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稳经济、促销费、惠民生有关政策要求,县政府决定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扩大购房补贴范围,根据《杞县城区商品房购房补贴契税补贴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范围及标准

1.先进工作者补贴:2018年以来受县级(含)以上表彰的各行各业优秀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2万元/套。参与活动的开发企业给予购房者补贴1.5万元/套。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

2.青年人才补贴:凡在杞县县域内就业的青年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具有大专学历的,补贴标准为1.5万元/套;具有本科学历的及现役军人,补贴标准为2万元/套;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补贴标准为2.5万元/套。参与活动的开发企业给予购房者补贴1.5万元/套。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

3.劳动群体补贴:凡在杞县域内就业、生活的产业工人、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自由择业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万元/套。参与活动的开发企业给予购房者补贴1.5万元/套。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

(二)实施期限及要求

1.实施期限:补贴实施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申请人申请补贴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4月30日。

2.申请补贴:申请人在杞县政务服务网站自行下载《杞县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在各楼盘售楼部领取,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善所需资料后,向服务大厅四楼住建局窗口提交申请。

3.所需资料:《杞县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购房者身份证(验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单位身份证明、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购房补贴诚信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4.受理咨询:

(1)受理地点:杞县便民服务大厅四楼住建局服务窗口。窗口受理电话:13569509678;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3)政策咨询:杞县稳住经济大盘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417房间)。咨询电话:0371—28285699。

5.拨付资金:财政局于申请审批1个月内申请人购房财政补贴款转入其个人账户。

二、契税补贴

1.补贴范围:凡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房产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23年3月31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房产。

2.补贴标准和方式:商品房、住宅和非住宅凡2023年3月31日以前缴纳契税(含历史沉淀补缴契税),并在2023年4月30日前申请补贴的纳税人,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5%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房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办理流程:

1所需资料:纳税人本人本县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农商银行,注明开户行账号、开户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发票(含增值税税额发票)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

(2)补贴流程:以上资料由税务部门征收契税时收齐补贴资料,定期向财政部门传递契税征收电子清册和补贴资料。县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3)办理地点:本人或代理人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缴纳。缴纳地址:杞县经四路与金城大道交叉口便民服务大厦三楼不动产交易受理窗口。

4.咨询电话:

契税征收咨询电话:0371—28661608、0371—28961376

补贴发放咨询电话:0371—28963302。

哈尔滨购房补贴政策2023

符合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以享受各类人才补贴;符合生育政策,可以享受二 、三胎购房孝仔悔补贴;在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可以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哈尔滨首套购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符合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以享受各类人才补贴;符合生育政策,可以享受二 、三胎购房补贴;在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可以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1、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条件
(一)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尔滨市九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非住宅类公寓)的,可以享受本购房补贴。
巧正(二)各类人才申报条件
1.具有我市九区、九县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中专(含技工学校)以上学历;
3.在我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并在参保状态;
4.各类人才自主创业的,须在市场监督局有注册登记,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存续期六个月以上)。
(三)新市民申报条件
对户籍不在哈市九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来哈购房的新市民,不受社保、学历及年龄限制。
2、二、三胎购房补贴申报条件(政策实施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申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戚缓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至审核通过期间须具有哈尔滨市九区、九县(市)户籍;
2.夫妻或个人2021年10月29日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原配夫妻,生育并现存2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夫妻,共同抚养与生育2个及以上子女;离婚夫妻,子女计入具有抚养权一方;未再婚的单亲家庭,拥有2个及以上子女;收养子女按生育子女计算,送养子女不计入夫妻或个人子女数。子女不能重复计算)。
3、自《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之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非住宅类公寓),具有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纳契补贴政策(政策实施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
1、个人在9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额的10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5:5的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焦作市契税新政策2022

