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条件一览
申报条件
2022年、2023年企业使用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简称紧缺高技能人才),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申报年度人数给予600元每人的奖励。紧缺高技能人才须在宁波累计参保缴费满3年,参保情况以申报年度12月份为准。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派遣员工的由实际用工企业享受。
申报时间
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023象山春节留甬企业补贴大汇总宁波春节留甬补贴
2023象山春节留甬企业补贴大汇总
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
1.对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1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1-5亿元的制造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2022年度“小升规”及月度进规制造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对支撑GDP的重点规下工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50万元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营收每增加10万元奖励0.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权重60以上的新增非目录样本企业,第一季度入库奖励5万元/家,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入库奖励2万元/家。同时符合市县稳岗优工促生产奖励政策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2.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持续推进企业降低成本
1.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养老、失业及工伤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2.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保障要素促企业生产发展
加大用工招聘激励,开展“乐业象山”系列招聘活动,强化“10省20地30县”劳务协作,增加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线下招聘和赴外招聘会场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需求。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小分队赴外开展劳务协作工作,各镇乡牵头组织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赴外开展招聘、劳务协作工作。对参加县里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补助。鼓励企业培育劳务经纪人,对2023年通过“以老带新”,为同一家企业引进5名以上首次来象就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劳务经纪人,按照每名5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同一家企业为每名劳务经纪人申报的“以老带新”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劳务经纪人,可授予县优秀劳务经纪人;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可列入半岛系列人才计划,享受人才待遇。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工招找”应用平台开设保障企业用工服务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2023年3月31日前,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符合条件并参加“灵活保”的,由政府予以保费全额补贴。
2023年北仑区企业春节福利补贴大汇总宁波北仑过年补贴
2023年北仑区企业春节福利补贴大汇总
一、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
1.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以“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2022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2022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以样本权重在30及以上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为重点,1-2月同比增长25%以上的,每家给予4万元奖励;同比增长20%-25%的,每家给予3万元奖励;同比增长15%-20%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2.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新增配套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4.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二、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1.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2.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社会机构与高校、企业合作开展大学生技能实训,通过“实训+就业”的方式为企业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
3.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企业要素保障
1.有序安排外来员工节后返岗,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2.做好企业用工招聘保障服务,加密招聘活动场次,持续开展“立业北仑·好企待你”系列招聘活动,强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举办劳务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发挥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下沉招聘服务,推动人力资源市场与社区联动,打造“1+N”就业服务圈,就近举办新春小型招聘会,打造“家门口”就业集市。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500元/次的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招引服务,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鼓励新年企业多招新员工,自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吸纳首次来北仑就业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招聘。2023年3月31日前,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符合条件并参加“灵活保”的,予以保费全额补贴。
3.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