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全区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维护城市良好的社会秩序,现就我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2021年12月29日,市政府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徐政规〔2021〕2号),明确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鼓楼区等主城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大家自觉理解、遵守市政府管理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

二、《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销售烟花爆竹。有关部门不再办理销售许可。请大家自觉理解、遵守政策规定,不做违法违规之事。

三、一旦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发现有违反规定燃放、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可拨打12345、12350、110等热线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

我们提倡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树立安全环保低碳理念,采用电子爆竹、歌舞表演、气球灯笼等新方式进行庆祝或纪念活动。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环保健康文明的城市环境而共同努力!

感谢理解支持!

徐州市鼓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