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滦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一、生活补贴政策

1、博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来滦州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2、硕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来滦州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

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滦州市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

3、双一流”院校本科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滦州市并落户滦州市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落户滦州市的,自来滦州市工作之日起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落户滦州市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

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引进来滦州市入职企业就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1年。

二、购房补贴政策

1、博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滦州市落户的,享受购买滦州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

2、硕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滦州市落户的,与企业(其他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享受购买滦州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

注: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且需在滦州市最低服务5年;购房补贴只享受一次,不限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