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彦平受审。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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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内鬼"敛财2.34亿受审 政治团伙中3人已被判死缓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1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
已是满头白发、67岁的刘彦平站在审判席上,他被指控在21年的时间里累计受贿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刘彦平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担任过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副部长,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等职,后来成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还曾任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组组长。今年3月12日,刘彦平被查,他是今年至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处的唯一副部级“内鬼”。9月1日刘彦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刘彦平理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值得注意的是,刘彦平还被查出“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目前,已披露的孙力军政治团伙共有7人,其余6人均已在今年9月被判刑,其中3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刘彦平是最后受审的,等待他的也将是余生在铁窗度过。
11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出生于1955年8月,1974年4月参加工作。
早年他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调任公安部警卫局,官至公安部副部长,2015年5月调任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后出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
近几年,刘彦平多次以中央巡视组组长的身份亮相。他在十九届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巡视中均担任第十四巡视组组长。
今年3月12日,刘彦平被查。9月1日刘彦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刘彦平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刘彦平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刘彦平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
此外,他还被指长期搞迷信活动;生活上极度腐化,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刘彦平。资料图
受贿长达21年,曾用中央巡视组组长身份敛财
9月28日,最高检发布消息,刘彦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1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
庭审披露,刘彦平被指控敛财长达21年,在公安部、国安部等多个岗位上敛财,甚至利用担任“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的身份敛财,敛财高达2.34亿余元。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彦平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刘彦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披露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案情。
“孙力军政治团伙”7人均已受审,其中6人已判监
值得注意的是,在刘彦平受审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多前,9月22日、23日,同为“孙力军政治团伙”的3个重要成员,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及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均被判处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三人敛财均已过亿元,其中傅政华受贿1.17亿余元,王立科受贿4.4亿余元,孙力军受贿6.46亿余元。
再加上9月21日在河北被判刑的三“警虎”,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1333万余元被判刑十四年,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4267万余元被判刑十五年;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受贿7343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上述7人均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目前,“孙力军政治团伙”6人已被判刑,最后受审的刘彦平也当庭认罪悔罪,意味着这一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之为“十九大以来我们查处的最严重的案件之一”的反腐系列案,取到了重要的成果。
孙力军政治团伙7人,都曾盘踞政法系统高位,6人是原副部级官员,傅政华是原正部级官员;四人落马前执掌一省公安、政法系统,龚道安、邓恢林、王立科、刘新云分别在上海、重庆、江苏、山西任要职,孙力军、傅政华、刘彦平都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还曾任司法部长,刘彦平还曾负责国安部纪检工作。孙力军政治团伙被铲除,不仅仅是清除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更是刮骨疗毒,恢复被污染的政治生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孙东升曾表示,孙力军案件是一个典型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特别是这些人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影响非常恶劣,这是十九大以来我们查处的最严重的案件之一,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8天5“虎”被逮捕年龄
8天5“虎”被逮捕年龄都是五零后和六零后,8天内,先后有5个“老虎”被逮捕,分别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涉嫌受贿罪;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涉嫌受贿罪;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罪;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涉嫌受贿罪。“六毒俱全”的2022年黑龙江“首虎”被公诉,涉嫌两宗罪!
