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区域:

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见下图)

违禁处罚规定:

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对个人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考、高考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附:常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