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区2023年春节临时摊位设置公告

为了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确保城区市容有序、环境整洁、通行顺畅,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城区道路及交通通行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部分道路规划设置春节临时摊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及数量

1、和平东路南侧(实验小学北门两侧围墙外)设置摊位32个(门东侧18个、门西侧14个)。

2、和平东路南侧(附小北门两侧围墙外)设置摊位32个(门东侧20个、门西侧12个)。

3、果园北路东侧(水晶公园南大门两侧围墙外)设置摊位43个(门东侧20个、门西侧23个)。

4、牛山北路东侧(玉带河北岸广场)设置摊位15个。

5、玻东巷西侧(三幼东围墙外)设置摊位15个。

6、振兴北路东侧(玉带河南、北广场)设置摊位35个(河南侧20个、河北侧15个)。

7、干休北巷西侧(实小西双湖校区东围墙外)设置摊位15个。

8、富华西路北侧(体育场南围墙外)设置摊位60个。

9、湖滨路东侧(富华西路以北)设置摊位40个。

10、北辰东路南侧(名流国际小区北门西侧围墙外)设置摊位40个。

11、花园北路西侧(花园路小学东、北围墙外)设置摊位40个(东墙外20个、北墙外20个)。

12、徐海广场疏导点(西南角)西墙东侧设置摊位12个。

二、设置规模

摊位均在沿路牙石以上设置,每个摊位左右长4米,前后长以现场实际设置为准。

三、设置时限

2023年1月14日—27日(大年初六)和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共15天。

四、经营种类

允许经营春联、挂(年)历、窗花(纸)、玩具、花灯、糖果、瓜子。

五、收费标准

1、占道费:免收。

2、生活垃圾处理费:免收。

六、审批时间及地点

1、审批时间:2023年1月11日—13日。

2、审批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晶都大道北侧、住建局西侧)。

七、相关要求

1、经营户办理摊位审批手续时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签订规范经营与安全承诺书,每人限批2个摊位,只限本人经营,发现人证不符、转卖、转租、转让的,一律取缔。

2、经营户需自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正确佩戴口罩,履行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公共场所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落实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东政发[2022]7号)要求,县城区不设置经营烟花爆竹摊位,并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祝全县人民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特此公告。

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