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节温州文成县鼓励企业稳岗留工福利补贴政策
一、引导外地员工留文过年
01、鼓励市外员工留文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留工的外地员工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按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4位为准,2023年1月和2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留文时间以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未离开文成县为准。
02、发放留文福利补贴
为留文外地员工发放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券、消费券、县内景区套票。开展医疗机构进企业义诊、举办健康讲座等公益活动,为外地留文员工免费发放防疫物资礼包。
鼓励在文通信运营商为外地在文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文成)免费赠送2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
03、组织开展暖心活动
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重点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外地员工。
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面向留文外地员工免费预约开放,鼓励国有景区结合实际对留文外地员工推出优惠政策。组织开展“职工春节乐”系列活动。
04、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治欠打非·百日清零”和根治欠薪冬季等两个专项行动,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
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对确因经营困难造成工资拖欠或难以及时支付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及时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二、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
05、引导有条件企业持续生产
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行动,引导企业科学安排春节期间生产计划,农历年底前各助企服务员至少进企服务一次,全面宣传惠企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化解连续生产中碰到的问题。
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生产安排。对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3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超1000万元、4000万元,且比上年度一季度增长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新上规企业以2022年10月、11月主营业务收入之和为基数)。
06、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
加码“抱团出海”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展拓市场,对我县企业参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展会,展位费给予补助80%;对企业自行参加的其它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补助60%,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4个标准展位(36平方米)的展位费。
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所产生的展品运输费给予补助50%,同一展会每家企业展品运输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企业的出境人员费用给予补助,其中境外展会举办地为亚洲区域的,每人给予8000元人员费补助,亚洲地区以外的,每人给予1.5万元人员费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人次。
07、加强企业生产保障
强化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企业融资保障,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随借随还等“连续贷+灵活贷”贷款模式,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
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机构让利空间,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强化企业物流保障,加快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疫情的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保障,确保企业物流通畅。
强化水电气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生产不断档、随时可开工。
08、帮助企业减负降本
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0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
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强化企业节后用工保障
10、鼓励企业员工早日返岗
县交运部门要提前谋划企业员工错峰离文、返文车次,做好车辆运输服务,做好在各站点的欢迎返岗宣传和服务。对跨省就业的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2023年1月22日至2月5日,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自行返岗就业的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4位为准,2023年1月和2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给予返岗交通补贴。
通过企业代为办理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2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300元/人。
11、加大员工招聘力度
春节前后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招聘会场次。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积极开展赴外劳务协作,满足企业急需用工。
12、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新员工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工中的作用。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对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新引进员工以文成县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
2023附 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文成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策另有规定除外。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视同企业享受本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申领补贴需与用工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类型限制。部分条款已明确适用范围的,从其规定。
2.资金安排。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如与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我县现有其他政策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3.执行效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措施已经明确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宜兴2023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措施
宜兴2023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措施
1.鼓励企业连续生产
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鼓励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留在宜兴过春节;开展外地留宜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2.保障企业生产用工
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
春节当月,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无锡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2023年1-2月投资入库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一定补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宜就业参保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完善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建立零工市场,鼓励所属企业春节停工的员工参与春节当月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互联网+”就业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促进各类务工人员春节后有序返岗复工。
鼓励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3.深化人才招引和服务举措
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供岗位不少于1000个;对来宜参加实习实践活动1个月以上的外地高校大学生,按规定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600元一次性食宿补贴或提供青年驿站90天免费住宿。对接受学生实习并发放实习工资的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工资补贴和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保障劳动者权益
