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境禁止燃放烟花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净空保护要求的通告》等,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作如下通告:
一、严禁在台商投资区全境范围内燃放烟花。
二、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在全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上述法律、条例、通告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区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依照本通告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公安机关将加大违法燃放烟花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在全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给予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形成空气污染,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财产损失。为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新风尚,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泉州台商区公安将持续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新规2023年春节哪些地方可以放鞭炮
春节是很受欢迎的一个传统节日,这个时候会有很多的风俗习惯,放烟花炮竹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个习俗,但是在现在很多地方都禁止让放烟花炮竹了,尤其是城区,不过很多郊区和农村地区还是可以放烟花爆竹的,具体看各地的规定。
2023年春节哪些地方可以放烟花鞭炮
大多城区是不能放烟花鞭炮的,很多郊区农村还是可以放烟花爆竹。
2023年烟花爆竹政策全国多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限定春节可放。全国部分地方出台政策,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有地方允许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限定时间内燃放,具体情况应该视地区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总结首先是从污染环境的角度出发,因为大面积集中燃放烟火爆竹势必会给脆弱的大气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其次就是“越来越响”烟火爆竹带来的噪声污染也是禁燃禁放的一大原因;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每年都有的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以及人员受伤情况。
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1.四川成都
秋冬季节,成都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颗粒物PM10。为了力争更多优良天,并尽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将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最大程度降低一次颗粒物污染。
2.四川南充仪陇县
2022年12月1日起,仪陇县城城区及新政镇、度门街道、柴井乡全域为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的乡镇为限放区,限放区在春节、元宵节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为5年。
3.四川内江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持续改善内江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11月18日,四川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有效期5年,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内江市全部行政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山东菏泽
根据菏泽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菏泽市自2023年1月13日0时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在鲁西新区、牡丹区、定陶区全区域,各县主城区及县城驻地镇街全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陕西宝鸡陈仓区
11月17日,宝鸡陈仓区人民政府调整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为东关街道、千滑街道、_镇街道、阳平镇、周原镇、慕仪镇区域,限放区域除上述规定禁放区城以外,陈仓区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城。
6.浙江省温州瑞安市
瑞安规定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其它时间不可以燃放鞭炮。
7.江苏如皋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显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为如海运河、红旗河(红旗河向东过通扬运河后为“万新河”)、盐通铁路、大明河形成的闭合区域以及海阳南路、大明河、盐通铁路、新丁磨路形成的闭合区域。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为除禁放区域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春节为什么不让放烟花爆竹
1、农村烟花爆竹燃放量过大,容易造成空气和境污染。每年过年时,那滚滚浓烟,那满地红屑屑,确实造成了不少的污染。
2、现在的烟花爆竹多为药量大的炮仗,声音刺耳,杀伤力较大,容易造成火灾和安全事故。近年来,烟花炮竹燃放、爆炸类事故确实挺多的,也挺让人触目惊心的。
3、烟花炮竹从晚上放到早上,影响大家休息。相信在农村的应该都感受到了,比如在年三十晚上,几乎是整夜的烟花炮竹声,此起彼伏的,严重影响大家休息。
4、现在农村攀比风气很严重,干什么事都喜欢攀比。比小孩成绩、比小孩压岁钱、比彩礼、比买房、比买车等等。过年了大家就比谁家买的烟花炮竹多,谁家放的烟花炮竹多,这样给人们增加负担。
全国禁烟花爆竹范围
薛城区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空气、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及场所
禁放区域:薛城区行政区域内东至店韩路、南至郯薛线、西至京沪铁路、北至枣曹线范围内的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服务机构;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旅游景区、商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二、禁放时段
下列时段内,薛城区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时段。
三、其他要求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段内,从事婚庆、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不得为其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对服务对象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反馈,对举报人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3、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段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公共绿地抛掷;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内、屋顶、阳台、窗口燃放或者向外抛掷;
(三)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理燃放残留物,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违法追究
违反以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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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区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区市民朋友们:
元旦、新春佳节将至,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平安健康,阖家幸福。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内心喜悦之情的传统方式,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环境质量、损害人体健康,而且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泉山区全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您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您可拨打举报电话:
110、0516-85806201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卖不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喜庆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环境。
泉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