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

南阳市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销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南阳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一)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销售烟花爆竹,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销售,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四)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生产烟花爆竹(含家庭作坊式制造),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生产,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七)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应急部门主动上交社会流散烟花爆竹,对主动上交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主动上交违反规定被查处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对发现非法制造、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110或“12345”进行举报。查证属实者,由属地政府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2023年鹤壁烟花爆竹政策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燃放成为当下民众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
不同省市,燃放规定也都不一样,不过大部分城市都划定了禁放区域,而有的城市则规定全域禁止燃放。但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老百姓还是希望除夕、正月初一能够燃放烟花爆竹的。
其实现在不止城市春节不允许放烟花爆竹,就连乡镇也不允许放。记得我的家乡已经在前几年就规定春节不能放烟花爆竹,春节的氛围也不浓了。但听着周边农村烟花爆竹声,至少还可以感受下,但感受和亲自放还是不同的,自己放可以体验到其中的乐趣。

河南省从2019年开始就全面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到目前已经实施五年时间了
。随着多地调整烟花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允许除夕、春节可以燃放。作为河南省的居民肯定也是时时刻刻比较关注,当地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同时也希望能够限时燃放。
近日,有河南的小伙伴反映,
可能会压哨调整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并且网传“河南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规定限时限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但到目前为止河南省官方还是没有下达2023年度烟花爆竹燃放调整政策。
不过,
河南部分地区下达了“2023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最新规定”
,为大家梳理如下:
郑州市:2023春节继续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
2022年12月5日,有网友提问“今年春节郑州可燃放烟花爆竹”,郑州人大官网官方最新回应:“近年来,郑州一直执行全面禁燃烟花爆竹政策,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也是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
洛阳市:2023继续执行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2022年12月7日,洛阳市安委办明确继续执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也说明洛阳市春节肯定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此外,伊川也发布最新通知,明确该县继续全面燃放烟花爆竹,会重点抓腊月二十三、春节时间节点,所以春节想放烟花爆竹的需要注意啦。
平顶山市:2023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2022年12月28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全域仍将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会在小年、除夕、春节等重点时段,加大人员看守,不间断乡镇农村进行现场巡查。
南阳市:2023继续执行禁放烟花爆竹禁放
2023年1月9日,南阳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最新“红头文件”,再次强调“烟花爆竹禁放”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2日开始,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会扣除当地财政资金100万元。所以当地财政为了不被罚款,肯定会紧盯的烟花爆竹禁放的,还是南阳挣钱襄阳花去吧,实在是太严了。
鹤壁市:2023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9日,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明确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罚款。
济源市:2023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10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表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也不准放。
综上来看,2023河南省仍然全面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除夕、春节也是不允许燃放的,并且针对重点燃放时间段会加大人员排查。
此外,
2023年1月11日,官方发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应急管理部提示: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在燃放的时候,请到合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结语:根据目前河南多地发布的通知来看,2023年仍然执行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是没有松绑。但是希望随着央视网、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官媒对烟花爆竹的禁与放的评价,希望河南在未来会有调整吧,或者给大家在春节前来一个惊喜。对此,你怎么看呢?

2023年春节河南烟花爆竹政策

2023年春节河南烟花爆竹政策如下:
1、开封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3年1月9日,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检查工作,目的是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顺利完成;
2、安阳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2年12月20日,殷都区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也包括在内,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3、鹤壁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3年1月8日,淇滨区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明确表示淇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4、周口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2年11月23日,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县、乡两级也要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5、驻马店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汝南县、西平县、驿城区均发布了2023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意味着这些地区春节也是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2023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最新

各地政策不一,有的地区直接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有的地区则是限放政策。以下是部分地区有关2023年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1.河南焦作

根据焦作市污染镇贺防治攻坚办消息吧,今年全市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燃禁放政策,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租笑、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而对于违反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河南郑州

2022年1月25日,郑州召开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决定2022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而在11月28日,郑州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贯彻落实工作,其中明确突出抓好“两客一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专项治理,做到查处一批、立案一批、整治一批。

3.河南商丘

12月1日下午,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落实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河南省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政策

