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稳岗留工若干举措》,支持企业生产和员工留通欢度春节,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好转。

一、鼓励工业企业抢抓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应税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销售总量贡献度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不停工的省、市重大项目,按照现场施工人数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建安投资增长明显的板块在季度产业项目考核中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对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2月末在职参保人数8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岗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红包、改善工作条件等方式,吸引员工留通过年。

四、做好用工服务保障对2023年第一季度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对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后(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组织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继续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五、大力开展节日促消费活动持续推进“双12南通购物节”、南通邻里生活节等系列活动。鼓励各板块、各商家针对留通稳岗人员发放节日消费助力券,引导各类促消费活动向留通稳岗人员倾斜。

六、暖心传递节日关怀,鼓励各级工会对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和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留岗员工开展慰问,发放新年礼包;面向保障城市运转、企业连续生产、项目连续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电影票、蛋糕券等。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市区公交、轨道交通实行免费乘车。

七、丰富春节期间文旅活动,开展“惠游冬日·暖在通城”冬季游、“文化迎春会”等形式多样的文旅活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群众文艺团体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鼓励全市各级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照常开放,国有景区免费开放。

八、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农批(农贸)市场及经销企业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力度,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

九、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春节期间,开设诊疗服务热线,为企业留岗人员提供便捷诊断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店正常运营,方便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非处方类感冒对症治疗药物。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保障留岗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和抗原试剂等防疫物品供应。

上述举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涉及资金补贴由属地负责兑现,市、区按现行体制分担。相关责任单位应在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细则,便于市场主体及时掌握和享受。

2023无锡锡山区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政策无锡春节留锡补贴政策


锡山区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现就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有序生产、稳定就业形势,确保“稳生产留工、强政策留岗、送温暖留心、优服务留人”,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规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且同比增幅达到15%的,分档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二、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上述补贴就高不重复。
三、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春节当月,对连续生产作业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主要施工企业,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一定的补贴。鼓励锡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配合用工单位做好企业派遣员工留锡相关工作,春节当月为锡山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3年1月到2月28日期间,招用在锡山初次就业的市外本科学历以上新员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四、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开展欠薪治理冬季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支付春节期间加班人员工资。积极落实国家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矛盾。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
五、做好企业返岗服务保障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锡山区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铁路、包机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给予7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与锡山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充分运用锡山区零工市场和“锡望向东·职等您来”百企千岗线上双选平台,不间断开展线上线下“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促进各类务工人员春节后有序返岗复工。
六、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响应无锡太湖购物节冬日消费季,在春节期间举办“锡山品质年货节”嘉年华系列活动,发放惠民券100万元,丰富市民留锡生活。开展企业销售竞赛,对1-2月份限上汽车、百货、餐饮三类零售单位,限上消费品批发企业、限上其它类批发企业等五类企业,对销售额增幅的前5名企业分档予以不超过10万元奖励。鼓励大型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搭建新潮有趣的新春市集,对1-2月份期间大型商场开展的促销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予以最高10万元的补贴。对市区镇三级超市、餐饮、农贸市场等保供单位根据正常营业情况与员工留锡稳岗情况分档予以2-5万元补贴。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锡职工的优惠活动。
七、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锡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等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春节当月,对区在岗率超过60%的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开展建筑工地外地留锡员工送温暖活动,鼓励建筑企业和各级工会组织为留锡员工发放新春礼包。
八、丰富留锡员工春节生活
利用江苏公共文化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免费提供各类文化资源在线观看,推出“中国年·锡山韵”、“无锡纸马”艺术展、“跨‘阅’新年‘阅’享生活”、“荡口风华录”等文化活动,营造传统文化年味,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春节假期期间,区属国有景区对在锡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开放。
九、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春节期间项目立项审批服务“不打烊”。针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开通24小时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线,做好各类项目的全流程咨询、指导服务。加大对稳岗留工企业信贷支持,春节期间推进建设中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依托“12345”服务热线,围绕在锡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十、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指导建筑业企业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无锡出台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
为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无锡市出台了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稳增长留工、强政策留岗、送温暖留心、优服务留人”,支持企业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
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由属地政府分档给予50-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开展外地留锡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活动
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
春节当月,对上岗人数比例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主要施工企业,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
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属地政府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完善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建立零工市场,鼓励所属企业春节停工的员工参与春节当月的劳动力市场。
加大对稳岗留工企业信贷支持
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
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保障劳动者权益
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争议。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
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
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对口支援地区、较集中的劳务输出地来锡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属地政府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
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举办无锡太湖购物节冬季消费活动,2023年1月针对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惠民消费券,为广大在锡就地过节职工提供消费便利和消费优惠。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锡职工的优惠活动。
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锡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等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春节当月市区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鼓励各地区对商超、农批市场等保供单位的上岗一线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丰富留锡员工春节生活
利用无锡文化云、云剧场等线上平台免费提供各类文化活动在线观看,免费参与市属文博场馆春节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
春节假期期间,市、区属国有景区对在锡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开放。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锡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春节期间,发放“公交券”“地铁券”,让外地留锡职工可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深化“专线+专班”融合运行,依托“12345”服务热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在锡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各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上述补贴政策,明确由属地政府落实的,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先行兑付,市政府根据政策实施成效给予各地区相应补助。

2023苏州春节留苏稳岗十条政策


关于支持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稳岗留工,保障城市和经济有序运行,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简称“稳岗十条”。
一、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各地工会通过“苏工惠”等线上服务平台发放新年礼包;向快递员等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针对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工会场馆有计划地开设免费专场。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引导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春节期间,国有景区实行免费开放,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免费乘车。
二、积极营造浓郁节日氛围。持续推进“双12苏州购物节”、开展年货节等,通过“苏周到”便民消费服务平台等推出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支持商业银行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商户以数字人民币消费的方式参与购物节活动。支持商贸企业、商业载体丰富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潜力,营造消费氛围。鼓励电影院全面接入数字人民币系统,联合商业银行开展数字人民币优惠观影活动。组织专业文艺院团推出昆曲、评弹、滑稽戏等传统经典剧目专场演出,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群众文艺团体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组织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单位、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非一般的兔年”系列活动,推出非遗送福袋、非遗技艺体验、非遗讲座等活动,开展猜灯谜、扎苏灯等民俗体验活动。全市各级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春节期间照常开放,举办具有“江南文化”特色的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
三、鼓励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重点企业稳岗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鼓励各地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外卖快递配送平台,达到相应配送单量要求的在岗一线从业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
四、激励企业加大留人引人力度。
春节期间重点企业安排非苏州户籍职工在苏过节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慰问补贴。1-2月份企业吸纳首次来苏就业的非苏州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来苏就业补贴。具体标准上限及企业类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做好春节前后返乡返岗客运。针对春节期间人员集中流动,要科学、灵活调配运力,切实提升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运输供给能力。实施春节后返岗交通补贴,春节后一段时间内,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包车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交通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稳岗返还政策。
七、稳定强化人力资源供给。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达到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可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机构来苏补贴,具体规模及补贴上限标准由各地确定;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当地人社部门评估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八、持续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开展春节前后企业联系走访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等。依托重点企业“一对一”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举措,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加快各级各类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拓展劳务合作基地,加大人力资源引入。
九、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十、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本意见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地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