2022年度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焦政〔2022〕33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购房契税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按照先全额缴纳契税后申请契税补贴的原则,享受相对应的契税补贴政策。申请契税补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第二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问,凡在焦作市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在焦作市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业用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30%的补贴。契税缴纳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第三条 2022年1月1日之前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契税,可享受契税总额15%的补贴。
第四条 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问题楼盘除外)
(1)购房人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人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者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完税数据);
(4)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人的有效的银行卡号或存折复印件;
(6) 《2022年度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二);
第五条 已列入市政府问题楼盘台账的项目,购房户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村料。
(1)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者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完税数据);
(2)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的有效的银行卡号或存折复印件:
(4) 《2022年度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审核表(问题楼盘项目)》(附件三)
第六条购房补贴发放程序
(一)受理。市住房保障中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在市住房保障中心房产交易大厅联合办公,设立购房契税补贴窗口,负责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审核。税务部门负责对完税情况审核确认;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办结时间和合同真伪等情况审核确认(问题楼盘的除外);财政部门负责复查,核算补贴金额。
对符合条件的非问题楼盘项目,三部门在《2022年度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二)中予以确认盖章;已列入市政府问题楼盘台账的项目由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2022年度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审核表(问题楼盘项目)》(附件二)审核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对符合补贴条件但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应补材料。
(三)发放。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市财政部门按照审请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第七条购房契税补贴资金分别由受益的市级和示范区财政负担。购房契税补贴专项资金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
第八条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补贴资金的,由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法处理,追缴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第九条已领取购房契税补贴的商品房,因特殊原因注销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必须首先退还全部购房补贴,否则房管部门一律不得注销。
第十条本细则适用于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中站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第十一条其他县(市)可参照本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有相关政策出台,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滁州购房补贴政策2023

2023年滁州购房补贴政策如下:

5月10日,滁州市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提出,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补助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完税证明办理。

对在该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给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购房款10%的购房补贴;给予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购房款8%的购房补贴。

享受补贴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办理除配偶外的该住房预告登记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

购房补贴的意义

购房补贴,顾名思义就是在城区购置首套居民住宅或2套改善型一般居民住宅(不包二手房),买房人不管户口在市里或市外,城镇或农村,在符合条件的状况下,都是能够申请购房补贴的,每套房只补助只总房款的35%。

购房补贴通常是企业给员工提供的福利,只要企业员工购买房子,企业就能够按相应的比例为员工提供相应数量的补贴。买房人在指定的楼盘买房,那么久可以获得购房补贴。

补贴可以让购房者轻松购房,按照我国有关部门统计:购房者收入跟房价差距30%左右的,其购房补贴则为房价的36%,彻底弥补了此差距。购房免息形式,不仅降低了买房款,还降低了月供支出,接着通过降低支出形成财富逐步累积,使百姓买房从一路压力转变成逐步轻松,真正体会到了居有其屋的幸福。

以上内容参考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河南契税补贴

10月14日,驻马店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驻马店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经济压力,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
在2023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驻政办〔2022〕38号),已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次契税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已享受本契税补贴政策的,购房人(纳税人)申请办理退房(退税)手续时,必须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后,再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三、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四、契税缴纳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自助办理
购房人本人通过手机登录“河南税务”APP,注册成功后申报缴纳契税,或者通过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缴纳契税。
(二)集中代办
可集中代办契税业务的小区,购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到售楼部,以小区、楼盘为单位,由开发商工作人员现场协助购房者,使用购房人本人手机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APP”或通过开发商登录电子税务局辅导办税,购房人手机扫码缴纳契税(手机微信、云闪付、支付宝)。
(三)市民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上述两种方式均不能办理的情况下,纳税人可到市民中心2楼市税务局二分局窗口办理。
缴纳契税须携带资料:
1.住宅类增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房屋查询证明、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支付宝)等。
2.非住宅类增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支付宝)等。
说明:
(1)房屋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2)纳税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由办税服务厅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3.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地址及时间
办理地址:驻马店市市民中心2楼市税务局二分局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尽量进行网上申报办理契税。现场办理必须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及预约办理相关要求。
2.缴纳契税请提前绑定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成功缴纳契税后请及时打印纸质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可以补打。
市税务局咨询电话:0396-2805766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市民中心1楼开设契税补贴现场申请窗口,为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逾期不再办理。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
办理契税补贴须携带资料:
1.《驻马店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请》
2.《商品房买卖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以上2-4项资料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96-2375596
六、其他
各县参照执行,具体以各县发布通告或实施细则为准。
特此公告。

镇江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注意事项镇江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注意事项是什么


申请购房契税补贴需符合先来镇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先后顺序。
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应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人才购买经认定的首套商品住房,按照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缴纳契税税率核算应享受购房契税补贴金额。
享受拆迁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此项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包括通过市场行为购买的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