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长岛综试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以下信息为2023年1月6日长岛公安发布)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分为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在禁止燃放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一般管理区内,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或者场所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长岛综试区属于禁止燃放区!请广大岛民朋友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非法销售、不非法贩卖、不非法储存、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