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熊颖琪‍‍‍‍‍

1月4日,最高检官网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2月25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陈家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家东是虎年落马的第三“虎”。在他之前落马的两“虎”分别是中国联通原总经理李国华和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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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知君注意到,此次公诉信息中,首次披露了陈家东受贿的重要时间点:

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曾长期在福建工作的陈家东,2001年7月参加援藏,并成为工作队的领队。当时他在西藏的职务正是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也就是说,从这一站起,陈家东开启了自己的贪腐之路。直至2022年1月卸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贪了20年有余。

陈家东出生于1959年8月,福建长乐人,1986年4月入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公开简历显示,陈家东曾长期在福建省林业系统工作,直至1997年12起担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此后的2001年7月,陈家东以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队领队的身份赴藏工作,并于2003年12月确定为正厅级。2004年7月,陈家东回到福建,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5年至2007年间,陈家东历任宁德市委副书记、福安市委书记,宁德市市长等职。2010年,他再次回到福建省林业厅,任党组书记、厅长。2013年8月起,陈家东任漳州市委书记。

2016年12月,陈家东出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并于次年1月当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年1月,陈家东卸任,仅一个月后落马。

政知君注意到,陈家东曾多次高调提反腐。

在2013年8月当选漳州市委书记时,陈家东曾表示,自己将“严格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带头抵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014年10月,在漳州全市作风建设推进会上,陈家东表示,“当前,个别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基层镇村干部消极腐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也是在2014年,陈家东还曾专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问题 ,接受福建电视台记者的专访。

2015年11月,陈家东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要从近年来漳州市发生的腐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守住大节、管好小节,处理好亲情友情,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如今看来,他自己并未守好廉洁的底线。

2022年8月30日,陈家东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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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通报指出其存在不少问题:

通报直斥,陈家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022年9月,陈家东被逮捕,他涉嫌三宗罪——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延伸阅读:

副部级“老虎”被公诉 检察机关用三个“特别”定性



↑陈家东。图片来源:福建人大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4日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在指控中用了三处“特别”为陈家东定性——两处“数额特别巨大”,一处“情节特别严重”。

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家东从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期间便开始了违法活动,一直持续到其担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贪污受贿长达近20年。

副部级“老虎”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用三个“特别”为其定性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陈家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59年8月出生的陈家东为福建长乐人,其任职经历大多都在福建,曾在福建多地担任过领导职务。1981年刚刚参加工作时,其曾任福建省林木种苗公司干部,1994年,陈家东开始担任福建省林业科技中心主任兼省林木种苗总站站长,1995年10月开始任福建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1997年12月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

2001年7月起任福建省第三批对口支援西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而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家东的贪腐之路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2004年7月,陈家东返回福建省林业厅,继续任副厅长,2005年4月起,任福建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10年4月,其再次返回福建省林业厅,任厅长。2013年8月,担任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2016年12月起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卸任后1个月落马

被指“胆大妄为”“搞权色交易”

2022年1月,陈家东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位上卸任。

2022年2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陈家东落马的消息,称陈家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当年8月,陈家东被依法双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发布的消息中称,经查,陈家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人民至上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不认真履行“一把手”管党治党职责,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22年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陈家东作出逮捕决定。

而在此前的任职过程中,陈家东一直扮演者“两面人”的角色,在多次讲话中,陈家东都强调了清廉。在2013年8月当选漳州市委书记时,陈家东曾表示,自己将“严格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带头抵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除此之外,陈家东还尽力打造自己勤勉的形象,在东南网2013年的一篇报道中曾写道,刚刚任职漳州市委书记的陈家东,调研受台风天气影响的漳州华安县土楼景区情况,“刚上任的第17天,陈书记便马不停蹄地奔赴漳州各县区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