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连南县禁止燃放烟花地区图

  连南县城主城区禁燃区域:东起三江镇移民新村,南至县民族小学,西至西北山,北至石泉公园(S261线县城段、沿江东路、沿江西路、东风路、民族路、黄埔路、盘王路、朝阳街、大新街、立新街、陈屋巷、曙光路、育才街、东升路、爱民路、瑶山路、顺德大道、团结大道、府前路、金三路、旧G323线县民族小学路段等县城主要街道、沿途各物业小区,以及顺德文化广场、石泉公园和西北山)。

拓展: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氢气球。

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氢气球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县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核发许可并向社会公告。

县公安局、县应急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和氢气球管理工作。县城综、森林公安、自然资源、气象、市场监管、住建、生态环境、宣传、司法等部门和三江镇政府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氢气球相关工作。

2023年春节河南烟花爆竹政策

2023年春节河南烟花爆竹政策如下:
1、开封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3年1月9日,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检查工作,目的是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顺利完成;
2、安阳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2年12月20日,殷都区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也包括在内,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3、鹤壁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3年1月8日,淇滨区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明确表示淇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4、周口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2022年11月23日,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县、乡两级也要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5、驻马店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汝南县、西平县、驿城区均发布了2023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意味着这些地区春节也是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