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程序(男兵)

一、网上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大学生),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

二、初审初检

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根据应征用户信息以及应征用户本人进行初审初检。

三、体检政审

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者,应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四、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者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无须注销户口,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