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争议。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5.强化返岗服务保障
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对口支援地区、较集中的劳务输出地来宜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每车次30人以上的,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劳务输出地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输送来宜务工人员的,每车次30人以上的,给予100%的包车费用补助。
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宜就业参保,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
6.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举办“TAO最宜兴”新春消费季暨首届年货节活动,组织商超、餐饮单位推出“年货大礼包”“年夜饭”等。鼓励各商贸企业开展打折、满减等让利促销活动,开展销售竞赛。
根据限上贸易在库企业中商场超市、汽车等零售类企业、餐饮类企业2023年1-2月期间零售情况,对其增量、增速排名前列的单位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其中零售类企业10家、餐饮类企业10家。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宜职工的优惠活动。
7.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宜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等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
从2022年12月21日起,暂定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发放“防疫物资暖心包”。鼓励全市连锁药店积极加入24小时网订到家药店并积极开展网络销售,对日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或者一月份销售额达到2000万以上的企业,根据其外卖外送的单数及实际成效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承担生活必需品市级保供任务的重点保供单位给与一次性补贴10万元。
8.丰富春节文体生活
全市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对外开放,广泛开展阳羡过大年、新春游园会、戏曲演出和写春联、送图书、篮球赛等文体惠民活动,在宜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参与市属文博场馆春节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
春节假期期间,全市国有景区对在宜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开放。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宜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
9.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深化“专线+专班”融合运行,依托“12345”服务热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在宜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0.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2023年余姚春节留甬福利补贴大汇总(宁波余姚2021春节不回家有补贴吗)
2023年余姚春节留甬福利补贴大汇总
留岗红包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姚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做好关键岗位的顶岗、调岗工作,以岗留工、以情留工、以薪留工。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市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充分发挥“共享用工”机制,支持暂时用工富余的企业与阶段性缺工的企业加强对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
其他福利活动
1、推出“我在余姚过大年”活动,向在姚新余姚人发放6万张“我在余姚过大年”活动专属消费券,发放总额为300万元的新春特惠消费券。同时,另发放各类消费券1000万元用以促进消费。
2.春节期间,随机发放文旅体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将宾馆、民宿、体育场馆、影城等纳入消费券使用范围。
3.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依托甬工惠APP平台,赠送年货礼包、健康礼包、火锅券、观影券话费券以及非工伤意外险等特惠产品,并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5000份价值100元的“优工礼包”。
4.开展“提技育才”培训行动,支持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鼓励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对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员工技能等级认定的,按对应个人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在春节期间开展“123”专项服务,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又有培训意愿的企业,实施“送培训进企业”活动,“一对一”制订培训计划并协助企业组织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稳就业。
5.举办“来姚过大年”美食、市集等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各地工会场馆、综合性广场、博物馆等,向留姚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6.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开展“清零守护”保障行动,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严肃打击查处“劳务工头”“黑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7.组织开展“稳岗优工促生产”寒假托管服务,开设若干期公益托管班。组织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录制家庭教育线上课程,可通过“浙里家连心桥”应用中的家庭教育版块开展学习活动。开展“把爱带回家”寒假特别活动,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困境儿童送温暖
2023无锡惠山区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十二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保障春节期间企业有序生产、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强化精准服务指导,确保“稳生产留工、强政策留岗、送温暖留心、优服务留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良好开局,特制定以下十二条措施:
01、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鼓励重点企业提高产出,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其1-2月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20%,且净增产值超过500万元的,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2、支持重点企业稳岗留工
加大重点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外地职工留锡过春节;
鼓励经开区、高新区、各镇开展外地留锡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
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03、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鼓励省市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对1-2月期间省市重大项目投资完成年度计划达超15%的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达超20%的每个项目奖励20万元;
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春节当月,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主要施工企业,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补贴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
04、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活动
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开展“春风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双通道举办招聘会。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中心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组织小、精、准的招聘活动。为重点企业提供沉浸式直播带岗活动,做足做好人员储备。
组织企业赴劳务协作地区开展劳务协作,有序组织当地劳动力到惠山企业就业。2023年1月-2月28日期间,招用在惠山区初次就业的市外本科及以上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5、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鼓励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加强服务举措,拓宽服务途径,积极指导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上述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激发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的技能人才自主培养意识和能力,对规上企业、重点企业和困难企业优先申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一季度期间申报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实行即报即办、即报即审。
