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零售消费券:330万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零售企业购物,可凭券享受“满100减40、满200减80、满400减150”等优惠。

使用时间

第一轮发放:2023年1月14日上午10点发券,发放零售类消费券330万元,使用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前;

第二轮发放:2023年2月5日上午10点发券,发放金额为第一轮未完成核券的金额,使用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前。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用券流程

单次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可与商户其他优惠叠加使用。消费券须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消费者打开建行生活APP,点击优惠券,点击【去使用】,查看优惠券适用门店,点击目标门店,点击【买单】,买单有以下方式:

A.主动买单:输入订单金额→选择数字人民币付款→选择消费券→完成支付。

B.付款码买单:输入付款密码→选择数字人民币→出示付款码→扫码核销→完成支付。

》》》2023连云港新春惠民餐饮消费券怎么领取?时间+平台:

2023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表附领取方式

就在今天,从湖北省商务厅那里获悉,我省将于3月16日开始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首轮分3批次发放,总额5亿元。那么三批发放的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发放时间

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2、领取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

本轮消费券面向省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内(含所辖县、市、区)活动指定线下零售、餐饮商户使用。

3、消费券面额

本轮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包括5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包括30元、60元、10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本轮消费券活动期间,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3、活动规则

(一)领取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指定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场、超市、餐饮三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二)使用

1.地点: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时间:活动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个自然日午夜24时,逾期作废。如3月16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核销门槛: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4.退货:本次消费券活动消费者抢领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4、注意事项

所有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商户应依法依规领用和核销消费券。活动期间,商户如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查处;个人、机构如涉嫌软件套抢及刷单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使用环境,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消费者、商户参与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查,追究相应责任。

5、平台客服电话

云闪付:95516

微信:95017

美团:4006170100

翼支付:95106

建行生活:95533

抖音:4001566000

济南春节1000W支付宝一期消费券活动规则


一、活动参与要求
此活动面向全体济南市民和在济人员。为了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支付宝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及安全措施保障活动的安全稳定运营。
二、活动时间
一期活动时间从2021年2月9日中午12:00开始,活动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7日24:00。
本活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活动后续安排如有调整,以线上通知为准。
三、活动城市
济南市。
四、活动规则
1、活动期间,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用户有机会在活动页面领取到一个消费者券包,每个券包面值50元;每期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只可领取一次。
消费券采取电子券形式通过网络发放,发放总金额1000万元。消费券类型为购物、餐饮和住宿消费券,总计发放消费券20万份券包。
其中满100减30元20万张,满40减10元40万张。
⒉消费券于2月9日中午12:00开始发放第一期,第一期发放总金额为800万元,共计16万份券包。“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使用说明具体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济南春节惠民消费券】,消费券活动商户范围以【附近商家】显示为准。
3.消费券每期有效期自领取之时至当期截止日期内有效,仅限济南市餐饮/零售/住宿行业指定商家可用。
4.用户每次支付宝支付仅可核销一张消费券,同一商户处每天仅可核销两张券。
5.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
6.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7.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能存在30分钟以上延迟到账,请稍后去【支付宝首页-卡包】查看
五、活动其他说明
1.活动仅支持支付宝客户端版本10.1.85版本及以上可参与,10.1.85以下版本需要升级才能参与。
2.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4.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支付宝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奖励。
5.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检查与核实消费券核销详情。
6.本活动由政府提供资金并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请在券面有效期内至符合政府要求的商家处使用。为保障广大用户使用体验,支付宝将按照政府要求,通过系统对消费券可使用的商家范围进行确定。如对消费券可使用的商家范围存在疑问的,请通过95188进行反馈。

2023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指南


2023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5日,每天上午10点。
二、领取人群
本轮电子消费券适用人群为所有在永人员。
三、领取方式
领取入口:点击进入
用户进入领取消费券页面后,选择合适的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提示领取成功,跳转到已领取的优惠券页面查看领取的消费券。
四、使用范围
凭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可在燕南春酒文化博览园、云裳小镇、新明珠广场、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区、新苑阳光、原动竞速公园、神农文化园七个地点内使用。
五、消费券发放种类及使用时间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面额为75元的电子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用。
使用有效期为1月16日上午10时至2月5日24时。
六、使用方法
用户领取消费券之后,到达指定商家,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商家收款二维码,支付金额大于等于100元时,可以选择已领取的消费券,进行支付核销。
七、注意事项
1.用户通过扫描“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电子消费券”提供的二维码进入活动主页面,注册登录后选择需要“特约商户"的电子消费券进行领取。
2.活动期间,每个手机号可领取一张消费券,消费券超过发放数量时,提示消费券已经全部发放完毕。
3.领取后可以到对应本次活动的“特约商户"进行扫码使用,结账时用户选择电子消费券进行使用,付款金额会自动减免优惠的部分金额。用户按照抵扣后的金额进行支付。消费券面额75元,满100元可用,用户按照抵扣后的金额进行支付。每张消费券限定使用1次,1次使用后作废。
4.优惠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允许退款,不可售卖,在活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过期自动作废。

