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报道

近日,有苏州网友爆料其女儿在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宿舍上铺坠落死亡,令人吃惊的是,其床架护栏高度仅15厘米左右,铺上被褥护栏几乎“隐形”。

22岁在校女生熟睡时从宿舍上铺摔下身亡

1999年出生的苏州女生宋嘉怡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2岁,夺走她生命的是一次意外摔落。

2022年8月份,宋嘉怡接到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入学通知书,入学专业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宋嘉怡在开学军训期间因身体原因住院治疗,恢复后于2022年11月30日下午返校并住在学校7号楼宿舍。她所住的8人寝室分为6个上铺和2个下铺,每个人一年住宿费1500元,宋嘉怡的床铺位于上铺。

2022年12月3日0时54分,宋嘉怡的舍友给宋嘉怡的妈妈金女士打去电话,告知晚上熄灯宋嘉怡睡着后突然从上铺摔下,陷入昏迷,舍友已于0时34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金女士请同学不要移动宋嘉怡,并帮忙为宋嘉怡盖好保暖。


宋嘉怡舍友与金女士对话

在得到女儿舍友发来的医院地址后,金女士则即刻从家里出发于12月3日1时41分左右到达昆山中医院。金女士回忆,当时医院里只有宋嘉怡的两名17岁同学在陪同,没有学校值班老师和寝室宿管等到场。金女士独自办理交费等事项并找了出租车将两名同学送回学校。随后,由于头部受伤宋嘉怡也被转到苏州第一人民医院新病区。4时44分,宋嘉怡开始手术。5时20分,金女士给女儿的班主任龙老师发短信告知手术地点及病情严重。14时36分,龙老师才来到医院看望。

手术中宋嘉怡头部打了多枚钢钉,手术后就没有了自主呼吸及瞳孔放大,医院宣布脑死亡。12月5日19时16分,宋嘉怡离开人世。

家属质疑学校床架不合格:护栏倾斜、仅15厘米高

金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由于入学时疫情管控,家人们没能陪同宋嘉怡看宿舍,并不知道宿舍床体存在问题。女儿意外发生后,家属们来到女儿宿舍看到,女儿床位属于上床下桌,床铺离地1.9米。床边铁质护栏长约一米,高度只有15厘米左右,且向床外倾斜,实际高度不到15厘米。扣除床铺木板的2厘米厚度和床垫、被褥厚度后,护栏实际上与被褥齐平,上铺人员很容易摔落。其他舍友的床架也和宋嘉怡的一样。




宋嘉怡的床铺

金女士拿到女儿手机后,在其群聊中也看到多名同学反映上铺护栏不稳、太低,有人睡觉时身体移出床外甚至摔伤。金女士一家认为学校的床架质量不合格导致女儿死亡。

海报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对于高低床的设计标准我国曾做出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13日发布的《GB/T 3328-2016家具、床类主要尺寸》中提到,双层床安全栏板缺口应小于等于60厘米,不放置床褥情况下安全栏板高度应大于等于30厘米。宋嘉怡的床铺并不符合。


《GB/T 3328-2016家具、床类主要尺寸》

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尺寸标准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在使用中可以参照执行,并不是强制执行。不过企业不管使用的是推荐性国家标准还是企业标准,一旦在产品上明示就是强制执行。

“我女儿是独生子女,还是苏州非遗虎丘绢衣泥人的学习者。入学时交的学费有一万多元,其中有100元的学平险。我女儿医药费及办后事的费用超过20万,但学校至今只给了我们5万元。”金女士说。

女儿去世后,金女士一家和校方进行了两次协商,该校倪副校长到场。金女士回忆,在协商中,学校提出三点赔偿:退还宋嘉怡已缴纳的学费;学校帮助家属申请学平险最高额度赔偿;学校提供几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款。

