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淮安洪泽外地员工春节可以领取哪些补贴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按7天计算)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市督考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员工,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单家企业(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对非淮安籍员工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慰问补贴,单家企业(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招用新员工(上年度没有我市参保记录),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鼓励春节期间缺工企业和员工富余企业签订员工调剂协议,通过“共享员工”进行人力资源合理调配,实现合作共赢。对1月16日至2月6日(正月十六)期间开展员工共享达15天以上的区内工业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输出企业一次性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移动为留洪过年的非淮安籍员工提供1张流量卡(含5-10G不等流量)或5-10G不等流量包。对外地留洪过年人员,在洪泽湖国际大酒店、美伦精品酒店、芳草谷酒店提供特价客房。
2021安徽就地过年政策安徽就地过年补贴
春节期间人流量流动非常的大,为了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各地都在倡导就地过年。针对就地过年会发放一定的补贴。要说补贴就数安徽两个地方的补贴是最高的了,来看看安徽就地过年补贴政策吧!
泾县:每天补贴100元为了吸引外来在企职工留在泾县过年,同时减轻人员流动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1月15日,泾县工业提速大会战指挥部发布《关于企业春节期间留工稳工优工的倡议书》。
倡议书明确表示,今年春节,泾县县委、县政府将为全县各企业生产经营,县外留在泾县的职工提供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支持。
其中,春节放假期间(以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和调休天数为准),对按照企业生产计划在岗上班的县外留在泾县的职工据实给予每人100元/天补贴。
在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方面,泾县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对全县各类参保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按企业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月平均缴纳额100%标准,给予企业外地员工失业保险费1个月补助用于稳岗。
同时,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畅通职工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确保职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除了“真金白银”的满满诚意外,倡议书还指出,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在落实流量控制的前提下,为县外留在泾县的职工开展“免费游泾县”等稳心活动。其中,春节期间,泾县3A级以上国有景区、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综合性广场向县外留在泾县的职工免费开放。
合肥经开区一次性补贴2000元为有效防控疫情,合肥经开区鼓励区内规上企业外省员工留在合肥参加工作、培训,给予一次性2000元津贴。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17日从合肥经开区获悉,该区出台四大措施,着力“防控疫情+留工稳产”。
留工稳产发放每人一次性2000元津贴
作为安徽最大的工业集聚区,合肥经开区目前有28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员工(含劳务派遣)约12万人,省外员工约2.15万人。省外员工春节返乡,将对经开区节后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带来很大考验。
为此,合肥经开区出台《合肥经开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实施方案》,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户籍地在省外的员工,鼓励其春节期间留在合肥,并对在岗参与生产、培训的省外留肥的员工(留肥人员占全部省外人员比例不低于30%)给予一次性2000元津贴。
各企业要参照制定本企业留工稳产实施方案,并在法定的加班工资等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省外留肥员工不低于500元/人的配套津贴。
鼓励企业实施“共享用工”最高补助40万元
合肥经开区出台了《合肥经开区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实施方案》,希望继续推进“共享用工”,让外地员工留得住、有活干。
合肥经开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往年经验,春节期间是企业用工最为短缺时期。为引导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合肥,对企业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可以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出,为留肥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
合肥经开区将对2021年春节期间(2月4日-2月26日)开展共享用工达7天及以上的区内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区内输出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截至目前省内的芜湖、六安等其他地市也纷纷发布了相关通告倡导市民就地过节,尽量不出行旅游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取错峰放假、增发节日工作津贴等方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本地量避免人口流动。
2023留宁海过春节有哪些福利补贴宁波镇海留甬过年补贴
2023留宁海过春节有哪些福利补贴?
一次性留工补贴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宁海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县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T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开展暖心留工过大年活动
1、发放“留宁海过年”系列新春福利春节期间,面向留宁海过年的外地员工,随机发放100万元留宁海过年专属消费券。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举办文旅活动月,定期推出文旅出行特惠抢购。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提供新春套餐、宽带、手机流量等特惠服务。
2、开展“留宁海过年”系列暖心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间,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举办“在宁海过大年”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年货展销会,开通职工健康服务热线,开展向留宁海员工赠送购书券、公益培训、防疫礼包和免费体检等活动,工会文体设施、体育场馆、博物馆向留宁海外地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3、保障留宁海员工合法权益,强化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与员工合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大力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双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严肃打击查处“黑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指导生产企业加强健康知识宣传,由企业向留宁海员工发放防疫礼包,向返宁海员工推送防疫提醒引导员工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2023春节温州龙湾助企稳岗留工补贴政策(留工补助+返岗交通补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精神,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保障2023年春节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助推经济稳进提质,根据《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引导外地员工留岗
鼓励市外员工留龙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留工的外地员工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按外地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发放留龙福利补贴发放“留龙过年专用消费券”,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走访慰问,并对留龙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春节专用消费券200元/人。开展医疗机构进企业义诊、健康讲座等公益活动,为外地留龙员工免费发放防疫物资礼包。鼓励在温通信运营商为外地在温员工免费赠送2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和50元充值大礼包。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留龙过年的外地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
组织开展暖心活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及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重点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外地员工。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面向留温外地员工免费预约开放,国有景区对留温外地员工推出优惠政策。组织开展“职工春节乐”系列活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治欠打非·百日清零”和根治欠薪冬季等两个专项行动,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对确因经营困难造成工资拖欠或难以及时支付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及时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二、支持企业稳产增产
引导有条件企业持续生产积极引导企业灵活安排停产检修,将非紧急、非必要的停产检修计划延迟到二季度进行。对规上制造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分别超1000万元、4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8%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2022年度产值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每同比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不满足上述条件的2022年规上制造业企业,一季度同比增速达到20%以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小升规制造业企业一季度产值达600万元以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规上营利性服务业,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18%、3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
