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流程】
商户收单流程:
确认已在建行开立账户并开通数币收单功能(包含POS);下载“建行企业银行APP”,点击首页“商户服务”,登录并查看订单交易情况,核对客户支付金额。商户不得拆单核券。
消费用券流程:
单次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可与商户其他优惠叠加使用。消费券须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
消费者打开建行生活APP,点击优惠券,点击【去使用】,查看优惠券适用门店,点击目标门店,点击【买单】,买单有以下方式:
A.主动买单:输入订单金额→选择数字人民币付款→选择消费券→完成支付。
B.付款码买单:输入付款密码→选择数字人民币→出示付款码→扫码核销→完成支付。
【时间安排】
第一轮发放:2023年1月14日上午10点发券,发放零售类消费券330万元,使用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前;
第二轮发放:2023年2月5日上午10点发券,发放金额为第一轮未完成核券的金额,使用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前。
2023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指南
2023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5日,每天上午10点。
二、领取人群
本轮电子消费券适用人群为所有在永人员。
三、领取方式
领取入口:点击进入
用户进入领取消费券页面后,选择合适的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提示领取成功,跳转到已领取的优惠券页面查看领取的消费券。
四、使用范围
凭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可在燕南春酒文化博览园、云裳小镇、新明珠广场、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区、新苑阳光、原动竞速公园、神农文化园七个地点内使用。
五、消费券发放种类及使用时间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面额为75元的电子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用。
使用有效期为1月16日上午10时至2月5日24时。
六、使用方法
用户领取消费券之后,到达指定商家,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商家收款二维码,支付金额大于等于100元时,可以选择已领取的消费券,进行支付核销。
七、注意事项
1.用户通过扫描“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电子消费券”提供的二维码进入活动主页面,注册登录后选择需要“特约商户"的电子消费券进行领取。
2.活动期间,每个手机号可领取一张消费券,消费券超过发放数量时,提示消费券已经全部发放完毕。
3.领取后可以到对应本次活动的“特约商户"进行扫码使用,结账时用户选择电子消费券进行使用,付款金额会自动减免优惠的部分金额。用户按照抵扣后的金额进行支付。消费券面额75元,满100元可用,用户按照抵扣后的金额进行支付。每张消费券限定使用1次,1次使用后作废。
4.优惠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允许退款,不可售卖,在活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过期自动作废。
2023年烟台惠民购物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2023年烟台惠民购物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烟台“欢乐中国年2023惠民购物消费券”使用规则、发放规模、发放时间等信息公布。
本次消费券从2022年省级消费券奖励资金中安排800万元、限上企业零售额奖励中安排200万元,共计1000万元。
消费券面值分为50元和100元。单笔消费满3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总计10万张;单笔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总计5万张。
惠民购物消费券将分为四轮发放:
第一轮:2023年1月16日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400万元,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4万张,金额20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2万张,金额200万元,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月20日24点。
第二轮:2023年1月21日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400万元,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4万张,金额20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2万张,金额200万元,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24时。
第三轮:2023年2月1日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100万元,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1万张,金额5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0.5万张,金额50万元;外加第一轮剩余资金,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2月7日24时。
第四轮:2023年2月8日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100万元,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1万张,金额5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0.5万张,金额50万元;外加第二轮剩余资金,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2月14日24时。
惠民购物消费券领取,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陆“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烟台市惠民购物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同一用户每轮活动限领取、核销1张,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予补发。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市民抢取消费券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卡包中查询券状态。
赣州2022春节虔诚购消费券报名入口+使用指南+使用规则
领券流程
①报名申领:点此链接立即报名
②系统摇号:按照发放消费券的数额,系统在报名成功的消费者中进行摇号,摇号后自动发券。
③发放情况查询:摇号后,在“虔城购”→“我的虔城”→“个人中心”→“我的卡券”→“平台优惠券”中查看消费券中签情况。
“春节消费券”使用指南
1、到店消费
查看指定商家列表,前往选择的商家:①点击“虔城首页”②点击右下角“商家列表”③点击“全城”,选择区县④查看“可用消费券”商家。到达指定商家,咨询商家用券事宜,在商家门店消费,支付消费金额,登记个人身份信息
2、到家消费
打开“虔城购”公众号,进入“虔城首页”,按照页面提示选择消费券可用商品,确认订单,选择相应优惠券,购买成功,等待虔城购发货,收到货后打开订单详情,确认收货即可。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时间以券面标注的为准,过期无法使用,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2、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编造无效,一个订单仅限使用一张。
3、如对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虔城购客服。
4、退款规则
①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②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a.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将退回至用户虔城购个人中心--平台优惠券处,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b.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2022春节温州体育消费券领取使用指南(定点消费点)
2022温州“体育让生活更美好”消费券定点单位包括市本级的体育中心等8家、鹿城区30家、龙湾区21家、瓯海区11家、洞头区4家、经开区4家。
“体育让生活更美好”消费券
定点单位包括市本级的体育中心等8家、鹿城区30家、龙湾区21家、瓯海区11家、洞头区4家、经开区4家,服务项目丰富多样,内容包括足球、篮球、游泳、街舞、射击、跑酷、高尔夫球、轮滑、健身健美等几十种。
温州体育中心体育消费券定点消费点
01、九山游泳馆
因温州体育中心游泳馆馆内施工场馆暂停开放。本期发放的温州市区体育消费券2月4日起可在九山游泳馆使用。
健身项目:游泳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游泳桥路36号。
联系电话:0577-88337053
02、全民健身馆
健身项目:百姓健身房健身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
联系电话:18989718756
03、温州市奥体游泳学校
健身项目:游泳培训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
联系电话:0577-89867088
04、温州市雏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健身项目:篮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培训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
联系电话:0577-8835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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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体育消费券每周五上午10时开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