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保气领办函[2023]3号),预计1月10日起,保定市地面逐渐由高压后部转为低压控制偏南风影响,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1月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2022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鼓励自主减排。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三)面源控制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重大民 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 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使用新能源渣土车运输。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停止道路沥青铺设。
(四)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五)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高政办〔2019〕70号)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2022年重污染天气响应了几次
2022年重污染天气响应了2次。1、2022年12月27日以来,受弱冷空气持续.,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响应。
2、2022年12月2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人民群众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
11月16日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气象会商结果研判,预计11月16日起我市受北风冷空气影响较弱,风力小、湿度大,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16日1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应急措施
1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钢铁、焦化和铸造用生铁企业按照调整后的级别和减排措施执行;新增企业、重点行业级别及措施调整
企业按照报批版级别和减排措施执行;其他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3
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5
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6
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7
市大气办《关于实施不利气象条件强化管控的通知》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强化管控措施从严执行。
各县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