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化工等及重要场所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生产储存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严禁在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及重要场所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下列地点及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仙境片区、洋屿片区、南山片区)及其安全控制区范围内,特别是联合石化、天原化工、凯美特气体、华星石化、华星燃气、宏海石化等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

(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特别是加油站、东鑫石化、泉港油库、东港石化、昊云贸易、华尔宝树脂、大地石化、德立化工、中平神马、华福密胺、大晟燃气、鑫港液化气、泽川液化气等易燃易爆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

(七)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二、上述禁止燃放区域或场所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于1月18日前划出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区分界线,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应于1月25日前召集本辖区禁止燃放区域或场所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研究确定禁止燃放区域分界线,在分界处设立警示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村(居)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各镇(街道)要组织辖区村(居)成立纠查队,各公安派出所要成立督导队,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在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开展不间断巡查,对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各镇(街道)、村(居)要在本辖区内全方位宣传,督促禁放区域或场所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设置、张贴警示标识和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督促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及有关规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在禁区燃放烟花爆竹,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举报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受理举报,并组织查处。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省市燃放烟花新规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吗?



“鞭炮声一岁,春风暖屠苏。”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国人在庆祝节日时经常进行的活动,它象征着对新年的问候。但是由于对安全和环境的影响,很多城市都会燃放烟花或者分区域燃放烟花。我们来看看2008年各省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新规定。


上海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根据要求,今年上海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环线以外,划定了203条禁行道路、91个禁行区域、5087个禁行场所。采用可燃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低的建筑被列为禁入场所。同时,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上海今年将增加无人机数量,作为巡逻取证的手段。


北京春节烟花燃放规定


北京春节烟花将于2010年1月19日(腊月二十五)开始发售。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范围内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烟花爆竹购买继续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此外,当接到空气重污染橙色或红色预警或市政府相关要求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暂停配送销售。


2008年1月19日至1月29日,北京春节烟花爆竹将销售11天。至于零售点的布局,北京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副中心没有烟花爆竹零售点。零售网点应当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在其他区域。在城市功能拓展区以外的区,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网点布局应做到“一区一点”,方便市民购买。


杭州年春节烟花爆竹新规定


杭州市钱塘新区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风景区、下沙街区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还规定,在禁放区或者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河北年春节烟花爆竹新规定


石家庄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范围内。


秦皇岛、山海关、北戴河、抚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六个城区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天津年春节烟花爆竹新规定


燃放烟花是传统的民俗。但是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噪音扰民、城市卫生等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大家的正常生活。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2008年春节,天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禁放烟花爆竹措施。在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我市实现了烟花爆竹零垃圾、零事故、零火灾。


为进一步营造清新、整洁、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和氛围,提醒您,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及新五区人民政府通告,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至2010年,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泗水可以放烟花吗?泗水可以放烟花吗今天


经咨询泗水县生态建设暨环境保护指挥部办公室,就相关咨询答复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以《关于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为准。
北线以星吴公路为界;
西线以星吴公路中册镇石桥村西向南至泗河,顺泗河至金庄镇域西边界;
南线以菏兖日铁路为界;
东线以鲍村河-泗河至高峪河与泗河交汇点向北延伸至星吴公路为界。
以上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边界穿越的自然村整村列为禁止燃放村。
二、对禁燃禁放区域以外的范围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环境空气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倡议广大人民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增添喜庆氛围。

各地烟花爆竹政策

临近年关,北京、辽宁大连、山东等多地发布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大连部分区域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7点至23点均可燃放烟花。
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可燃放
北京市2022年1月1日起已实行全市域禁放,北京市辖区内任何地域除市政府批准外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期,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等地再次重申禁放政策,不过,通州区明确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2023年,朝阳区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政策,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2023年,丰台区继续执行《禁放通告》,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
辽宁大连:除夕不限时燃放烟花炮竹
2022年12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通告》显示,控制燃放区域以及之外区域,除夕燃放烟花爆竹不限时。
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
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
山东:两地可燃放爆竹
在山东,东营、滨州两地率先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此外,据大众日报报道,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整脊科主任王绍辉曾建议济南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把原来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由“禁放”政策改为“限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上海: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
2022年12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安徽合肥:全域禁止燃放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四县一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合肥市全域范围内(除庐江县、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海南保亭:部分区域禁止燃放
2022年12月23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县城主城区为中心的禁燃范围为东至省道 S305 陵水交汇处、南至加茂镇南茂居、西至响水镇金江居、北至什玲镇抄赛村周边范围;乡镇禁燃范围为各乡镇镇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