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互联网医院资质、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在线提供新冠相关症状的首诊服务,按各地现行线下诊察费价格政策执行,编码使用:110200001(普通门诊诊察费),110200002(专家门诊诊察费),110200002a(副主任医师)和110200002b(主任医师)。
互联网复诊等其他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开展互联网复诊不得按首诊诊察费价格收取费用。
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其医疗保障支付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支付标准执行。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在线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新冠治疗费用医保
感染新冠后,就诊费用医保怎么报?患者网上看病医保能报销吗?哪些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用药被临时纳入医保?1月7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对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执行临时医保药品目录、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面对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近期已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相关医保政策,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费用负担。
明确新冠感染就诊医保报销比例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此次对新冠患者门诊、住院费用的相关医保政策进行了明确。其中,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3月31日。
据了解,安徽省2022年12月底出台临时性保障政策,明确参保人员在门急诊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可报销70%医药费,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各级医院乃至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新冠病毒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安徽省铜陵市市民田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她因新冠病毒感染到医院就诊。医生根据病情,为她开具了共540元的治疗药物,医保为其报销了378元。“看病的花销可以负担,我对接下来的身体恢复也有信心。”田女士说。
记者从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23年1月3日,全省新冠感染门诊医保系统已即时结算2.3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41万元,次均报销费用101元。
此外,福建省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局长黄长沙介绍,在门诊方面,晋江当地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70%。
网上寻医问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随着各地互联网医院开通新冠门诊、发热门诊等服务,网上就医成为不少患者的首选。
就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新冠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
近日,广东省出台新举措,将参保新冠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首诊产生的诊查费和药品费,以及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前互联网医院只有复诊产生的医药费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现在参保新冠患者首诊可以报销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保部副主任李超说,有些居民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但没有检测的,线上医生也会根据具体的病情特点,对症开药。
38岁的广州市民陈女士日前因发烧、流涕等,在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互联网医院就医。缴费时,陈女士使用医保支付,总费用50多元的药物,她个人仅支付18.62元。“在线接诊的医生十分专业,回复也很细致,医保支付很方便。”陈女士说。
此外,山东省近日也发布通知,明确将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多种治疗药品被临时纳入医保
在新冠患者用药保障上,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冠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同时,药品仍然不足的地方医保部门参照各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可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
近日,湖北、广西、安徽等地已将多种相关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近日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此次纳入药品的一个特点,是儿童可用药物占比高,根据相关药品的功能主治,有19种药品儿童可以服用,以缓解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用药紧张问题。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15种药品被临时纳入医保,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吴学武介绍,此次纳入的主要是用于退热和对症治疗的地方特色中成药和民族药,“从广西民族地区群众用药习惯来看,这些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能进一步保障当前群众的治疗用药需求。”
在广西南宁市老百姓大药房津头店,记者看到“防疫专区”被设在销售区域的中心位置,一些市民正在选购所需药品。
“收到医保部门下发的文件后,公司加紧组织货源,各门店也在第一时间打印张贴了医保报销的相关通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家驹说,相关药品近日销售量明显增长,“清咽润喉类的药品,仅津头店最近10天的销售量就超过2万盒。”
此外,湖北近日也宣布将36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保障新冠病毒感染防治用药供应。
新冠感染医保能报销吗新冠感染还能报销吗
在过去三年中,国家对于新冠感染者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方式,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一是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二是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半年后,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等共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纳入《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此前纳入医保的新冠药以及住院诊疗的费用还能报销吗?为应对疫情新形势,安徽、福建晋江等地明确新冠就诊医保报销比例,北京、陕西等地将新冠治疗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统一启用“新冠门诊”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河北三河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医保报销政策明白纸
据“文明三河”公众号消息,三河市医疗保障局12月11日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医保报销政策明白纸》,明确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45岁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45岁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有城乡居民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支付限额为60元。2023年1月1日起取消门诊起付线并提高年支付限额至80元/年。
另外,职工、居民医保统筹区内住院报销也有相应规定。
福建晋江:门诊、住院皆可报销
据晋江新闻网消息,福建省晋江市对感染新冠后医保报销事项发了通知:门诊方面,参保人员若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420元;在全市定点村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50元。住院方面,在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80%报销,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60%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北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及其他6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
为了应对疫情新形势,北京市医保局经国家医保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另外,为加大对新冠感染后可能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近日,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也已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北京社区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0%。
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健康陕西发布”12月22日消息,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和治疗方案的通知》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12月30日消息,《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中“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进一步满足民众就医购药需求,减轻新冠感染患者费用负担。
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据广西新闻网消息,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自1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明年3月22日。
新冠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新冠医保基本上可以全部报销。
卫健委回应,医保费用可以报销。只要是治疗新冠病毒的费用,符合诊疗方案的费用,基本可以全部报销。
前期由医保和保险进行补助,除此之外个人承担的部分会在后续由财政部门补。这个补助方案也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官方给出的时间是到今年的三月底,所以大家合理安排。
医保相关介绍: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