是想要购房的人来说,都无疑是个好消息~
放宽公积金提取限制
一、超20

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明确即日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公告显示,梅州市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
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
同时公告明确了提取额度,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
一次性提取购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保留十元以上)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截止目前,青岛、福州、惠州、池州、珠海、潮州、汕尾、沈阳、绵阳、漳州、南平、眉山等超20多个城市提出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规定。
梳理各地政策时发现主要形式是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买房的首付款,以减轻资金压力。
大多数城市可直接提取,个别城市规定略有不同。
如:
眉山
支持三孩家庭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
珠海
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用于支付首付款;
海南省
规定可用配偶及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二、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
除此之外,各地发文明确将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其中:
广西省柳州市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三大租房群体,提升了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
如为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800元提高至900元,且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也有提升。
同时,为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缴存人,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300元,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提高至15600元。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最新修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部分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1年调整为2年,同时
放宽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可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了《关于住建行业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
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
1800元
;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
1200元
。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
1000元。
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贷款额度提高
一、各地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近期,北京、天津、武汉等多地近日先后发布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通知。
除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外,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还
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济宁等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近日已经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以北京为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显示,从10月1日起,北京市管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下调了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降到了和除此之外,天津、武汉、杭州、南京等多地也已发布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信息。
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明确,对于今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于今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那么也就是说,
此前使用个人公积金买房的人,从明年开始,他们的公积金利率会按照新的标准去执行,也就是现在的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2022年以来,甘肃、商丘、东莞、遵义、黑河等多出台公积金新政,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甘肃省
自今年4月6日起,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调整为 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广西
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3月15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30%。
广西南宁将于今年6月1日起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80万元,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70万元。
浙江丽水
4月6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
缴存
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职工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还有地区针对三孩家庭予以政策倾斜。
浙江台州
明确,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方缴存最高贷款36万,双方缴存最高贷款60万。

2023年住房公积金改革

法律主观:

一、2022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960元。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2023年公积金的最新规定

法律客观:

2020年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综上,大家对公积金贷款有了一定的了解,公积金用于购买房屋可以享受很大的贷款优惠。在现今房价高速上涨的时代,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好处。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的保障功能,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力度,根据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对公积金贷款做出如下调整。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新政策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贷款额度和年限1、提、、、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新政策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2022年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新政策

一、贷款额度和年限

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省内异地贷款

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三、商转公业务

1、贷款条件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2、申请资料

除现行贷款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

1、商业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3、贷款额度

商转公可贷额度按现行规定计算,并不得超过拟归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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