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县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地点、零售店公布

01、允许燃放的时间

春节期间,苍南县允许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月21日(农历除夕)至2023年1月27日(次年正月初六)、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允许全天燃放。

02、允许燃放的区域

我县分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

① 禁止燃放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上述地点在任何时间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② 限制燃放区域:

我县建城区全年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只允许在下述规定时间内燃放。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农历除夕)至2023年1月27日(次年正月初六)、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具体范围为灵沙公路以西,横阳之江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灵沙公路与温福铁路交叉口-城中北路-104国道与城西南路交叉口路段以南。

03、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2023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最新

烟花爆竹最雹禅新规定具体如下:

1、中央没有文件规定2023年放烟花爆竹,但大部分地区政府会划定禁燃区域,尤其是一些一线大城市,如果家家户户燃放烟花爆竹,那么可能会污染环境,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浓度一旦超过了允许值,那胡知么就会刺激呼吸系统;

2、根据2023年部分地区发布的通知来看,四川崇州市2023年1月起,崇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个人或者单位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江苏如皋市2023年1月起,大明河、盐通铁路、海阳南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由此可见,各地区十分重视环境,爆竹伤人事件频出,一些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实这是一件好事,源做尘尤其是儿童不能随便燃放烟花爆竹,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国家对烟花爆竹管理越来越严格,一些不具备生产烟花爆竹小作坊应该关闭。

2023年可以放烟花的城市

2023年可以放烟花的城市有山东省东营市和滨州市。

根据最新版《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在山东滨州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可以有限制燃放。而在山东东营市,全市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且该政策已施行一年时间。

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的需求,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时的注意事项:

一、选择购买烟花爆竹应到正规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燃放缺乏质量保证的烟花爆竹易造成危险。

二、燃放烟花爆竹要选择人员较少的场所,不要在人群密集处燃放。如需在人群较多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专人看管,防止他人靠近,以防被炸伤。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应在草堆、柴堆等易燃场所燃放,避免引发火灾事故。燃放烟花爆竹应避开电线,以防炸断电线发生触电危险。

四、儿童或老人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或避免燃放大型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将烟花爆竹放稳挂牢,特别是燃放礼花弹、冲天炮,应平稳放置地面,以防烟花爆竹四射伤人。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要及时清理,检查是否有未燃的爆竹,避免造成火灾。

以上内容参考:中新网—山东两地春节7天可燃放烟花爆竹获网友点赞

2023年温州烟花爆竹政策出台

乐清市人才房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进行填报申请。
乐清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
为切实做好乐清市人才住房配售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乐清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1月16日—2月17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和F1类人才。
2.在职要求。已与在乐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已以在乐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
3.住房要求。
(1)ABCDE类人才本人及配偶在乐清均未享受过乐清市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F1类人才及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范围内未拥有过住房(含预售商品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含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且均未享受过乐清市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2)ABCDE和F1类人才在2019年12月24日(含)前离异的,原配偶名下拥有的住房不计入申请人住房核查范围;2019年12月24日后离异的,原配偶名下拥有的住房计入申请人住房核查范围。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配售房源以主申请人单位隶属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申请流程
1.单位申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wzrc/)--“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进行填报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调取人才码信息”,获取人才资格信息(人才码请先行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认定),按提示填报单位及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等;
(2)单位公示现场照片、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
(3)与在乐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全职聘用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
(4)与在乐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且目前为在保状态;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6)F1类人才需相应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及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7)婚姻状况材料。
受理范围为乐清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2.审核准入。各职能部门统一登录人才住房系统,在受理后20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其中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审核人才资格条件,市住建部门负责审核人才住房资格条件。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婚姻、社保等信息以审核时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反馈信息为依据。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市住建部门和市委人才办确认后予以资格准入登记。
3.摇号选房。市住建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认购方案,并相关网站发布认购公告。摇号选房委托公证机构实施,无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一批次摇号,有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二批次摇号,第一批摇号完毕后再进行第二批摇号,同一批次中按照人才层次类别B类、C类、D类、正高或博士、E类、F1类顺序摇号。
同一批次同层次人才先摇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分组选房,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具体房号,同组先选先得,选房后签订配售确认单,具体流程以发布的认购公告为准。
四、房源情况
本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包括6个楼盘项目,总套数为196套,具体房源情况见附件。
五、应知事项
1.所称的我市用人单位:
1注册地和主要纳税地在乐清的企业,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企业除外(以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业务作为判断依据,具体由市监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2乐清市属国有企业;
3省部属企业在乐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在乐机关事业单位。
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2.所称的学历指国内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全日制”要求全脱产就读,以实际情况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类别、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等为辅助证明材料。所称的技师指取得浙江省内人力社保部门(或经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核发的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定。所称的职称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标准确定,省外职称需按规定经过确认或转许,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定为准。
3.所称的全职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每年在乐工作满9个月以上(海外人才放宽至6个月以上)。
3国内人才统一要求以在乐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且目前为在保状态;外籍人才需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且以在乐用人单位为工作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中院士、“瓯越鲲鹏计划”“瓯越海智计划”和海外工程师对象未满70周岁;
5除乐清单位外,不再有其他全职任职单位。
认定为派遣来乐、退休返聘、柔性引才类别的,不属于全职。
4.所称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要求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盖章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导出具体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中“累计情况-累计收入额”项目数额,并辅以《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确定。
5.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乐、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实施机构有权按规定回购人才住房。
6.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是指:
(1)申请人及配偶享受过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不是以主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享受的除外)、限价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等。
(2)申请人及配偶申领过人才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等。
(3)申请人离异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的优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围。
7.人才住房政策按照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人才住房配租、人才住房配售、人才租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在每项申请审批流程完毕之前不能同时申报。
8.申请人已认购人才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住房配租。租房补贴在保对象认购人才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承租对象认购人才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的次月起不再享受配租型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9.申请人享受的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列入人才住房政府优惠政策核查范围。申请人认购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
10.本公告的人才住房配售房源户型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备案单价以商品预售方案公布的价格为准;开发企业提供的户型图仅供参考,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政府最终审批文件规定为准。
11.具体楼盘项目详情、不利因素、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跟开发企业约定的事项,请务必在申报前咨询开发企业或前往售楼处详细了解。
12.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信息,用人单位共担管理服务责任。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骗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追回人才住房,并列入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黑名单和个人征信系统,取消个人和单位此后3年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资格。
公告由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61882869,市住建局61523113。
中共乐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2023乐清市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及价格表.xlsx
附件2: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doc
附件3: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1版).doc
附件4:乐清市人才住房配售公示及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5: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doc
附件6: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doc
乐住建发〔2023〕7号(联合发文).pdf