对此,家属们很不满意。“事发后学校方面没有道过歉,也只是在学生群提醒上下床注意,没有整改床架。而学平险是我们出钱购买的,校方也没有提供发票、回执,更无法左右保险赔偿金的多少。”金女士说。金女士还拨打了苏州市教育局、昆山市教育局、市长热线反映女儿遭遇及该校床架问题,但均没有得到处理回复。

1月12日,海报新闻记者拨打宋嘉怡班主任龙老师、该校倪副校长手机、该校电话及苏州市教育局电话,均无人接听。昆山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则表示,教育局对学生宿舍设施肯定有检查,但不一定做到位,具体检查情况需要联系该局政保科,宋嘉怡家属还可以和学校继续协商赔偿。海报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政保科电话均无人接听。

在法律上校方和床架生产厂家是否需要对宋嘉怡的离世负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学校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如果学校出现管理不到位等其他过错情形,导致学生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我国的《GB/T 3328-2016家具、床类主要尺寸》中规定,高低床的安全护栏高度距离床褥要大于等于20厘米,因此商家生产的床铺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在采购床铺时没有审查产品的安全性,因此对于造成的损害结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金女士表示,目前家属已经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学校,家属们对学校有几点要求:校方在苏州日报上公开道歉,在校内为宋嘉怡举办追思会;整改校内所有存在问题的床架;按照法院判决结果赔偿。

22岁大学生因表白被拒在宿舍饮酒坠亡,学校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

大学生饮酒最后导致自己坠楼身亡,家属却以各种理由要求学校赔偿,而且意欲将学生死亡坠楼的原因推给学校,学校为给出1万元“安抚费”意欲息事宁人,那么在这个事件中,责任到底属于哪方?

首先,责任应该属于学生一方,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一般来说,各个学校都会有自己的管理规章制度,一方面是管理学校,保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另一方面也是维护校园安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而不许学生在校饮酒,这个在哪个学校都是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而违反长达3小时,这更是少见,从之一方面来说,该生在喝醉了之后的所有行为,其产生的后果都应该由自己承担,家属却以学校不制止为由,无理取闹。

只要读过大学的都知道,对于学校寝室发生的事情,一般只要不是查寝或者由寝室人员主动举报,一般的宿管人员是不会管的,这个也是尊重住宿人员的个人隐私,毕竟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啥事都管着,同时,对于大学生来讲,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自己心中应该有杆秤,在学校喝酒到底对不对,自己应该有清醒认识,家人也应该有清醒认识(虽然当事人已经去世了,但是不能因为死者已逝,活着的人就应该承担他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

其次,如果说学校有责任,那么和当事人一起饮酒的同学、隔壁宿舍的同学、买酒的店面都应该由责任。按照其家属的逻辑,明明校内严禁饮酒,宿舍管理人员却没有制止,护栏高度仅仅一米,高度不能保护学生安全等等,那么只要同学不和他一起喝酒、隔壁同学发现异常之后及时制止,或者店面不给他卖酒,甚至是那个女孩不要拒绝他的表白,只要这几种可能任何一种出现,都不会出现悲剧,但是这些都是强词夺理,最主要的起因就是你自己喝酒了,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只能说是自欺欺人。事实上,如果按照家属的逻辑,醉酒驾驶也要怨交警了,毕竟交警如果不许醉酒人驾驶车辆,就不会出现车祸(大家都会感觉这是扯淡)。

最后,学校给的1万元,更多的是出于“人道主义”,因此也被称为“安抚费”。但是正是这个“安抚费”给了家属闹事的底气,如果学校认为自己没错,为什么会给钱来息事宁人,所以说有时候善心并不一定得到好的结果。而作为已经去世的祖某某,仅仅是因为表白被拒绝,就会因为饮酒而产生轻生的念头,这种心理还是值得深思与反省,毕竟感情挫折只是人生成长路上的一小颗石子,如果这个都承受不住,以后的人生路又该怎样走。

河南大学生宿舍饮酒后坠亡,因表白被拒,现在学生心理这么脆弱吗?

