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春节消费券怎么领?

领券方式

1.登录云闪付“U惠广东”中山专区,打开手机定位至中山市,进入“中山乐购·迎春”领券页面或“U惠广东”内活动门店页面即可申领优惠券。

2.通过中山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中山乐购”—“迎春优惠券”领券页面即可申领优惠券。

领券提示:

1、元旦、春节两个假期期间单用户单种类型单力度票券分别限领2张;

2、除重点节日外的每周二、周六单用户单种类型单力度票券每周限领1张。

*活动期间除重点节日外的每周二、周六单用户单种类型单力度票券限领8张,名额有限,领完即止。

2023邹城新春消费券怎么领


邹城新春年货节消费券领取指南
一、领取时间
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8日。
本次迎新春年货节惠民消费券共发放3轮
首轮:2023年1月19日上午10点通过“建行生活”APP向消费者发放首轮惠民消费券,首轮消费券有效期至1月25日23点59分;
次轮开始:每周四上午10点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惠民消费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周四发放日的上午10点至下个周三晚上23点59分,过期自动失效。
二、领取平台
“建行生活”APP
三、领取方式
消费者下载安装“建行生活”APP,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邹城市2023新春年货节”轮播广告页面或“会员有礼—热门活动—顶部图片领券中心”领取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通过“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查看消费券。
2023邹城新春年货节消费券活动详情

2023年中山东区消费券使用规则


2023年中山东区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前请先下载并开通建行钱包绑定您的银行卡。如您绑定的是非建行卡,每日的消费限额为1千元。
2、本消费券适用于到店消费支付,须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单次消费、单笔订单限使用1张优惠券。
3、支付方式:
用户到店消费时,通过建行生活APP在线买单支付,需通过“龙支付”或“建行生活钱包支付”进行支付。如优惠券是数字人民币专享券,支付时必须通过“数字人民币”进行支付。
消费券通过“龙支付”或“建行生活钱包支付”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或龙支付用户手机号需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4、同一登录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终端设备号、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的情形,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参加。
5、消费券不可提现、退补、转赠或用于预付卡充值,到期后自动失效。若订单发生退款,则优惠券按到期时间来计算是否继续有效。

如何兑现中山3万购房消费券

根据市政府《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的通知》(中建通〔2022〕101号),对2022年6月2日至30日、8月20日至10月7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发放消费券,消费券适用于我市的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等行业。现公布购房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名单(详见文末二维码),并就有关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方式
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由开发企业作为申请人,收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资料交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审核(身份证复印件、定金收据及银行流水复印件、网签合同复印件、缴纳契税发票复印件、确认承诺书,以上资料由购房人签名并确认“与原件相符”。如属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本市住房证明)。消费券申请及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不影响使用,建议最迟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申请。
二、发放方式
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购房人须提前下载注册云闪付APP,购房人使用的手机号需与云闪付APP注册手机号保持一致。审核通过后,消费券直接发送至购房人云闪付账户,无需领取,购房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_【奖励】_【票券】查看票券。
消费券金额分为以下几类:
(一)购买第一套或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按每套30000元发放消费券(含“满50.01减50元券”100张、“满100.01减100元券”100张、“满500.01减500元券”30张,可叠加使用)。
(二)购买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住房的,按每套15000元发放消费券(含“满50.01减50元券”50张、“满100.01减100元券”50张、“满500.01减500元券”15张,可叠加使用)。
三、使用方式
购房人到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打开云闪付APP扫商家二维码支付立牌或出示银联二维码给商家扫码,可自动享受满减优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购房定金付款人可以为购房人本人或其父母代付
(二)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时,逾期失效。
(三)购房人如在网签后注销网签备案的,应在注销合同前将已使用消费券的相应金额退回银联商务备付金账户,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四)消费券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五)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退货交易,则视同消费券已使用,不予退还。
(六)更多使用细则详见票券页面。
(七)消费券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购房人可致电银联商务客服电话:何先生:13549887749,陈先生:15219936913,林先生:13631188179,刘先生:13590906922,林先生:18923336008,冯先生:13631139593,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88300526;商家可致电银联商务客服电话:何先生:1354988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