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禁放区
(一)当阳城区及周边区域。具体区域为:玉阳街道熊家山社区、东门楼社区、子龙路社区、太子桥社区、南门垱社区、广家洲社区、付家岗社区、香榭里社区、东群村、新民村、长坂村、北门村、三里港村、望城村、和平村,玉泉街道娘娘庙社区、合意村、玉泉村、子龙村、雄风村、关陵庙村、岩屋庙村,坝陵街道坝陵桥社区、锦屏山社区、坝陵村、群力村、何畈村、国河村,王店镇木店村;
(二)各镇人民政府所在集镇规划区域,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区确定;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六)重要军事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疗养院、殡仪馆(火葬场)、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八)草地、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九)风景名胜区、重点消防单位;
(十)人员聚集场所;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
根据前款第(三)至(十一)项规定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由产权单位或使用管理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放标志。
限放区
限放区域:
具体范围由各镇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划定。
限放规定:
限放区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从当日6:00时至次日凌晨1:00时,允许燃放、销售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一)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其规定品种之外的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
(二)情节严重的,对燃放单位并处500元罚款,对燃放个人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凡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