河南一名大学生因为表白被拒绝,在宿舍内饮酒后坠楼身亡,可能有些学生的心理确实是很脆弱的。在小匠老师看来,河南这名大学生实在是不懂得爱惜自己的生命,即便表白被拒绝也应该要想开一些。

第一:事件了解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河南工程学院,小杨(化姓)今年刚刚考上专升本,但可惜的是,他并没有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根据相关的报道,小杨跟自己暗恋已久的一位女生表白,但是表白却被拒绝了,小杨因此喝酒以解心中的忧愁,而小杨喝了许多的酒,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之下,从学生宿舍楼坠楼而下,经过医护人员的检查,小杨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当场坠楼身亡。

小杨因为表白被女生拒绝,之后想不开喝酒坠楼身亡,年纪轻轻就离开了人世,这给他的父母留下了无尽的悲痛,父母也是为此伤心欲绝。

小杨的父母表示:

孩子平时很听话,平时的时候也并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和举动,而且孩子的生活费都是自己赚来的,很少让家里人操心。

小杨的父母质疑学校没有管理好学生,因为学校是严禁学生在校内饮酒的,但是孩子在学校喝酒却没有老师发现,而对此,学校方面还没有给出相关的回应,相关的调查还在进一步深入当中。

第二:一些感受

(1)大学生不应该因为表白失败而想不开

虽然说大学生谈恋爱的事情比较常见,有些大学生表白失败,也会坦然去面对,而不会想不开,但是小杨却因为表白失败而想不开,借酒消愁,最终想不开从楼上坠下,酿成了悲剧,让自己的父母伤心欲绝,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对于自己父母不负责任的做法。

大学生不要因为表白失败而想不开,而且也不要把心思放在谈恋爱的事情之上,而是应该把心思放在学业上,这样才是对自己和家长的负责。

(2)高校要加强学生管理

另外,高校也要加强对于在校大学生的管理和监督,要严格禁止大学生在校内饮酒,而且大学应该禁止校内小卖部以及商场售卖啤酒,这样才能够避免学生因为饮酒而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

除此之外,高校也必须要重视对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如果发现有些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一定要及时进行心理健康辅导,要积极和家长做好沟通,让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够保护好学生。

那么对于河南某一高校大学生因为表白被拒绝,在宿舍饮酒后坠亡一事,你们是怎么认为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发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16岁女生开学第一天校内坠亡!警方排查他杀,仅是意外吗?

并非单纯的意外。浙江一所职业中学才开学第一天,就有一个女生坠楼死亡了。而且,警方研究认为,女学生娜娜并非他杀,而是自杀,娜娜的父母却无法接受这一结果。

事件详情:

9月1日,俞先生夫妻送女儿娜娜去上学。中午一点,接到学校电话称女儿坠楼身亡。娜娜住在四楼,从六楼掉下,但是,整个楼的监控都坏了。学校称29日,监控被雷电给劈坏了。学校称事发时,有几名学生看到娜娜坐在栏杆上。但是,栏杆一米三,娜娜一米五,也不好爬上去。并且,栏杆上没有娜娜的指纹和脚印。

目击同学跟其它同学说,不会跳楼,就回到宿舍。不符合逻辑。警方调查称,有8个学生都看到了娜娜跳楼的过程。前后说辞不一。娜娜尸体上,可以看到脖子有淤青。娜娜的眼镜据说被包好放在六楼阳台的地上,但是眼镜没有指纹,跳楼之前放好眼镜的逻辑也不对。

出事当日娜娜的衣服不见了,警方称不知情,医生称丢掉了,这可是证物,为何会丢掉呢?

