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工业企业抢抓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应税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销售总量贡献度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不停工的省、市重大项目,按照现场施工人数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建安投资增长明显的板块在季度产业项目考核中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对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2月末在职参保人数8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岗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红包、改善工作条件等方式,吸引员工留通过年。
四、做好用工服务保障对2023年第一季度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对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后(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组织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继续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五、大力开展节日促消费活动持续推进“双12南通购物节”、南通邻里生活节等系列活动。鼓励各板块、各商家针对留通稳岗人员发放节日消费助力券,引导各类促消费活动向留通稳岗人员倾斜。
六、暖心传递节日关怀,鼓励各级工会对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和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留岗员工开展慰问,发放新年礼包;面向保障城市运转、企业连续生产、项目连续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电影票、蛋糕券等。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市区公交、轨道交通实行免费乘车。
七、丰富春节期间文旅活动,开展“惠游冬日·暖在通城”冬季游、“文化迎春会”等形式多样的文旅活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群众文艺团体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鼓励全市各级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照常开放,国有景区免费开放。
八、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农批(农贸)市场及经销企业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力度,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
九、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春节期间,开设诊疗服务热线,为企业留岗人员提供便捷诊断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店正常运营,方便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非处方类感冒对症治疗药物。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保障留岗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和抗原试剂等防疫物品供应。
上述举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涉及资金补贴由属地负责兑现,市、区按现行体制分担。相关责任单位应在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细则,便于市场主体及时掌握和享受。
2023年鄞州留鄞过年有哪些福利(鄞州区2019年)
2023年鄞州留鄞过年有哪些福利?
发放“留鄞过年”专属福利
春节期间,面向留鄞新市民发放500张文化保障卡,同时随机发放留鄞消费券、定向纾困券、通用消费券、汽车消费券、文旅体消费券、酒店宾馆消费券等。鼓励住宿、文旅体企业发放消费券,根据企业实际兑付金额给予2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提高留鄞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区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加强外地职工留鄞关怀
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对在建重点工程的市外户籍留鄞建筑工人发放每人1000元民生保供慰问金。关爱对口帮扶地区留鄞务工人员,对有组织输入的脱贫劳动力给予每人1000元慰问补贴。面向有需求的留鄞员工子女开展托管服务。
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
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包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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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岗过年有哪些福利
202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岗过年有哪些福利?
鼓励企业稳岗留工
对2022年应税开票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1月16日至2月5日期间安排非淮安户籍的参保员工留厂连续上班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鼓励企业外出招聘,1月16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自主外出参加市外、省外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按照市外1000元/次、省外3000元/次给予企业赴外招聘补贴。
鼓励企业共享用工资源
鼓励春节期间缺工企业和员工富余企业签订员工调剂协议,通过“共享员工”进行人力资源合理调配,实现合作共赢。对1月16日至2月15日期间开展员工共享达15天以上的区内工业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输出企业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
鼓励企业复产复能
1月23日至31日期间,针对来源地较为集中地区企业员工无法及时返岗的情况,企业可开展员工点对点接返服务,对企业支出的包车费用,给予包车费用的50%且不超过省内100元/人、省外200元/人的补贴。
鼓励企业员工留淮
鼓励职工留淮过年,区总工会、商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西游乐园、龙宫大白鲸等旅游景点向留经开区的非淮安籍企业员工免费开放。
【拓展内容】
近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企业稳岗促产工作,支持企业抢工期、抓机遇、促生产,制订出台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八项措施,为全区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夯实基础。
2023年留杭过年政策解读
12月27日,杭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暨“十送”关爱行动有关情况。今年,杭州市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申领电子消费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放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留杭的员工,并满足以下就业条件之一:
(一)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单位主要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参保记录为准。项目工伤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五)特殊情况说明
1.2023年1月1日以后,对2022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须经人社部门认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电子消费券如何申报?
2023年1月10日09:00开放申报,至2023年1月16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2023年1月17日12:00截止。根据申领条件,分为2个申报通道:
(1)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1条或第2条),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qinqing.hangzhou.gov.cn)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3、4条),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1.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要求二级实名认证以上权限)登录“亲清在线”(qinqing.hangzhou.gov.cn),在置顶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支持表单批量导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春节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系统生成名单之外,如需补充填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并填报相关信息。)
(3)申报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申报流程
(1)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手机号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亲清在线”,在“政策兑付”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进行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手机号码,并做出留杭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报。
(3)个人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和兑付情况。如审核通过,将短信通知申报人;如审核未通过,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电子消费券如何领取使用?
