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助诉求服务平台”个人健康信息上报操作流程:

上报人员进入健康上报页面,按填写指引完成填报,都填写完成点击“填写好了,提交”即可。

平台个人健康信息上报入口:点击进入

【关于填写证件号码】系统支持使用港澳台的证件号码进行报备。点击:证件类型,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证件必须输入正确的号码

【地址搜索和选择社区】系统提供通过关键词搜索地址的功能,同时通过地址信息自动关联所属社区。点击【搜索】按钮,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并定位到具体社区

当前症状描述可根据身体状况勾选症状情况

(1) 如选择发热,需要填写发热温度、持续发热天数;

(2)如选择了其他,可输入填写其他的症状描述;

基础病情况填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基础病情况,便于社区提供相应的救助;如选择了其他,可输入填写其他的病情描述;

6、是否特殊群体填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特殊群体情况,便于社区提供相应的救助;如选择了其他,可输入填写其他的症状描述;

大病救助怎么办理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
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如何进行健康申报

法律分析:
并不一定。事实上我们国家目前已经有不少省市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道,参保人如果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可以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目前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办理的,大家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按实际情况填报即可异地就医备案可以为自己填写,也可以为他人申报,这样可以让一些不怎么懂如何使用网络的老人可以在家人的协助下完成备案。当然有些地方还没有开通网上备案,需要参保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到当地办理。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要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大病救助怎样申请

大病救助的申请方法如下:
1、申请人需要先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申请人需要带着大病救助审批表,以及其他资料,到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递交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申请人需要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救助机构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会让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5、符合审查条件的,那么救助机构会给申请人发放救助款。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第二十九条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