06、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
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对口支援地区、较集中的劳务输出地来锡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惠山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
07、全力保障劳动者权益
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争议。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08、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举办促消费活动,整合惠山区各综合体、大型超市等资源,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商家积极纳入市级惠民消费券范畴,为广大在锡就地过节职工提供消费便利和消费优惠,对春节、元宵节期间商业体统一举办的规模化、特色化促消费活动,按不超过主办单位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惠山区乡村旅游区洛社尚田、阳山田园东方门票4~6折优惠,并举办年货节、灯展、市集、集五福活动等丰富的节日活动。尚田生活春节期间投放7000张0.1元新年特惠票;春节期间全区A级景区免费开放。
09、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加大对稳岗留工企业信贷支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相关稳岗留工企业金融支持,配合市级监管部门,对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
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补缴期间误收滞纳金的企业,协调做好滞纳金退费事宜;
全力做好12345热线工单平台管理和工单办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企业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工单诉求,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提升服务成效。
10、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开展迎新春“送温暖”职工关爱专项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建档困难职工、春节期间坚守一线的本外地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发放“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
开展迎新春“送祝福”劳模先进专项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我区的各级劳模先进代表,赠送慰问金和慰问礼包;
向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系列活动。冬日暖心包:主要向24家网点发放包含防护口罩、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以及日常用品。
返岗稳岗补贴:即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美团、饿了么平台市区外卖骑手在岗率超60%,外卖骑手单一自然日通过平台接单配送量累计大于等于30单的,由企业按照符合申领返岗稳岗补贴外卖骑手的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每人每天补贴50元。
扩岗补贴: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31日,美团、饿了么平台市区外卖骑手在岗率超60%,外卖骑手累计在岗天数大于等于15天且在岗期间总接单配送量大于等于450单的可以申报领取扩岗补贴1次。每人补贴500元。
评优评先:开展外卖“先锋服务”党建行动,评选年度先锋从业人员和优秀服务网点,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商超、农贸市场等保供单位,坚持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做好“暖心工作”,适当补贴一线上岗人员。
11、丰富留锡员工春节生活
以“惠工惠爱”进企业服务活动为主线,有序开展“锡剧大家唱戏韵暖新春”文艺活动进企业活动,利用职工午餐时间组织巡演,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开展“玉兔迎新春职工纳万福”进企送春联活动;
开展“我在惠山挺好的”在惠就地过节职工留影发家乡送亲人活动;
开展“因为有你温暖同行”网上留言代赠关爱礼包活动。面向全区职工群众、医护人员家属开展感谢微留言活动,凡被选用留言,由举办方向被感谢医护人员送出健康养生礼包;
开展“遇兔呈祥惠健康”网上竞答活动,面向全区职工开展线上防疫健康知识竞答比赛;
开展“遇兔呈祥惠出行”网上打卡活动,面向全区职工举办网上打卡活动,惠山职工前往惠山区代表性地段、景点、企业打卡拍照上传;
开展“遇兔呈祥惠祝福”网上留言活动,面向全区职工举办向祖国、向无锡、向惠山、向企业、向亲朋送祝福、说心愿网上留言活动;
开展“遇兔闹春惠元宵”网上猜灯谜活动,面向全区职工举办网上猜灯谜活动,在线送出蛋糕券、地铁票、电影票、兑换券。
12、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持续做好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
2023苏州春节留苏稳岗十条政策
关于支持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稳岗留工,保障城市和经济有序运行,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简称“稳岗十条”。
一、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各地工会通过“苏工惠”等线上服务平台发放新年礼包;向快递员等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针对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工会场馆有计划地开设免费专场。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引导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春节期间,国有景区实行免费开放,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免费乘车。
二、积极营造浓郁节日氛围。持续推进“双12苏州购物节”、开展年货节等,通过“苏周到”便民消费服务平台等推出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支持商业银行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商户以数字人民币消费的方式参与购物节活动。支持商贸企业、商业载体丰富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潜力,营造消费氛围。鼓励电影院全面接入数字人民币系统,联合商业银行开展数字人民币优惠观影活动。组织专业文艺院团推出昆曲、评弹、滑稽戏等传统经典剧目专场演出,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群众文艺团体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组织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单位、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非一般的兔年”系列活动,推出非遗送福袋、非遗技艺体验、非遗讲座等活动,开展猜灯谜、扎苏灯等民俗体验活动。全市各级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春节期间照常开放,举办具有“江南文化”特色的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
三、鼓励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重点企业稳岗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鼓励各地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外卖快递配送平台,达到相应配送单量要求的在岗一线从业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
四、激励企业加大留人引人力度。
春节期间重点企业安排非苏州户籍职工在苏过节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慰问补贴。1-2月份企业吸纳首次来苏就业的非苏州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来苏就业补贴。具体标准上限及企业类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做好春节前后返乡返岗客运。针对春节期间人员集中流动,要科学、灵活调配运力,切实提升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运输供给能力。实施春节后返岗交通补贴,春节后一段时间内,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包车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交通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稳岗返还政策。
七、稳定强化人力资源供给。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达到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可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机构来苏补贴,具体规模及补贴上限标准由各地确定;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当地人社部门评估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八、持续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开展春节前后企业联系走访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等。依托重点企业“一对一”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举措,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加快各级各类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拓展劳务合作基地,加大人力资源引入。
九、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十、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本意见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地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