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肥城春节消费券怎么领?

答:在参与活动的企业消费,单张购物小票达到一定金额,即可领取一张一定金额的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抵现金使用。

发放及核销时间:2023年1月16日-2023年3月31日

消费券类型及使用规则:

单张购物小票满50元,可领取1张1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5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100元,可领取1张2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10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200元,可领取1张5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20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300元,可领取1张8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30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1000元,可领取1张30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1000元可抵现金使用(此券仅限餐饮、服装、鞋帽、珠宝、酒水、手机、电脑、家电使用)

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均为实体纸质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消费者领取的政府春节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消费者核销消费券时,不再二次领取政府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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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兔迎新春、烟台过大年”,为贯彻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和烟台市促消费十大工程决策部署,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全市文旅系统,集结文博场馆、饭店景区等涉文旅要素主体,策划推出“赶黄河大集、品风物年俗”“卯兔喜气浓,新春观展演”“玉兔迎年来,港城品书香”“福兔送吉祥、惠享山海游”“金兔云上游,新春乐不停”5大系列200余项春节文旅消费惠民活动,全方位满足市民游客消费需求、多维度保障假日文旅消费供给,营造平安喜乐、乡情暖心、“年”在一起的兔年节庆氛围。
发放时间:1月20日-2月6日
消费券总额:200万元
领取平台:烟台文旅”公众号、“烟台文旅云”小程序
涵盖范围:消费券主要涵盖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文化体验、非遗文创,以及特色旅游商品等领域为主的消费业态,邀请市民和游客一起“畅享仙境烟火,共品海岸乡情”。