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加码“抱团出海”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展拓市场,对企业的出境人员费用提高补助,其中境外展会举办地为亚洲区域的,每人给予8000元人员费补助,亚洲地区以外的,每人给予1.5万元人员费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人次。加大RCEP合作交流支持,引导外贸企业积极赴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重要商务活动,对企业出入境机票费用每人给予30%的补助。对我区企业参加2023年一季度市级重点国际性展会目录的RCEP国家展会,展位费给予80%的补助,每个展位补助不超过2.5万元,单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补助6个标准展位。
加强企业生产保障强化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企业融资保障,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随借随还等“连续贷+灵活贷”贷款模式,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机构让利空间,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强化企业物流保障,加快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疫情的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保障,确保企业物流通畅。强化水电气热保障,与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要全面排查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生产不断档、随时可开工。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鼓励企业加大投资
对增资扩产投资,2023年第一季度设备投入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在原奖补政策基础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
三、切实保障节后复产
鼓励企业员工早日返岗2023年1月22日至2月2日,制造业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返岗就业的外地参保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代为办理并相关部门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50元/人、华东地区15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200元/人。
加大员工招聘力度在防疫政策允许情况下,春节前后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招聘会场次。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其中赴外劳务协作不少于2场。以劳务协作站为重点,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满足企业急需用工,企业参与政府组织外出招聘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补贴。
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新员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工中的作用,对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服务机构,可按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新引进员工以温州地区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等通过培训或自主评价提升留岗员工技能水平,企业可结合主营业务灵活组织本企业职工在春节期间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培训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开展“大走访、大服务、大解难”活动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行动,引导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农历年底前各助企服务员至少进企服务一次,全面宣传新一轮“减负降本”等惠企政策。依托“96666”为企服务热线和“帮企云2.0”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聚焦稳预期、提信心,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建议,主动帮助化解企业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
四、附则
1.适用对象。
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湾区、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策另有规定除外。政策中涉及的外地留温员工,为在温州市范围内企业工作,且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止未离开温州市,并参加温州市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员工。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视同企业享受本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申领补贴需与用工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类型限制,以上政策不纳入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度总额控制,部分条款已明确适用范围的,从其规定。
2.资金安排。
如与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我区现有其他政策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3.执行效力。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
留杭过年补贴2023条件是什么
12月27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发改委、人力社保局、文广旅游局、商务局召开杭州市“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暨“十送”关爱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政策有关情况(此前报道戳这里)。其中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发放”这一条,大家都挺关注。
谁能领电子消费券?怎么领取?
记者从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了具体细则。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二、申领条件
发放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留杭的员工,并满足以下就业条件之一:
(一)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单位主要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参保记录为准。项目工伤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五)特殊情况说明
1.2023年1月1日以后,对2022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须经人社部门认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三、发放流程
2023年1月10日09:00开放申报,至2023年1月16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2023年1月17日12:00截止。根据申领条件,分为2个申报通道:
(1)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1条或第2条),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qinqing.hangzhou.gov.cn)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3、4条),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1.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要求二级实名认证以上权限)登录“亲清在线”(qinqing.hangzhou.gov.cn),在置顶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支持表单批量导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春节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系统生成名单之外,如需补充填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并填报相关信息。)
(3)申报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申报流程
(1)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手机号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亲清在线”,在“政策兑付”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进行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手机号码,并做出留杭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报。
(3)个人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和兑付情况。如审核通过,将短信通知申报人;如审核未通过,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二)领取使用
1.领取方式
申报审核通过的留杭省外员工,可以在2023年1月19日00:00至2月5日24:00期间,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选择地区为“杭州市”,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600元消费抵扣券”领取。
2.使用时间
2023年1月21日00:00至2月20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范围
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支付宝”的实体经营商户(支持线上消费)。
4.使用方法
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使用“收付款”支付时,自动核销电子消费券。
(三)抽奖活动
1.活动时间
2023年2月5日。
2.参加资格
2023年2月4日24:00前使用完12张消费券的留杭省外员工,有资格参加元宵抽奖活动,有机会获得亚运会门票和支付宝“元宵红包”。
3.奖品发放
2023年2月5日,“支付宝”平台经公证抽取产生中奖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中奖人员(可在“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元宵抽奖”查看中奖情况)。
(四)退款办法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离杭,可通过“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离杭退款”主动退还已核销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五)事后核查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依法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并记入失信记录。
四、咨询服务
1.线上咨询。“亲清在线”将在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每天09:00—19:00,提供“亲清D小二”线上客服服务,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策解释、问题咨询。申报单位可通过政策兑付页面和互动交流版块向“亲清D小二”发起咨询。
2.热线咨询。开通以下咨询热线:
(1)政策咨询:96345(2023年1月5日起至活动结束,每天09:30—17:30)
(2)消费券领取和使用:95188(2023年1月19日起至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