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余姚春节留甬福利补贴大汇总

留岗红包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姚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做好关键岗位的顶岗、调岗工作,以岗留工、以情留工、以薪留工。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市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充分发挥“共享用工”机制,支持暂时用工富余的企业与阶段性缺工的企业加强对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

其他福利活动

1、推出“我在余姚过大年”活动,向在姚新余姚人发放6万张“我在余姚过大年”活动专属消费券,发放总额为300万元的新春特惠消费券。同时,另发放各类消费券1000万元用以促进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春节期间,随机发放文旅体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将宾馆、民宿、体育场馆、影城等纳入消费券使用范围。(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3.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依托甬工惠APP平台,赠送年货礼包、健康礼包、火锅券、观影券话费券以及非工伤意外险等特惠产品,并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5000份价值100元的“优工礼包”。(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4.开展“提技育才”培训行动,支持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鼓励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对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员工技能等级认定的,按对应个人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在春节期间开展“123”专项服务,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又有培训意愿的企业,实施“送培训进企业”活动,“一对一”制订培训计划并协助企业组织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稳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举办“来姚过大年”美食、市集等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各地工会场馆、综合性广场、博物馆等,向留姚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

6.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开展“清零守护”保障行动,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严肃打击查处“劳务工头”“黑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

7.组织开展“稳岗优工促生产”寒假托管服务,开设若干期公益托管班。组织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录制家庭教育线上课程,可通过“浙里家连心桥”应用中的家庭教育版块开展学习活动。开展“把爱带回家”寒假特别活动,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困境儿童送温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023年海曙企业春节福利政策汇总海曙区过年补贴


2023年海曙企业春节福利政策汇总
支持企业连续生产
1.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对市“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10亿元的工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规下重点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2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月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省内建筑业总产值完成突出的企业,给予信用激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2.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区级行业协会主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区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4.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5.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
积极推进降本减负
1.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放宽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3.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全力保障返岗复工
1.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组织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2.实施“百川汇海·来曙有位”企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周、招聘服务月、就业创业季及政策补贴年等工作。于元宵节前后举办区级大型招聘会,联动各镇、街道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并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多方向赴外劳务协作。对参加区本级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补助。
3.鼓励人力资源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实施鼓励企业招工用工奖励,对区内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招收首次来海曙就业的非宁波大市户籍人员,且稳岗3个月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首次就业招工奖励,最高50万元。
5.鼓励企业进行灵活用工探索,2023年3月31日前,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符合条件并参加“灵活保”的,予以保费全额补贴。

2023宁波鄞州企业春节福利大汇总宁波鄞州区放假


2023宁波鄞州企业春节福利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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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开展“留鄞过年”系列活动
鼓励支持就地过年,举办美食、市集、赏花、采摘等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区内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向留鄞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引导各大景区推出节日活动和优惠政策,邀请员工“留鄞过年游鄞州”。对本地旅游企业当年度举办的大型旅游节庆、创意旅游活动,根据活动成效按活动投入总金额给予2-8万元不等的奖励。对鄞州星、花、叶级旅游饭店及限上住宿企业引进区外商务会议单次营业额达到10万元、2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该次会议营业额的3%、5%对旅游企业给予补助,单次会议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一季度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万元。购买鄞州景区门票及鄞州星、花、叶级旅游饭店、限上酒店客房的旅行社,第一季度采购额达到25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采购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保障留鄞员工合法权益
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大力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对获评2022-2023年国家、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5万、3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拓岗招聘
积极开展“乐业鄞州·好企待你”系列招聘活动,联动镇、园区举办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线下招聘和赴外招聘会50场次以上;深入打造“鄞企用工互助联盟”“千企万岗”“青年云聚”平台,开展用工余缺调剂;运用“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机制,拓宽劳务对接渠道,加强岗位推送针对性,满足企业急需用工。对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赴市外招工的企业,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实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5000元/次。对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符合条件并参加“灵活保”的,予以保费全额补贴。
加强用工服务保障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保障企业用工服务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招工,对企业2023年2月参保人员环比每新增1人,给予企业500元/人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组织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招工引才提供专业化服务,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以上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做大企业技能人才蓄水池
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鄞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对按规定自主开展新入职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给予企业增产奖励
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对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10亿元的工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及规下重点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月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分别给予信用激励和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
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企业拓市场抢订单
支持区级行业协会主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区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返甬补贴怎么领取2023

留甬补贴申请领取流程如下:
1、申报。代为申报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的企业,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通过甬易办平台向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2、审核。乡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后台管理系统,逐一核实是否为属地纳税企业、申报情况是否真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
3、拨付。审核结束后乡镇(街道)汇总补贴名册上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区县(市)人社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补贴资金,其中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和自行返岗交通补贴发放至员工社保卡。
申报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的企业申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2、《宁波市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3、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还需提供企业签字盖章认定的车辆租赁协议或说明;
4、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还需提供《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甬备案表》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函。
综上所述, 审核结束后乡镇(街道)汇总补贴名册上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区县(市)人社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补贴资金,其中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和自行返岗交通补贴发放至员工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