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安市淮安区除以下区域外,其他地区可燃放烟花爆竹:

淮安区范围内的广州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海天路以东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加强宣传和管理,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涉及烟花爆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图源:淮安区发布

淮安可以放烟花吗

12月19日,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议召开,总结前期工作,交流经验做法,部署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宣传发动零死角”。
自2019年1月20日起,我市在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生态文旅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从2019年10月1日起,洪泽、盱眙、淮安、淮阴、涟水、金湖等6个县区,先后发布通告,同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如下:
1、《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9年1月20日起施行。
市区禁放范围:淮安市区韩侯大道、枚皋路、京杭运河、海天路、安澜路、新长铁路、废黄河、韩侯大道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6日起施行。
淮安区禁放范围:承恩大道及其东延乡道(原淮茭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海天路以东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淮阴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8日起施行。
淮阴区禁放范围:淮安市淮阴区韩侯大道(新205国道)(含)、新长铁路(含)、淮高路(含)、G233(含)、安澜北路(含)、古淮河合围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洪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洪泽区禁放范围:古堰路(含)、350省道、巢湖东路、205国道(不含)、太湖路(含)、348省道合围的区域内及洪泽湖高良涧船塘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8日起施行。
涟水县禁放范围:涟水路(含)、盐河、涟中总干渠、城北大沟、广州路(含)、金城北路(含)、炎黄大道(含)、S327省道(含)、古黄河、淮浦南路(含)、郑梁梅大道(含)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金湖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8日起施行。
金湖县禁放范围:城区黎东河以西、同泰大道以东、金宝南线以北、后三河圩堤以南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7、《盱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盱眙县禁放范围:东方大道、金源路、新海大道、山水大道、新扬高速、淮河河道、清水坝渠道、331省道、二环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未经许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涟水今年可以放烟花吗

不可以燃放烟花。
今年为减少环境污染,引导居民度过一个文明、绿色、低碳的春节,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指出,涟水2023年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是不可以燃放烟花的。
涟水县,江苏省淮安市辖县,位于江苏省北部、淮安市东北,地处黄淮平原东部,淮河下游,居于淮安、宿迁、连云港、盐城四市交界处,距省会南京200千米,辖域面积1677.47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