青岛消费券使用方法以及有效期


青岛发放了非常多的消费券,大家首先要知道这些消费券主要的使用方式,以及相关的领取时间,大家也不要随意领取,消费券是有时间限定的,一般近期准备消费的小伙伴们可以去试试。
在哪查看申领结果
市民可以进入个人微信,点击右下角“我”页面,进入“卡包”查询本人的申领结果。
怎么使用消费券
申领成功的市民可以在“卡包”功能中查询和使用相关电子消费券,今天起即可到店消费,直至有效期满。
据了解,城阳区1000万元消费券包括餐饮、零售、图书、体育四种类型,成功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在商家使用微信支付结账,自动抵扣现金。
相关问答
1、第一轮预约报名成功但未摇中者怎么办?尚未预约报名的市民还可以补报名吗?
据介绍,第一轮未摇中的市民不用灰心,本月26日和28日还有两次摇号机会;凡未摇中者,都将自动参与下一轮摇号,无需重复预约。尚未预约报名的市民,本月28日0:00时前皆可报名申领。
2、摇中了电子消费券怎么花?
不同类型的电子消费券有不同的有效期,最早为4月19日、最晚为5月5日。市民可在微信卡包页面里查询本人的领券结果、消费券使用范围及使用规则。成功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在商家使用微信支付结账,自动抵扣现金。
市民在消费时,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每种电子消费券的使用方式不同
具体规则如下
餐饮消费券—可在全区可用微信商业支付的各餐饮企业使用,但必须在线下到店消费时使用。使用时,只要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就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也可以同时兼容餐饮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
体育消费券—可在全区可用微信商业支付的各体育健身场馆使用,但必须在线下到店消费时使用。每张体育消费券抵用消费所需金额,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也可以同时兼容运动场馆的其它优惠活动。
零售消费券—可在全区可用微信商业支付的各零售企业使用,但必须在线下到店消费时使用。使用时,只要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就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也可以同时兼容零售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
市民在第一轮摇号开始前成功预约了餐饮、体育、图书、零售四种消费券,第一轮摇号时他特别幸运,同时获得了餐饮、体育、图书、零售四种消费券,那么,他就可以在规定截止日期之前使用这四张消费券下馆子、去健身、买图书、去购物,享受政府派发的组合红利,但他不能再参与之后两轮的摇号。
如果在第一轮摇号时,他只获得了餐饮消费券,那么在第二轮摇号时,他就不再参与餐饮消费券的摇号,但还可以继续参与体育、图书、零售这三种类型消费券的摇号。
以此类推。
注意事项-有效期
①报名从3月21日零时起开始启动,3月28日零时截止。
②3月24日0时、3月26日0时、3月28日0时分别为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摇号池名单结算时间。前一轮未摇中,自动参与下一轮,无需重复预约。
③餐饮消费券和零售消费券的截止时间为4月19日,体育消费券和图书消费券的截止时间为5月5日,建议大家尽早报名,赶早消费。

2023定州汽车消费券销售企业名单


12家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正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轩宇俊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屹立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汇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瑞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瑞翔和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神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盛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市民购买新车时,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可使用汽车消费券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20万元的新车,可使用汽车消费券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万元以上的新车,可使用汽车消费券补贴5000元。选择汽车以旧换新时,可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消费券。
市民缴购车款时,使用农业银行业信用卡消费5000元以上,可享受最高减免500元的优惠。购买长安系列符合活动标准的车型,还可享受购置税补贴、换购补贴、金融贴息、油卡补贴、免费保养等综合最高10000元优惠大礼。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每种消费券限抢1张商超家电消费券领取后5天内有效。最后发放有效期截止日期为1月30日24时,汽车消费券奖励优先购买国产自主品牌车型为7座以下家用轿车,有效期截止到3月30日24时,所有消费券仅可在规定的7家商贸及12家汽车销售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