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0年12月11日曲阳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限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县继续实施全年全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政策。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警民携手共同守护美丽的家园,让我们的环境更优美、更安全。

一、自觉做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售卖、不购买、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及电子炮,倡导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的节日新风尚,秉持环境保护理念,全力守护碧水蓝天。

二、自觉做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充分利用微信群聊、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方式,向身边亲属、朋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使不售卖、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从而凝聚起保护环境的合力。

三、自觉做不文明行为的制止者。请广大居民朋友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为家乡安全发展出把力、多出力、出好力,既做到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居民朋友,目前微信朋友圈及各类微信群内销售的儿童类小金鱼摔炮、仙女棒、钢丝棉、及加特林等都属于烟花爆竹,私自销售、购买、储存、运输和燃放都属于违法行为。

凡是违反规定,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电子炮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在此倡议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非法从事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为平安曲阳建设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