娜娜也没有自杀的理由。并且,俞先生知道娜娜和一名同学关系不好,有学生和他说,曾经看到娜娜被男生给抬上楼。所以,面对众多一点,俞先生无法接受女儿是自杀的说法。

疑点一:指纹

没有指纹娜娜是如何自杀的。按照警方的说法,娜娜自杀,那么自杀肯定要自己爬上栏杆,为何栏杆上却没有娜娜的指纹呢?除非娜娜是被人给抬上去的,才能解释没有指纹的事情。还有娜娜的眼镜,如果是自己放在地上的,那肯定也有指纹呀,为什么眼镜那边也没有指纹呢?

疑点二:证词不一

说娜娜是自杀的同学们,前后的说法都不一致,为何可以根据这一不一致的证词来下判断,认为娜娜是自杀的呢?

疑点三:监控

8月29日,当地的并没有打雷的天气,这显然是校长在说谎,为什么要说谎,说监控都坏掉呢?并且,校方还不让家长尸检,说要检查就不会赔偿。这不就是威胁吗?

初中女生坠亡,校方一句“监控被覆盖”,又如何能向家长交代?

安徽某地一名初中女生,在学校宿舍楼坠落身亡。据涉事女孩家属表示,事发当天,在他们送女孩去学校仅仅40分钟后,就接到了学校电话称,女孩意外坠楼。当他们赶到事发现场时,地面已经被清理干净,女孩则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通过查看校方提供的监控发现,坠楼前10分钟左右,女孩还在和同学玩耍交谈,帮忙拿东西。但是,关于女孩坠楼发生时的监控,学校则表示"因技术原因被覆盖",未能查到。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事情真相尚未查明。

大家都知道,根据监控硬盘容量和视频大小的不同,监控保存时长也会有所不同。但是,正常情况下,监控一般都可以保存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同时,教育部门也有规定,学校的监控影像资料应当至少保留三十日备查。那么,这起事件中,事发当天,学校就表示监控被覆盖,令人感觉非常蹊跷。同时,在家人没有赶到时,学校就把现场处理干净,也非常不符合常理。

更令人不解的是,事发前十分钟的监控还能查看,而事发时的监控就被覆盖,非常不可思议。并且,坠楼前女孩的行为,表现并无异常,短短十分钟时间就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更加让人感觉奇怪。而且,这所学校的监控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最关键的事发当时坏掉,如此巧合,这其中会不会另有隐情?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学校监控,第一次如此"智能"地选择时间坏掉了。湖南某地一名平时身体健康的8岁女孩,在参加学校晨跑后,突然开始严重呕吐,送医后死亡。事后,女孩家属要求调取监控录像时,却被校方告知因监控坏了不能使用,无法还原女孩当天在操场跑步时的情形。令人称奇的是,有媒体了解到,事发当天及之前的监控都无法查看,而事发当天以后的监控却都可以正常查看。

浙江一女童在放学后一直对妈妈说,自己屁股疼。家长为其检查身体时发现,孩子私处有明显外伤,内裤上存在已干涸的血迹,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为会阴外伤。

随后,家长向幼儿园提出查看监控,园方却表示,因"信号问题"无法提供教室监控,且对于此事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该教育机构高层也声称,家长无法证明这件事是他们的责任,建议家长走法律途径解决。

一起起案例,令人疑窦重生。大家都知道,学校监控不只是用来监督学生的,更是用来保留数据,在关键时刻用来取证的。可以说,家长把孩子交付给学校,学校就有照顾和保护学生的义务。那么,这个事件中,校方一句"监控被覆盖",又如何能向家长交代?

发生此类悲剧,学校本应有责任提供举证所需要的证据。然而,一些学校却以监控有问题为由,推脱敷衍,致使案件更加扑朔迷离,非常让人难以理解。那么,当事人权益无法受到保护,学校这般毁灭证据的行为,又是何等的不负责任。总之,不论什么原因,就监管不力和关键证据缺失这两点,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彻查,还大众一个真相。同时,也希望一些学校的负责人,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不要总是怕给自己添麻烦,企图掩盖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