随着春节的临近,有关烟花爆竹是否能够燃放成为当地老百姓最为关注的一件事。如果规定春节可以限时燃放的话,现在就要开始着手购买事宜了。如果不能够燃放,大不了就不买,或者去可以允许燃放的城市过年。
近日,各地网友也在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并且还特意去当地政府领导留言板块留言,希望春节可以限时进行燃放。不少公安部门也进行了回应,不同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也不一样,有的仍然持续执行全年全区域禁止燃放,有的则允许限时燃放。
随着烟花爆竹燃放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央视网在1月6日进行评论了烟花的“禁与放”,是时候被正视了
。并且指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不同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不应该只有“严格禁放”和“想放就放”两个选项。
烟花燃放政策应该可以有多个选项,比如:全面禁放、特定时段可燃放、特定地区可燃放等,而不是进行一刀切。
由于烟花爆竹燃放的呼声越来越高,多地调整燃放烟花政策
近期,辽宁大连、山东等多地发布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比如大连部分区域腊月廿三至正月十五7:00至23:00均可燃放烟花。
2023河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是怎样的?
2023年春节,河南全省仍然执行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最近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允许春节限时燃放,但是河南针对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没有进行松绑。下面带来河南部分地区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2023郑州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近日,郑州郑东新区、惠济区、巩义市分别在2023年1月1日至1月4日这段时间发布致当地居民的一封信,明确表示2023年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还提出从2016年1月1日开始,郑州市市区就全面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时代,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进行处罚。
2023驻马店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根据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汝政通[2023]1号了解到,全县行政区域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全年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西平县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驿城区发布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燃范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结语:今年烟花爆竹是否能够燃放成为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之一,虽然有部分进行调整,但河南全省仍然禁止燃放。希望随着央视网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评论后,河南会有所调整吧!

郑州市2023年烟花爆竹政策

2023年郑州烟花爆竹最新规定发布,春节、元宵节期间可放7天。其他地市烟花爆竹燃放最新消息如下:
河南烟花爆竹燃放规定2023(持续更新)
郑州:明确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燃放区域
2023年郑州烟花爆竹最新规定发布,春节、元宵节期间可放7天。
燃放时间
(一)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二)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三)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点击查看详情:郑州市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开封: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近日开封市龙亭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卫华组织召开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推进会:重点强调了《龙亭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督导工作方案》。
春节放假期间对烟花爆竹管理:
1、要加强从源头管理、
2、要做到对重点区域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加强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巡查
3、对违法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驻马店: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9月23日发布《关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我市即日起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严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如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依法对其从严处理。
洛阳:不得以任何原由燃放烟花爆竹
洛阳市人民政府从2022年12月7日对全市颁布《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原由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新乡:进一步强化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新乡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3日进一步强化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决定从即日起到2023年4月上旬止,开展为期4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督导核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一切不符合禁燃禁售工作推进的行为,要进行从严处理。
平顶山:全域仍将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按照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就本区域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配合做好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劝阻、警示等工作。市场监管和城管部门负责沿街商铺、市场、酒店、宾馆等单位的宣传工作。
春节前小年和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初六,元宵节,农历二月二等易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看防体系,不间断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乡镇农村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焦作市:继续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将被处罚
今年焦作市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燃禁放政策,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出现致人伤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等情形,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行为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中,市民如有发现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10、12350或者各地禁燃禁放禁售通告中公布的举报电话,还可以向在街面巡逻巡查的执勤民警现场举报。
济源: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守护济源蓝天白云
1月6日,济源示范区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题会。
会议传达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面持续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严防空气质量恶化的紧急通知》对禁燃禁放的要求,通报了元旦以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和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重大影响,听取了相关部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王笑非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守护好济源蓝天白云。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把握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活动,不折不扣落实禁燃禁放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严格督查,形成攻坚强大合力,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门峡:全市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大气环境质量,三门峡市环境攻坚办向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监管督导,持续巩固多年禁燃成果。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年”“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开展巡查检查、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知》要求对违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设施严格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劝阻和举报非法生产、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周口: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过安全祥和春节
周口市政府召开会议,对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通报约谈。副市长梁建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川汇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重污染、雾霾等天气的重要因素,也是引发火灾事故、呼吸道及尘肺疾病的重要导火索。春节将至,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到了“吃紧要紧”的关键时刻,相关单位和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沿街宣传、农村小喇叭宣传、悬挂条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燃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对国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加强对中心城区中原路大桥、五一文化广场、经开区人民广场等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紧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抓典型、严处理,以案为鉴强警示,始终保持严管重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各方监管责任,严厉督导问责,切实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许昌:春节将至 烟花爆竹禁放要牢记
许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经出台,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阳台上、楼道内严禁燃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窗户应及时关闭,防止外来爆竹、飞火侵入;如家中的楼梯口、阳台等通道堆放有杂物,要注意及时清理,以免飞来火星引发火灾;不要安装各种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时,难以逃生;不可随意将烟蒂、火柴杆等扔在废纸篓内或者可燃杂物上;出门前做好“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增强家中老人和小孩的防火安全意识,告诉他们一些消防小常识,做好火灾防范。
此外,网络和市面上的“冷烟花”也归类为烟花爆竹产品范畴,包括手持电光花、生日烟火、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钢丝棉等。“冷烟花”的喷口温度为700至800°C,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温度在2000°C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
南阳市: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销售烟花爆竹,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销售,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