1月12日,最高检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他也是2022年黑龙江“首虎”。
宋希斌,出生于1963年4月,山东蓬莱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程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宋希斌长期在黑龙江任职,他早年在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工作,先后担任少年部部长、省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2002年11月,宋希斌出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
2005年6月,宋希斌被任命为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明确为正厅级;5个月后,他转任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2008年2月,他升任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2010年2月,宋希斌出任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年后,他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年1月,宋希斌转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9年8月,他兼任省总工会主席,直至落马。
政知君注意到,宋希斌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在落马的两天前。
2022年1月24日下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宋希斌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1月25日上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新闻通稿中没有宋希斌的名字。
此前媒体报道,据消息人士透露,宋希斌是在省人大会议房间休息期间,突然被带走的。
政知君注意到,2015年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长宋希斌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谈“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行政,根本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懒散不得,马虎不得。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2022年9月,宋希斌被双开。
中央纪委通报指出宋希斌存在多项问题:
丧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多次违规接受宴请,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
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
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
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切身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通报直斥宋希斌“六毒俱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此次公诉信息,首次披露了宋希斌受贿的几个重要时间点: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
也就是说,宋希斌贪腐时间长达16年有余。
宋希斌涉嫌两项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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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前市长被公诉: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
任上落马近一年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被提起公诉。
即将年满60岁的宋希斌,1963年4月出生,山东蓬莱人,他曾长期在团委系统任职,官至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后历任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大兴安岭行署专员、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改委主任,此后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6年,2018年1月出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省级。2022年1月26日,任职人大4年的宋希斌,倒在了小年夜,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调查。
宋希斌。资料图
被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被查后时隔一年,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显示,宋希斌首个罪名是受贿罪,被控受贿始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任上,据其履历,他于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担任此职,此后随着职务升迁,受贿不止,受贿终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任上,也就是他落马时的职务,其被控受贿时间跨度长达十多年。其受贿方式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其次,宋希斌被控挪用公款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
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宋希斌早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数学专业,毕业后在哈尔滨市第十四中学任教,半年多后即调入哈尔滨团市委,自此踏入仕途。
宋希斌在黑龙江团委系统任职近20年,2002年11月出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跻身正厅级。
2005年6月,宋希斌离开团委系统,出任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此后历任大兴安岭行署专员、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改委主任。
2012年,宋希斌开始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任职6年,2018年1月转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9年8月兼任省总工会主席。2022年1月26日晚,宋希斌被官宣落马,成为2022年黑龙江“首虎”。
落马前两天,2022年1月24日,黑龙江省“两会”上,宋希斌还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两天后突然被查。59岁的他,结束了36年的仕途。
2022年9月29日,宋希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经查,
宋希斌丧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切身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违规干预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胆大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通报称,宋希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曾任哈尔滨市长6年,任内公检法“一把手”均已落马
宋希斌的仕途,最重要的站点在哈尔滨,他任职市长6年。
宋希斌卸任哈尔滨市长一年后,2019年,哈尔滨市掀起扫黑除恶风暴。
2019年7月,时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锐忱被查。任锐忱曾任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8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克伦被查,王克伦曾主政哈尔滨法院、检察系统长达14年,被查时他已退休3年;接棒王克伦,于2012年1月至2018年2月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步延胜,后调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2021年7月落马。
彼时,作为政法干部,在扫黑除恶等会议中,“市领导任锐忱、市法院院长步延胜、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克伦”经常同时出现。这也意味着,宋希斌任哈尔滨市长期间,曾担任市公检法三部门“一把手”的任锐忱、王克伦、步延胜均落马了。
此外,宋希斌的老下属,哈尔滨市原副市长王沿民也已落马。
2012年宋希斌出任哈尔滨市市长时,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的王沿民先后被提拔为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道里区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年12月王沿民被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王沿民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称,王沿民为谋取职务晋升,攀附领导干部;搞迷信活动,唆使他人携带具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和包含具有严重政治问题的音视频手机入境,并私藏、阅看;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等。黑龙江省纪委斥其政治上品行恶劣,经济上贪敛钱财,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沦丧,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2023年: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
宋希斌是今年开年以来提起公诉的又一“大老虎”。
此前,1月4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被提起公诉;1月6日,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涉嫌受贿一案被提起公诉。
进入2023年不到两周,打“虎”节奏马不停蹄。除了陈家东、黄毅、宋希斌这三“虎”被提起公诉,还有三”虎“被打,一”虎“受审,两“虎”被宣判。
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接连发布三条重磅“打虎”消息:山东省青岛市政协主席汲斌昌,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雪峰被查。
1月5日,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厦门中院开审。徐鸣被控受贿逾5000万余元。
1月6日,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案在山东省泰安中院公开宣判,判处其死缓,其受贿高达5.4亿余元;1月10日,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在吉林省长春中院宣判,判处其死缓,其受贿高达2.34亿元。
新年一系列打“虎”行动释放明确信号: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永远吹冲锋号。
刚刚闭幕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部署,要求严查重点问题,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对象,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会议公报提到,
2023年要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
文: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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