1.领取方式
申报审核通过的留杭省外员工,可以在2023年1月19日00:00至2月5日24:00期间,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选择地区为“杭州市”,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600元消费抵扣券”领取。
2.使用时间
2023年1月21日00:00至2月20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范围
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支付宝”的实体经营商户(支持线上消费)。
4.使用方法
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使用“收付款”支付时,自动核销电子消费券。
抽奖活动怎样参与?
1.活动时间
2023年2月5日。
2.参加资格
2023年2月4日24:00前使用完12张消费券的留杭省外员工,有资格参加元宵抽奖活动,有机会获得亚运会门票和支付宝“元宵红包”。
3.奖品发放
2023年2月5日,“支付宝”平台经公证抽取产生中奖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中奖人员(可在“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元宵抽奖”查看中奖情况)。
(四)退款办法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离杭,可通过“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离杭退款”主动退还已核销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五)事后核查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依法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并记入失信记录。
四、咨询服务
1.线上咨询。“亲清在线”将在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每天09:00—19:00,提供“亲清D小二”线上客服服务,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策解释、问题咨询。申报单位可通过政策兑付页面和互动交流版块向“亲清D小二”发起咨询。
2.热线咨询。开通以下咨询热线:
(1)政策咨询:96345(2023年1月5日起至活动结束,每天09:30—17:30)
(2)消费券领取和使用:95188(2023年1月19日起至活动结束)
2023淮安清江浦春节补贴政策一览
2023淮安“清江浦10条”春节补贴政策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障2023年春节期间就业形势稳定,企业有序生产经营,消费潜力有效释放,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全力实现“开门红”,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鼓励企业稳岗留工
对2022年应税开票超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1月16日至2月5日期间安排非淮安户籍且在区内参保员工留厂连续在岗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鼓励企业外出招聘,1月16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参加赴市外招聘活动的,给予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补贴。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的,给予输出员工企业500元/人/月的补贴。
积极促进购物消费
持续推进“乐购清江浦”购物活动,发放新一轮政府消费券,支持重点商贸企业推出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支持25家重点餐饮企业开展年夜饭、年货礼盒让利活动。鼓励购房、购车消费,对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寓的,每套房可领取2000元补贴,在我区37家限上汽车4S店购买新车的,每辆车可领取不少于1000元补贴。
开展节日慰问活动
全区各级工会向春节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留区职工开展赠送“冬日暖心礼包”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区坚守的外地员工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
关心关爱外卖骑手
为春节期间外地留区在岗外卖骑手、党员骑手发放“温暖大礼包”。鼓励外卖平台联合物流服务商按时间段制定春节前留岗晚走、春节值班在岗、春节期间持续到岗、春节后早日返岗的外卖骑手按工作量提供累计不高于2000元/人的奖励补贴。
加快企业产能释放
奖励“开门红”制造业企业,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开票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超2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加大“小升规”扶持力度,在原“小升规”3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对一季度新列统的工业、商贸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分别再奖励3万元。
开展百人千企服务
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各项惠企举措。对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实施“111”清单式服务,即开展1次综合服务招聘、1次助企纾困政策宣讲、1次校企对接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生产和建设计划安排;协助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做好水、电、气、热和原材料、建筑材料等要素保障。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对员工留区过年、春节后立即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予以通报表彰。
助力银企加强对接
对2022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的民营企业,“一户一策”加大“苏岗贷”融资支持。加大金融信贷、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政银企对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鼓励返区留区就业
通过“大篷车”等方式,深入镇街为群众开展“家门口”招聘活动,发放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大礼包”。组织返乡人员、乡贤代表等座谈会,推介淮安就业创业政策,吸引回淮发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经介绍返淮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大力支持创业就业
由社区收集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属地分局进行集中办理,鼓励个体工商户进驻村、社区提供居民生活服务业务。对从事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利用自身技能等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豁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优化“个转企”登记流程,允许保留使用原有字号行业。
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