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


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随着春节的临近,回家准备过年的人越来越多。而一般在春节前后,农村和城市当中都会有喜事发生,有喜事肯定就会涉及到燃放烟花和爆竹问题。而前几年开始,很多省市,包括农村地区也都是明确发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但近日却听到恢复燃放额消息,这肯定是假的。因为当前整治大气污染是重中之重,燃放烟花爆竹也肯定是要被禁止的,违者还会罚款。
2022年各地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1.2022北京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12月14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称,从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市禁放烟花爆竹。所以春节期间,北京市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也不会设立零售网点。
2.2022安徽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谯城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利辛县: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利辛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蒙城县: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2022吉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从1月1日至3月30日这段期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处罚。
4.2022内蒙古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3月13日期间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也不允许引燃架火。而乌兰察布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禁放烟花,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2022重庆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紧盯重点时点,在除夕夜、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逐一派驻现场监管防控小组,确保不漏过一个场所、一家涉危单位、一个安全隐患。
6.2022河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邯郸市鸡泽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从2021年1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7.2022四川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落实定时定点燃放措施。
8.2022河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焦作市从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抵制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2022年春节让放鞭炮吗
根据各地发布的通知来看,2022年春节是否能放鞭炮并不是全国统一的,都是由地方政府规定的。像有的地区规定春节期间半个燃放烟花,而有的地区在春节期间会设立鞭炮专门燃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其余时间规定12时至22时为允许燃放时间。而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规定农历除夕、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其它时间不可以燃放鞭炮。

2023苏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苏州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1)


2023苏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苏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一、关于禁放区域、地点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禁放区域、地点。我市政府规章《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市区禁放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便于市、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调整禁放区域、地点,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条例》第三条明确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理确定禁放区域、地点,并依法合理逐步扩大范围。
二、关于禁放总体规定和特别规定
《条例》第四条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的各个环节作出总体规定:一是第一款开宗明义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二是为了从销售源头上实现禁放,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三是从产业布点规划角度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四是明确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行。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一款明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关于禁放宣传引导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既需要执法部门通过严格执法,有效打击违法燃放行为,更需要通过方方面面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促进移风易俗,使广大市民自觉支持和参与禁放工作。因此,《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从多个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引导的举措,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规定有关部门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产权登记等业务时,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的宣传;规定媒体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开展禁放的公益宣传;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禁放的宣传教育;规定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禁放的宣传教育;鼓励环保等方面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禁放志愿服务活动等。
四、关于烟花爆竹销售管理
在禁放区域、地点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是保障禁放顺利实施的有力抓手。《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在第四条第二款明确禁放区域、地点禁止销售的基础上,分三个层次对烟花爆竹销售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是第十条第一款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作了总体限制,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现有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应当逐步减少”。二是第十条第二、第三款着力解决好遗留问题,首先规定了终止经营的鼓励措施,明确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主动上交尚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件,提请终止经营的,依法给予补偿和奖励;其次按照行政许可法确定的信赖保护原则,对未主动上交的,明确依法撤回许可证件,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再次明确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设立烟花爆竹临时回收点,鼓励持有人将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上交到临时回收点,并给予物质奖励或者适当补偿。三是授权市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安全需要,在禁放区域以外,对烟花爆竹购买者采取实名制登记等安全管理措施。
五、关于相关行业经营者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除重要节日集中燃放外,婚丧嫁娶事宜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因素。因此,《条例》第十二、第十三条对婚丧喜庆服务者和酒店、宾馆经营者设定了相应义务,旨在从多渠道保障禁放工作有效实施。
六、关于联动、协助执法机制
为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有效开展禁放执法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依法查处或者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很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在住宅小区的情况,为有效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禁放工作中的作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劝阻、报告的义务。另外,《条例》第十五条建立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