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

所有招聘人员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

(二)人员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三河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暂行办法》(三政办〔2016〕63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5名,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信息报名,详见《三河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记录;

3、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工作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大厅(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咨询电话:0316-3155915。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蓝底正面2寸彩照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主要是话席组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不能按时间要求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三河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