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

为指导全国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及时动态掌握人群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和预测疫情规模、强度和流行时间,动态分析病毒株变异情况,以及对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及检测试剂敏感性的影响,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病例报告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现行规定开展病例诊断报告,按照要求做好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报告与订正。根据病情变化24小时内订正临床分型,病例出院后24小时内填报出院日期,病例死亡后24小时内填报死亡日期和死因诊断。动态分析病例,特别是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变化趋势。对发现的重症、危重症、死亡病例和其他特殊病例,疾控机构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流调报告。

(二)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

各地要利用属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居民自行测定抗原信息收集渠道(平台),每日收集和逐级报告人群核酸检测和居民自行抗原检测数及阳性数。动态分析人群感染和发病情况。

(三)哨点医院监测。

各地依托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每日统计门(急)诊和住院患者人数、具有急性发热呼吸道症状人数、核酸检测数和阳性数、抗原检测数和阳性数,按照流感监测网络流程上报。要及时将病毒变异株全基因序列上报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动态分析门(急)诊和住院患者人数、急性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人数、新冠病毒感染人数等变化趋势和病毒株变异情况。

(四)重点机构监测。

各地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疫情监测,对机构内被照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定期抗原或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感染者和暴发疫情,控制机构内疫情传播。

(五)学生症状监测。

省会城市选择城区内若干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哨点监测。学校对在校学生每日开展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动态分析中小学生新冠病毒感染变化趋势。

(六)病毒变异监测。

各地对部分陆路、航空和海港口岸城市入境人员、哨点医院就诊患者、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中核酸检测阳性标本,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标本等开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工作,将序列按时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实时掌握病毒株变异趋势,及时捕获新变异株,分析变异对病毒特性、免疫逃逸能力等的影响。

(七)新冠病毒污水监测。

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布点探索性开展污水监测,采集污水处理厂污水样本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阳性样本进行病毒基因测序,动态了解环境样本阳性率和病毒量变化,跟踪污水阳性样本的病毒基因序列变化。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监测点。

三、监测信息报送

各地监测预警专班要按照《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521号)要求,以及监测系统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监测信息。

四、监测预警分析

各地要组织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和团队参加监测预警专班,强化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学模型等技术优势,增强数据自动分析和辅助研判能力,提高监测预警准确性和敏感性。要每日分析疫情监测信息,科学研判疫情规模、强度和范围,预测疫情变化趋势和流行时间,评估疫情风险,及时为各地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五、组织实施

监测工作由国家疾控局总体组织协调,由中国疾控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省(区、市)成立监测预警专班,负责工作的组织落实。各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教育部门、部分重点机构(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负责完成有关监测工作和信息报告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具体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
一、个人日常防疫行为准则
1.提前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
2.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
3.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4.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
5.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随时手卫生。
二、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防疫行为准则
6.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7.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
8.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9.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10.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应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三、感染者防疫行为准则
11.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12.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13.感染者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尤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14.陪护人员尽量固定,首选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的人员。
15.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使用常规家用清洁产品并按说明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